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原标题:关于第20849779号“死党”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关于第20849779号“死党”商标
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18]第0000062765号
申请人:黑龙江大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北京世誉鑫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因第20849779号“死党”商标(以下称申请商标)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向我委申请复审。
申请商标
申请人复审的主要理由:申请商标为申请人所独创,并非复制模仿他人商标。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3129205号“SKB(Sidekick Bike)”商标(以下称引证商标)区别明显,未构成近似商标,不致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宣传和使用,已具备了一定显著性。综上,请求对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我委认为,申请商标之“死党”与引证商标之显著识别部分之“Sidekick Bike”(可译为“死党自行车”)含义相近,予消费者整体印象不易区分,已构成近似商标,上述商标共同使用于反冲式雪橇和运载工具用轮毂等类似商品上,容易造成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已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
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申请人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并在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的同时或者至迟十五日内将该起诉状副本抄送或者另行书面告知我委。
合议组成员:洪飞扬
苑雪梅
贾玉竹
2018年04月13日
来源:商评委网站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推荐阅读
“投稿”请投邮箱“iprdaily@163.com”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商评委网站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