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Dimitris Mavrakis,ABI Research研究总监
原标题:分析师视角:研发到专利 —— 3GPP和标准的复杂性
6月13日,“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组织(3GPP)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迭戈市召开会议,敲定了包括5G新空口(NR)的Release 15,同时为包含诸多5G增强特性的Release 16制定工作计划,这些特性包括下一代核心网(NGC)和超可靠低时延通信(URLLC)完整规范。与普遍观点相悖的是,3GPP并不是一个标准组织,而是一个与很多标准制定组织(SSO)合作开展的项目,这些标准制定组织同意合作制定技术规范(TS)。 然后,这些标准组织负责颁布技术标准。凭其技术提案,3GPP成员公司可在这些标准组织的辖区内申明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这些标准组织的区域包括:日本(无线工业及商贸联合会(ARIB )和电信技术委员会(TTC))、美国(电信工业解决方案联盟(ATIS ))、中国(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 ))、欧洲(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 ))、印度(印度电信标准开发协会(TSDSI)),以及韩国(电信技术协会(TTA))。3GPP还拥有许多市场代表合作伙伴,包括GSM协会(GSMA)、下一代移动网络联盟(NGMN)、微基站论坛。这些合作伙伴通过提供市场建议和推动技术共识协助3GPP。
实质上,3GPP是一个合作组织。来自全世界的合作伙伴通过开会讨论,将研究成果提炼成大多数参与者认可的技术规范,随后制定标准,并最终开发相应的软、硬件以支持移动电信市场发展。
3GPP确立技术规范的流程
3GPP技术规范(TS)是3GPP的正式输出成果,然后被全行业用于研发符合标准的设备和软件,以支持电信网络发展。3GPP主要由 3 个技术规范组(TSG)组成,每个技术规范组包括若干工作组。这三个技术规范组包括:无线接入网(RAN) 、业务与系统(SA)和核心网与终端(CT)。每个顶级规范对任何单个技术规范组都是大工程,因此需要分解成更小的工作项目,由每个技术规范组内的工作组处理。例如,物理层(OSI 模型第一层)由RAN1工作组处理,它同时负责很多RAN议题,包括但不限于在免许可频谱使用LTE技术、5G新空口(5G NR)、对蜂窝车联网(C-V2X)的增强,以及面向LTE 的1024 QAM调制技术。建立新特性的第一个流程是研究项目,此时相应的技术规范组接受提案并创建技术报告(TR),如果研究项目被认为足够重要值得考虑,则转化为工作项目。
图1:经过简化的3GPP技术规范创建流程(资料来源:3GPP,ABI Research)
应该注意的是,上面图1不包括技术规范(TS)公布后提交的变更请求(CR),这些变更请求在上图所述的流程之后发生。这些提案的范围很广,重要(如纠正会影响网络工作的疏忽)和琐碎(如技术规范报告中的拼写错误)的更正都可能涉及。也有许多变更请求很重要,但不一定有助于技术本身的演进。例如,在近期的3GPP会议中,有移动服务提供商提交了多个变更请求,要求在不同频段中有更多载波聚合组合,并且在多个LTE频段中应用蜂窝车联网(C-V2X)。这些请求对于在现实世界中落实3GPP规范很重要,但并不促进移动网络技术发展。
在建立工作项目后,创建技术规范的流程如下:某个公司提交在工作组会议上讨论过的提案,通常每隔一两个月召开一次此类工作组会议。工作组起草人负责起草,将上述提案(如果有共识认为这确实是有意义的提案)写入技术规范。技术规范正式发布之后,参与者可提交变更请求,涵盖重要变更到小的书写错误。还应该注意的是,有大量变更请求未被批准,因此对3GPP输出成果和市场本身几乎没有影响。
理解3GPP的领导作用和知识产权
创建标准技术规范的流程可能看起来简单明了,但由于多种原因,确认单个技术规范的关键利益攸关方并不总是透明的。首先,技术规范不是单个公司的产物,而是多个厂商、运营商、科研机构,以及参与3GPP工作的其他公司协同努力的结果。咨询行业已有多个研究项目试图根据提交提案或变更请求的数量确定某些公司在3GPP的领导力,ABI Research也曾试图利用这种思路评估某个公司在3GPP的参与度和影响力。但是,我们逐渐认识到,由于多种原因,提案的数量(即使是得到认同的提案或得到批准的变更请求)不一定能够体现市场影响力。而最重要的是,在ABI Research评估过的几乎所有案例中,质量的重要性均胜过数量。一家公司在3GPP工作中的参与度更高,自然是指这家公司已分配可观的资源和工作精力促进行业发展。然而,多种原因使得变更请求的简单计数变得复杂:
