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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林】“麻花一条街”商标权纷争待法院落槌定音
商标、字号是一种无形资产,同类产品中“老字号”的竞争力尤为凸显。从事品牌营销策划多年的魏伟告诉记者,近些年来,关于商标之争的案例层出不穷,为获得商标,不少企业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这说明一个能得到认同的商标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收益,使其在竞争中占据主动。
7月2日下午,重庆两江新区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一起“确认不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在此开庭。该案的原告是重庆磁器口“麻花一条街”的诸多商户,如陈建平麻花、陈守林麻花等,被告为前不久通过微博等发布商标维权公告的“陈昌银”麻花。商户们认为,自己名叫“陈建平陈麻花”“陈守林陈麻花”并未侵害陈昌银的商标权。
事实上,关于“陈麻花”的商标之争已经持续多年。这场官司此前已休庭多次,7月2日当天,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陈昌银”:我们注册商标了
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古镇是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古镇的名特产之一就是麻花,其中“陈麻花”尤其出名。但随之而来的商标、字号之争一直没有停止。
游客想购买正宗的“陈麻花”,但10余家店的招牌都与“陈麻花”有关,不少人都觉得“有点懵”。据粗略统计,仅在磁器口古镇正街,就有“陈昌银麻花”“陈建平麻花”“古镇陈麻花”“老街陈麻花”等10余家麻花店,而每家的单价差距并不大。因此,不仅外地游客,就是重庆本地市民也常常抱怨,招牌雷同让人难以区分。
据了解,“陈昌银”在2007年将自己的“磁器口陈麻花经营部”注销,成立了“重庆市磁器口陈麻花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成了重庆第一家麻花公司。陈麻花公司的总经理杨学武曾表示,该公司在近期又成功注册了“磁器口陈麻花”和“陈麻花”商标。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30类、35类、40类的“陈昌银”“磁器口陈麻花”“古镇陈麻花”“陈麻花”等,共计168个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成功后,“陈昌银”麻花开始大面积维权。今年5月17日,该公司的官方微博发布了一则公告,宣布对一切侵犯其商标的行为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同时,部分商超也在开始下架其他打着“陈麻花”字样的品牌商品。
“商标维权耗费了我们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从2009年起到现在,光是打官司就已经花费了上百万元。”杨学武称,为了“陈麻花”这块招牌,公司这几年已经打了9起官司,有胜有败。“如今,经过公司的申请注册,‘陈麻花’特指‘陈昌银麻花’,陈昌银的‘陈麻花’之名是受到了法律的认可,维权也在情理之中。”
麻花商:我们名誉受损了
“陈昌银”麻花注册商标后开始的大面积维权举措,引起磁器口其他麻花商的不满。因此,这些麻花商户们集体状告“陈昌银”麻花,案件经过重庆两江新区知识产权法庭的两次庭审,仍未槌落定音。
据一位麻花商介绍,前不久“陈昌银”麻花通过微博、公众号及发函,向超市及电商平台称,其余“陈麻花”侵害了自己的商标权,但发函后并没有到法院起诉。“他不告我们,却给我们造成了销量下滑、名誉受损等,那么我们就去告他,要求‘确认不侵害商标权’”。
据了解,“确认不侵害商标权”也是麻花商们与“陈昌银”麻花对簿公堂的案由。一位资深法官表示,这类案件比较少见。从专业角度讲,“确认不侵害商标权”又被称为知识产权不侵权确认之诉,要求法院确认实体法律关系。用在本案中,就是麻花商户要确认自己并没有侵害“陈昌银”麻花的知识产权,需要法院给予裁决。
从开庭的双方答辩要点来看,判定“不侵权”的主要焦点有两个:一是“陈麻花”是否为商品的通用名称;二是麻花商户们是否在“陈昌银陈麻花”申请为注册商标之前,实际使用了“陈麻花”这一商标。
麻花商户们认为,“陈麻花”就是一个通用名称,是姓氏加食品名称的通用称谓;“陈昌银”麻花一方则认为,“陈麻花”并非通用名称,而是特指陈昌银麻花,其余的陈麻花都是对陈昌银的仿冒。何况自己已成功注册商标,就更应该享有特指的权利。
“此类商标是遭到‘陈昌银’及其代理人的抢注,且并非以实际使用为目的,意图就是独占所有商户共有的资源,并以商标专用权为手段,打击同业者。”有麻花商户称。
“这次‘不侵害商标权’的诉讼是磁器口麻花商户们的集体行为。”一位麻花商说,“我们其他麻花商户都希望大家能携手,走地理标志商标之路,将‘磁器口麻花’做大做强。”
争议:商标侵权还是恶性竞争
商标、字号是一种无形资产,同类产品中“老字号”的竞争力尤为凸显。从事品牌营销策划多年的魏伟告诉记者,近些年来,关于商标之争的案例层出不穷,为获得商标,不少企业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这说明一个能得到认同的商标可以给企业带来巨大收益,使其在竞争中占据主动。就“陈麻花”商标之争事件来看,他们争的是消费者对“陈麻花”招牌的认同感和多年来形成的知名度。
至于是否成立“确认不侵权”,记者查阅了商标法。其中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而原告商户是否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还需法院予以认定。
在磁器口管委会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看来,此次“陈麻花”商标之争或许会给“磁器口麻花”带来发展契机。他告诉记者,以前,麻花企业或个体商户,为抢占市场,存在恶性竞争的情况,使“磁器口麻花”品牌价值提升的进程十分缓慢。“此次商标之争从某种程度上来看,说明商户们认识到了字号、品牌的重要性。不论结果如何,‘磁器口麻花’很可能迎来整合发展的机遇。”
那么,能否将磁器口所有的“陈麻花”拧成一块抱团发展?磁器口管委会产业与市场营销处负责人在“陈昌银”麻花成功注册商标前曾表示,10余家麻花商家都是合法存在的,政府职能部门不会干涉其如何发展。但如出现恶性竞争情况,将按法律相关规定予以干涉和制止。“我们只能为‘陈麻花’的发展提供好的平台。”
来源:工人日报
记者:李国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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