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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豆豆
原标题:小猪佩奇商标国内被抢注,社会人套路深?
最近两日,有关“小猪佩奇商标被抢注”的热搜词不断在各个门户网站的明显位置出现,热度一直居高不下。作为时下最火的卡通形象之一,小猪佩奇的商标究竟是怎么回事?
微博热搜截图
百度搜索截图
《小猪佩奇》,又名《粉红猪小妹》,英文名为《Peppa Pig》。2004年5月31日发行首播后,其动画片已于全球180个地区播放,并于2015年6月正式进军中国,在央视、优酷和爱奇艺等平台火爆播映,一年的播放量就能达到上百亿。而通过“小猪佩奇身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等社交平台的恶搞之后,小猪佩奇更是成为了不折不扣的大流量,各衍生产品销量火爆,随之而来的却还有令原版权方头疼的各种知识产权问题。
近日,小猪佩奇商标及著作权权利人——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Entertainment One UK Limited)家庭和品牌业务品牌保护高级总监奈尔·特瑞娜(Niall Trainor)就表示小猪佩奇商标在华遭遇恶意抢注,“根据侵权销售的绝对数量,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仅在中国,我们已经损失了数千万美元。”
商标被抢注
在中国商标网搜索“小猪佩奇”,可以检索到156个相关商标。
据显示,最早注册“小猪佩奇”商标的是权利人之一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贝戴公司),于2013年3月27日起在诸多类别下提交申请,且大多均已成功注册。
而另一位引人注意的商标注册人是这位蔡某。2012年在小猪佩奇还未进入中国市场的时候,他开始注册“佩佩猪”商标,且25类的已成功注册。
不难看出这个佩佩猪与小猪佩奇十分相似。
而艾贝戴公司于2013年在25类申请被驳回的这个商标,据称就是与蔡某已经在先注册的商标有关。
随后,从2015年开始,蔡某又注册了小猪佩奇、粉红猪佩奇、佩奇的家、PEIQIKIDS等100多个,其中25类和35类的“小猪佩奇”商标均已成功注册。
除了蔡某注册的商标,还有森帜实业(上海)有限公司注册在25类的“佩奇乔治”、深圳市澧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在28类和35类的“小猪乔治”等不少与小猪佩奇有关的商标都已成功注册。
淘宝售“小猪佩奇”侵权周边 卖家被判赔15万
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财报显示,2018年小猪佩奇IP在全球范围内为公司带来约合近90亿元人民币的收入。在中国市场,包括小猪佩奇在内的公司所有IP,2017年下半年在中国的授权和商品销售收入同比增幅超过700%。2017年,小猪佩奇发力中国市场,不仅制作衍生周边,搭建线下主题乐园,还在不同网络平台进行针对性的宣传。
然而收益增加的同时,在各大电商平台也出现了琳琅满目的“小猪佩奇”假冒产品。8月20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判了全国首例关于“小猪佩奇”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嘉乐公司未经合法授权生产侵犯、“佩奇、乔治、猪爸爸、猪妈妈”美术作品著作权的玩具,同时将涉案被控侵权产品销售给聚凡公司,分别侵犯涉案美术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聚凡公司销售侵犯“佩奇美术作品”著作权的玩具并在网络上展示涉案被控侵权产品图片一张,侵犯了作品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据此,杭州互联网法院判令嘉乐公司、聚凡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5万元。
而本案也是艾贝戴公司、娱乐壹公司针对被授权商提起的著作权侵权首例判决案件。
各方观点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可以说,这种“恶意抢注”的行为不仅侵犯了商标在先使用人的正当权益,也不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然而对于小猪佩奇商标在国内被抢注一事,网友们的看法却不尽相同。
有人认为这种抢注行为“合理合法”,是商业竞争的常用手段:
也有人认为应该尊重原版权人的权利:
那么看到现在,您支持哪种观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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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豆豆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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