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企业那些事儿#
称视频广告被屏蔽,优酷诉傲游不正当竞争
因认为傲游浏览器屏蔽优酷视频的广告造成其利益受损及竞争力降低,优酷公司将傲游浏览器的运营商北京傲游公司、网际傲游公司诉至法院,索赔2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优酷公司诉称,其系优酷网站的合法经营人,依法享有该网站的经营收益权。“傲游浏览器”软件系北京遨游公司、网际傲游公司所开发运营,该软件产品拥有较为众多的用户群。经过公证证实,“傲游浏览器”设置有广告过滤功能,用户使用该功能后可以有效屏蔽优酷网站影片播放时的片头广告及暂停广告。北京傲游公司、网际傲游公司的该行为使得优酷公司不能就网站影片的片头广告及暂停广告获取直接收益,使优酷公司遭受了利益上的损失,降低了优酷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优酷公司认为,北京傲游公司、网际傲游公司通过“傲游浏览器”过滤广告的功能提高了用户的体验度,使其自身的商业价值获得提升。北京傲游公司、网际傲游公司妨碍并破坏了优酷公司的正常服务,极大地损害了优酷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优酷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北京傲游公司、网际傲游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20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华为和三星专利战最新进展:华为涉案专利被判有效!
据中国知识产权报报道,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原告三星公司与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及第三人华为公司、惠州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维持华为公司的涉案专利权(专利号:ZL201010104157.0)有效。
实际上,华为与三星的专利纠纷还得追溯至 2016 年。2016 年 5 月 25 日,华为在美国和中国提起对三星公司的知识产权诉讼,包括北加州联邦法院和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华为在起诉书中声称三星侵权了其 11 项美国专利,这 11 项专利大部分都和 LTE(4G)技术相关,也有涉及 2G/3G 技术的;2016 年 6 月 27 日,华为将三星等公司诉至泉州中院,称三星最新款 Galaxy S7 (G9300) 在内的共计 16 款三星手机产品涉嫌专利侵权,并索赔 8050 万元(含合理支出费用 50 万元);2016 年 7 月 22 日,三星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北京亨通达百货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其专利,并在其中两个案件中,分别主张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支出 8050 万元,共计 1.61 亿元;2017 年 4 月 6 日,泉州中院一审判决认定,三星公司共计 22 款产品构成专利侵权,并判决三星公司停止制造、许可销售、销售搭载系争专利技术的终端设备,包括 22 款 Galaxy 系列手机。同时,三星公司须赔偿华为 8000 万元的经济损失,以及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 50 万元合理费用;7 月 18 日,三星向专利复审委员会就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结果显而易见,专利复审委员会驳回了三星的请求。
在此前的专利诉讼中,三星公司不仅有 20 余款智能终端产品被禁售,还面临高额赔偿,而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诉讼中,三星公司再失一局。对此,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表示,这两年挑起中国市场手机专利战的不是爱立信、Nokia 而是华为,针对的对象也不仅仅是三星,还包括许多国内手机品牌,相信今年这一趋势还会加剧。
阿里巴巴币否认侵犯商标权:该词源于中东而非中国
4月2日,阿里巴巴集团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指控迪拜一公司使用一种名为“阿里巴巴币”的加密货币筹资逾350万美元,涉嫌侵犯其商标权,旨在让消费者误以为“阿里巴巴币”与中国电商巨头相关或得到其支持。
要求被告停止进一步的侵权行为,以及对违反美国联邦法律和纽约地方法律的行为作出补偿、惩罚性和三倍损害赔偿。阿里巴巴在起诉书中还表示,已一再声明“无意进军加密货币领域”。而“阿里巴巴币”的发行已经在传播中造成误传,并让消费者误以为“阿里巴巴币”已取得阿里巴巴的支持。对于这些错误信息,“阿里巴巴币”基金会并未采取任何措施消除其传播与影响。随后,曼哈顿的一家美国联邦地方法院随即发布了针对阿里巴巴币的临时禁令。
对此,阿里巴巴币代理律师回应表示,“阿里巴巴币无意侵犯阿里巴巴知识产权,因为这一词汇并非源自中国,而是源自中东地区民间故事《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中主人公的名字。所以,阿里巴巴币使用该词汇是完全合法的。那么,阿里巴巴要求阿里巴巴币关闭公司、换用其他名字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著作权那些事儿”
称图书内容被APP擅用,新东方索赔50万
新东方公司诉称,其拥有著作权的英语单词图书内容未经允许被APP软件“墨墨背单词”擅自使用,新东方公司遂以著作权侵权纠纷为由将该APP开发方成都墨墨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5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新东方公司诉称,经过图书作者授权,其对《十天搞定考研词汇:乱序版》、《恋恋有词:考研英语词汇识记与应用大全》等50本图书享有著作权,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新东方公司发现,成都墨墨科技有限公司开发了APP软件“墨墨背单词”,并向互联网用户提供该软件下载服务,用户可以通过网络下载免费获得与新东方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图书作品相似的电子信息,经其查证发现,该APP软件中向用户提供的电子信息内容与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图书内容高度相似。