1.变更请求针对的是(通过普遍共识建立的)技术规范报告,这意味着功劳应在提交技术规范提案的公司之间划分,而非仅仅在变更请求作者之间划分。
2.变更请求提案可能由多位作者撰写,这些作者可能有相同的分量,但也可能分量不同。
3.来自不同组的变更请求分量不同。例如,引入重要新特性的RAN1变更请求可能比处理现有2G/3G网络的RAN6变更请求更有分量。
4.作为市场影响力评估方式,变更请求数量可能被做手脚,出现人为虚高。例如,某公司可能会把一个变更请求分成两个单独的变更请求,或按照员工提交的变更请求数量奖励员工。
5.最重要的是, 并非全部变更请求都是一样的。例如,RP-161636提出“将[窄带物联网] (NB-IoT)术语变更为NB1”,而RP-161745则有关“引入面向LTE的增强型[许可辅助接入] (eLAA)”。显然,这两者的分量迥然不同。
举例来说,一家公司提出了关于一项新特性的想法,这个新特性最终被引入标准。该想法在工作组中讨论,进入工作报告,并最终形成技术规范。而此时,其他公司可能已经提供了比原始发起人更多的提案稿和变更请求书。这意味着不同的公司可能分量相同,但也有可能某家公司在提案或变更请求中承担了大部分工作。
3GPP本身没有足够的资源仔细审查每个提案,但它的确对由多个利益攸关方、而非单个公司提交的提案给予优先待遇。多数情况下,提案的第一署名公司是最重要的技术贡献者,但在某些情况下其他署名的公司也做出了重要性相似的技术贡献。
在此过程中要考虑的很重要的一点是,提案或变更请求的原始发起人并非在3GPP会议期间或3GPP项目进行过程中才形成这些提案背后的想法。事实上,这些技术想法是在其研发(R&D)团队内经过深入研究、建模和讨论之后产生的。 例如,3GPP网络的重要新特性(如载波聚合、上行链路共享或C-V2X)中的主要技术设计,来自于厂商在提交3GPP考虑很早之前在其研发团队内部深入研究的结果。自然,这些厂商要通过为这些新技术设计申请专利以保护其研发资源的投入,这些专利在提交申请后可能要一、两年才能为人所知。这可以转化为显著的先发优势,而无论其他公司为这个新设计分配多少资源或做出多少提案,都很难在短时间内超越这一优势。最重要的结果是,发起的公司能够率先申请专利并形成知识产权(IPR),然后转化为标准必要专利(SEP)并自然地形成市场影响力。
理解3GPP的影响力
上述分析表明,计算提案、变更请求和向3GPP分配资源的数量,不一定能够体现市场影响力和最终的专利组合实力。大量学术研究也显示,计算专利的数量不能提供准确的专利组合实力衡量方式,因为这种方法严重歪曲了专利质量分布。少数专利具有极大价值,可能超过其他大多数专利合在一起的价值。专利需要经过各国专利局为期数年的审查,并且在专利存在期需要持续投入。另一方面,提案稿和变更请求书没有经过此类过滤。它们是出于各种目的而提交的文件,包括技术解决方案、讨论稿、编辑修改稿、联络函等。简单地计算其数量,会和专利类似,严重歪曲有关各方的技术贡献。
为了理解市场影响力,很有必要理解超出3GPP参与度的 诸多考量。例如,单个公司必须有足够广的接触面和市场影响力,才能围绕某项重要提案吸引并邀请其他公司组团,以便在众多提案中脱颖而出,享有优先权。同时,该公司必须在许多领域都有洞察和专长,因为关键新特性影响网络的多个不同环节,而且工作项目可能横跨多个3GPP工作组。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新特性必须得到移动运营商的认可,以便于它们最终部署这些新规范对应的系统。
我们的后续文章将更深入地解读3GPP提案,评估其质量,并剖析已成为标准重要部分的多项关键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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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imitris Mavrakis,ABI Research研究总监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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