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 从专利法的观点,审视「格列卫」天价药|专利|领先的全球知识产权产业科技媒体IPRDAILY.CN.COM
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从专利法的观点,审视「格列卫」天价药

专利
阿耐7年前
从专利法的观点,审视「格列卫」天价药


从专利法的观点,审视「格列卫」天价药

#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文章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赵文侠 陆穗峰

原标题:从专利法的观点 审视“格列卫”天价药


最近电影《我不是药神》走红。电影讲述在上海做生意的程勇,从印度购进仿制的、治疗慢粒白血病的特效药“格列卫”。该产品在我国每盒需人民币23500元,而印度的仿制品为4000元(注:药品的名称和价格与电影略有差异),服用效果与瑞士进口的“格列卫”相同。


瑞士生产的正品“格列卫”价格奇高被称为“天价药”,并由此引发多种争议,每种观点似乎都有一定的道理,笔者从《专利法》的角度进行解读。


一、“格列卫”为什么是“天价药”?


一方面是由该产品的成本决定的,另一方面是因为该产品在我国享有专利权。

从染色体的发现到“格列卫”药品面市长达41年!仅筛选的化合物就超过10000个,药企还要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各种临床、跟踪;


一方面,“格列卫”是慢粒白血病的特效药,决定其使用者是“小众”人群、不可能成为“可口可乐”那样的大路货;另一方面,专利保护期理论上最多只有20年,实际上远低于20年、有些国家甚至只有5年;产量少、时间短,企业不仅要收回成本、而且还要赢利;“格列卫”在短时间内成为“天价药”便不难理解了


如果没有专利保护、导致企业“血本无归”,新药研发便失去动力;没有新药的持续研发,每个人都可能随时倒在病症面前......


二、我国能否仿制“格列卫”?


我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该条款的前半部分着重于“产品”、被称为“产品专利”,后半部分则着重于产品的生产“方法”、被称为“方法专利”。因此在专利有效期内,我国不能仿制“格列卫”;

印度的《专利法》与我国不同:没有“产品专利”、只有“方法专利”。因此,只要使用不同于瑞士的生产方法把格列卫合成出来,便是合法产品;


目前,瑞士的专利已经失效,我国可以仿制“格列卫”、甚至可以采用瑞士的生产工艺进行仿制。


三、小结


患者需要“低价”药来保命、企业需要“天价”药求生存;二者产生冲突时,可寻求新的解决途径。


欣闻我国已将“格列卫”纳入医保,其单价由23500元降至500元左右,这是患者可以接受的水平。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赵文侠 陆穗峰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



从专利法的观点,审视「格列卫」天价药

链接未来!「2018全球区块链知识产权峰会」重磅来袭!


从专利法的观点,审视「格列卫」天价药

2018年“中国好专利”评选工作正式开启(报名通道)


从专利法的观点,审视「格列卫」天价药

2018中国·海淀高价值专利培育大赛正式开启!(报名详情)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从专利法的观点,审视「格列卫」天价药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从专利法的观点,审视「格列卫」天价药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阿耐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7382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9373.html,发布时间为2018-07-11 08:58:52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