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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高超 北京市品源律师事务所
原标题:专利侵权诉讼纠纷中的原告、被告以及代理律师“想法”
知识产权服务业亦是服务行业的分支,与传统服务行业相比,其鲜明的区分是知识产权服务是一项服务于创新、保护创新、推动创新升级的一项“智力高度密集性”活动。首先,创新行为本身是一项高难度工作;其次,创新成果的产权保护也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最后,如何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去助推研发,进而推动下一阶段的创新升级。如上三个方面是任何一家高品质的专利服务机构日日在为创新主体深思的问题。作为知识行业的服务人员,本文尝试着对专利保护行为的相关商业利益关系主体进行了简要分析,也希望借此文提高一部分纠纷案件当事人对于专利侵权诉讼的进一步认识。(文末有彩蛋)
当今一体化经济及日新月异的技术革新背景下,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核心利器,企业通过对知识产权的策略性维护,来实现其市场份额和效益的增长。据统计,仅2017年,全国新增专利民事案件高达1万6千多件。2018年6月10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19号)》,通知明确指出,新《专利法》将大幅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可以预见,未来经济社会将会涌现数量更多、标的更大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
考量下过往十年,在全国经济发达地区专利侵权诉讼纠纷案件量是一直保持逐年激增,比如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区,据有关数据统计,案件数量年平均增长率近20%。案发当事人中的原被告为中小型企业或个人占据半数以上。
笔者在与大量中小型企业当事人进行过深入的探讨,发现他们在专利侵权诉讼的应对行为均较为一致,现予以提炼并分享。
一、一部分原告的“乐天派”
主要体现如下三个方面:
1、终于逮住了竞争对手的“小辫子”。
2、这件事情闹到对簿公堂的境地对我有利。
3、即使败了,作为“权人”,生意照做。
因为这样,他们对于诉讼当中的风险很难做到客观的评估,其实他们对于发起此次诉讼的真正意图并不清楚,在诉讼程序落幕时原告大都草草收场,落荒而逃,其发起诉讼时的信心满满已经抛至九霄云外。
稍理性一点的原告会对此结果进行反思,但由于他们长期从事于市场或技术端,对于法律以及诉讼中的一些基本常识已经很陌生,甚至从来没有实际了解过。稍感性一些的原告会横加指责“专利制度”的种种弊端,产生大量的戾气。
点评:
对于被告的应诉措施,原告在发起诉讼初期并不清楚,其只是一味的想“诉”他人。当被告应诉时,原告会突然发现想拿到一个专利侵权诉讼胜诉判决书是很艰难曲折的。比如一个普通的案件大都经历过管辖权异议、多次无效宣告请求、中止审理、举证责任的认定、证据交换、现有技术抗辩、不侵权抗辩以及二审终审等内容。对于这些内容,原告不求会用,至少应大致了解,以备作决策时,不因短期利益或一时的冲突发起诉讼,也不至于结局很难看。但现实的世界里是这样的,专业的专利律师是靠智慧和经验吃饭的,其很难如实把一些实用性的技巧做细致分享,给予当事人启发与成长。
基于上述现实之情况,在与笔者所在律所无效诉讼部及管理咨询公司详细沟通协调后,形成两个经典课程并以研讨分享的形式在全国分地区投放,“企业专利侵权诉讼应诉策略研讨会”在昆山、苏州、无锡已成功举办,笔者全程主持并参与该三场研讨会,据参会企业反馈,内容很实用,收获很大,听众均能兴致满满的听到研讨会结束,请原告以及准原告们敬请关注其他城市举办时间及具体地点。
二、一部分被告的“无力感”
主要体现有如下三个方面:
1、拿到“法院传票”时的不知所措。
2、该场诉讼对于生产及经营影响较大,但不知以何种方式能解决该问题。
3、知道要找专业人员(专利律师),但其并不确信所选择的律师或专业机构能否以较低的风险处理该问题。
被告的“无力或恐慌”从案始至终均悬在心中,但又不知该如何才能真正的放下。对此,笔者认为作为一名专业型服务人员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是第一要务,但如何解决案件当事人的心结也很重要,如您能在解决问题的同时,顺便帮助客户解下心结,笔者认为,这些更能增加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之间的信任关系,信任关系的建立对于问题的解决也会更有帮助。
点评:
至于解决心结为何“结”?首先,要根据具体案情具体分析,据此给到案件当事人一个客观全面的回复,比如该案件可全力争取的关键点在哪?该案件不可控的风险点在哪?笔者认为这些对于当事人来说很重要,如代理律师对此置之不理,只有两种可能原因,代理律师很忙或代理律师根本不知道处理该案件处理的关键点或风险点在哪,笔者补充一点,律师或专利代理人本质上也是一名和餐厅服务员无异的服务人员,既然想靠个活“谋生存”,就应该解决替案件当事人顾虑,当然还包括案件当事人心中的不安定因素。
三、一部分代理律师的“信心满满”
主要体现有如下三个方面。
1、这个案件涉及的内容简单,如期拿下没问题。
2、反正当事人也不清楚专利侵权诉讼是怎么回事。
3、裁判员是“法官”,如果败了,把原因的落脚点到“裁判员不公平”。
正如上文所及,律师或专利代理人本质上也是一名和餐厅服务员无异的服务人员,当然笔者并不排除服务态度及能力有高低之分,尤其是专利侵权诉讼案件量激增仅仅是在最近几年呈现的趋势,绝大多数专利代理人或民事律师缺乏实际的专利侵权诉讼操作经验,即使很多服务机构在专业人员介绍中有较多双证人员“专利代理人和律师执业证”,但考虑到中国人的应试能力,尤其是“专利代理人”近几年通过率较高,因此,很多律师拿到执业证、听听课或参加些培训就自信满满地登上 “手术台”,笔者认为,这种冒失大胆的行为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意味着“风险的增加”。
点评:
律师如医生,如想真正执业,至少要当三到五年的助理,应在一旁仔细观察资深律师是如何诊断案情、开出解决方案以及如何把解决方案落地,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律师来说,把控风险的能力是最为关键的一项的技能,笔者认为,该项技能是普通律师无法具备的。
结束语
笔者一直专注于专利侵权诉讼业务,并以自己的亲身体会为素材,形成此分享,鄙人认为,该文在某种程度上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但并不排除其他情况,如有疑问之处,请在下方留言,留下微信号或者手机号,笔者将会联系沟通,并免费赠送“企业专利侵权诉讼应对策略研讨会” 门票一张。请如下地区的朋友注意:目前北京站、南京站、上海站、深圳站、广州站、东莞站在紧锣密鼓的筹备中,苏州站、无锡站、昆山站已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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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超 北京市品源律师事务所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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