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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共享充电宝专利争夺战硝烟四起,广州法院裁定诉中禁令立即生效
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共享充电宝市场历经几轮洗牌与淘汰后,只留下街电、小电、来电、怪兽充电少数几家企业,形成第一梯队。除了激烈的市场竞争之外,专利诉讼也此起彼伏。
日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来电公司”)诉深圳街电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街电公司”)等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两案中,提出的诉中禁令申请作出裁决。
根据裁定:街电公司于收到裁定之日起停止制造、使用侵犯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ZL201520103318.2“吸纳式充电装置”及ZL201520847953.1“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专利权的产品;永旺梦乐城(广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永旺梦乐城”)于收到裁定之日起停止使用侵犯深圳来电科技有限公司来电公司ZL201520103318.2“吸纳式充电装置”及ZL201520847953.1“移动电源租用设备及充电夹紧装置”专利权的产品;驳回来电公司的其他申请。
此前,来电公司和街电公司在北京、深圳法院已有关联诉讼,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宣告无效博弈。在很多人看来,共享充电宝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多的只是市场渠道布局以及资金上的对垒,很难跟专利扯上关系。
但是,街电和来电的专利战,让我们看到,充电宝核心专利将会成为共享充电宝之前的下一个竞争看点。
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两起案件中,来电公司在将街电公司和永旺梦乐城诉至法院的同时提出了禁令申请,请求先行责令街电公司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使用侵害来电公司两案所涉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永旺梦乐城公司停止使用行为。
8月27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来电的禁令申请举行了听证。在听证过程中,来电公司和街电公司主要针对关于被控侵权产品侵犯来电专利的可能性、行为保全的必要性、行为保全的担保等焦点问题进行了辩论。
根据双方举证及听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定,街电公司有制造、使用被诉产品的行为,永旺梦乐城公司有使用被诉产品的行为。两案所涉专利经过多次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专利权稳定性较高。
经对比并参考技术调查官意见,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来电公司在两案所主张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因此,街电公司及永旺梦乐城公司实施了侵犯来电公司两案所涉专利权的行为。
由于本两案专利侵权诉讼所涉技术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导致审理时间会较长,为及时保护专利权,同时考虑到,共享充电宝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且还在发展的初步阶段,各企业基本处于大量投入的阶段,市场前景不确定,前期市场份额对各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对权利人造成的竞争优势及市场机会丧失的损失数额难以计算。特别是在市场格局尚未完全稳定确立,各竞争企业尚未有稳定盈利的情况下,即使街电公司具有赔偿的能力,若不及时制止侵权行为,将导致损失无法弥补。
鉴于来电公司在本两案中已提供担保,且先行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不会对广大使用充电宝的客户的利益即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先行停止侵权行为的裁定,并已于日前将民事裁定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本裁定作出后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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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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