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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中文网
原标题:加多宝回应:不服一审被判赔广药14亿,将提起上诉!
7月27日,IPRdaily报道了“‘王老吉’商标案件一审审结,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14.4亿元”(点击标题,可查看全文)新闻,受到行业广泛关注。随后,加多宝公司也在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加多宝不服该一审判决,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本文将加多宝公司发布的声明全文分享给读者朋友们,以供参考交流。
(来源于加多宝集团官方网站)
IPRdaily消息:7月27日,IPRdaily报道了“‘王老吉’商标案件一审审结,判决加多宝赔偿广药14.4亿元”新闻。随后,加多宝公司也在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加多宝不服该一审判决,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
以下是加多宝公司发布的声明全文。
加多宝关于商标纠纷判决结果的声明
尊敬的社会各界朋友:
2018年7月25日,我们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广药集团诉加多宝侵害商标权纠纷的一审判决。加多宝不服该一审判决,并立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一审判决不会生效。
我们坚持认为,广药和加多宝双方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是合作关系,并依据协议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加多宝根本不存在所谓侵权问题。关于双方的合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8月16日对红罐装潢案的判决(案号:【2015】民三终字第3号)中作了充分表述和认定,共享红罐装潢的判决结果就是基于双方多年合作背景、历史成因及消费者认知。加多宝使用商标有协议依据并支付了使用费,在使用过程中广药也给予积极配合和认可。2010年,广药曾出具多份函件配合加多宝在同年11月在广州举办的亚运会中开展品牌宣传和推广,这一期间,双方的合作是顺畅愉快的,加多宝为品牌推广付出了艰辛努力,做了巨大投入,大大提升了品牌价值,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三终字第3号判决也认定,合作期间加多宝“为王老吉品牌商誉的积累,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作为中国凉茶品类的开创者和凉茶品牌的领导者,加多宝已开启了三年上市计划。成功上市后,加多宝将成为公众企业,更有能力把企业做到更强大,维护凉茶品类的健康发展,加多宝也愿意与同行一起,携手把民族品牌做大做强,将中国凉茶文化推广到全世界。
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5日
据了解,此案源于2014年5月,广药集团向广东高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亿元。后来,在2015年1月,广药集团又将涉及经济损失增至29亿多元。根据,此次一审判决,广东加多宝、浙江加多宝、加多宝中国、福建加多宝、杭州加多宝、武汉加多宝共需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人民币14.4亿多元。
加多宝认为,广药和加多宝双方在2010年5月2日至2012年5月19日期间,是合作关系,并依据协议履行义务享受权利,加多宝根本不存在所谓侵权问题。
关于双方的合作关系,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8月16日对红罐装潢案的判决(案号:【2015】民三终字第3号)中作了充分表述和认定,共享红罐装潢的判决结果就是基于双方多年合作背景、历史成因及消费者认知。加多宝使用商标有协议依据并支付了使用费,在使用过程中广药也给予积极配合和认可。
2010年,广药曾出具多份函件配合加多宝在同年11月在广州举办的亚运会中开展品牌宣传和推广,这一期间,双方的合作是顺畅愉快的,加多宝为品牌推广付出了艰辛努力,做了巨大投入,大大提升了品牌价值,最高人民法院【2015】民三终字第3号判决也认定,合作期间加多宝“为王老吉品牌商誉的积累,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关于“王老吉”商标的诉讼可谓漫长而艰难,“王老吉”商标案也是中国商标诉讼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大案,非常值得研究和参考学习。
IPRdaily将会持续关注本案的后续发展。
来源:IPRdaily中文网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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