新东方公司认为,成都墨墨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依法享有的著作权,并给其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成都墨墨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称杭州千越超授权转载小说,晋江网起诉索赔
因认为杭州千越公司违反协议约定,在其经营的盒子小说、麦子阅读等平台转载超出授权范围的晋江网小说,晋江原创公司遂以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为由将杭州千越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杭州千越公司纠正违约行为、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下架合同约定的授权作品以外的晋江版权作品、并支付违约损害赔偿20434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晋江原创公司诉称,其是晋江文学城网站运营商,2017年与杭州千越公司签订《数字作品合作协议》,授权杭州千越公司在旗下自有小说站点及相应手机客户端就特定授权作品享有有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合作期限一年。2018年1月,晋江原创公司发现杭州千越公司在其经营的盒子小说、麦子阅读、夏至小说、超阅小说、掌读小说等小说阅读平台中上架了大量合同授权范围之外的晋江版权作品,并采取付费阅读的方式营利,超出授权上架的作品包括《他知道风从哪个方向来》、《因为风就在那里》、《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等十部小说。
晋江原创公司认为,杭州千越公司违约事实明显,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杭州千越公司应按照双方协议约定,按照每本违约上架作品2万元的金额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未经许可提供文学作品 豆丁网被判版权侵权
龚某诉称,豆丁世纪(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豆丁网及豆丁书房App(安卓端、IOS端)中提供上传由龚某创作的文学作品《雾都之恋》(以下简称涉案作品),龚某认为豆丁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对涉案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权利,遂诉至法院。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案,法院判决豆丁公司赔偿龚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 3715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网络服务提供者从网络用户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该网络用户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豆丁公司经营的豆丁网向用户提供上传作品的信息存储空间,与上传用户共同分享收益,且对豆丁网站上每一份文档浏览、下载、购买、收益等情况都有详细具体的针对性统计,豆丁公司有能力获得上传用户的真实信息,也有途径对用户上传的文档是否侵权进行审查。
在此情况下,豆丁公司一方面消极对待自己应履行的审查义务,放任豆丁网、豆丁书房App上侵权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积极从侵权行为中获益,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故在缺乏证据证明上传用户取得了龚某许可的情况下,豆丁公司通过豆丁网、豆丁书房App(IOS端及安卓端)传播涉案作品,使公众可以在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涉案作品,豆丁公司对该行为提供了帮助,侵害了龚某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豆丁公司未经许可在不同的端口提供作品,其传播途径、传播范围、损害后果均不相同,故豆丁公司应当根据不同的端口分别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故作出如上判决。
新蒂字体引发著作权纠纷,汉仪科印公司被诉高额索赔
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北京子盟科技有限公司诉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该案因涉案作品为字体,与通常意义上的作品形式不同而受到广泛关注。
原告子盟科技公司诉称,子盟科技公司使用的“新蒂下午茶体”“新蒂泡芙体”等11种字体是由著作权人王维、闫瑨独立创作,并分别于2013年11月11日和2016年4月13日取得了国家版权局出具的《作品登记证书》。2016年9月1日,子盟科技公司与上述字体的著作权人和著作权代理人昆明泰克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了《新蒂字体授权使用合作协议》及授权书,根据协议的约定,子盟科技公司享有在小米、魅族、oppo、vivo、金立、乐视六个手机平台上将“新蒂下午茶体”“新蒂泡芙体”作为移动设备界面装饰、替换系统字体的唯一发布权,并对上述字体享有修改权和收益权。
子盟科技公司发现,被告汉仪科印公司在小米、魅族、oppo、vivo、金立、乐视六个手机平台上发布销售名为“汉仪新蒂怦然心动体”“汉仪新蒂冰淇淋之恋”和“天使之吻”三种字体。其中“汉仪新蒂怦然心动体”和“天使之吻”字体与子盟科技公司的“新蒂下午茶体”字库中相应的字形重合, “汉仪新蒂冰淇淋之恋”字体与子盟科技公司的“新蒂泡芙体”字库中相应的字形重合,子盟科技公司认为,汉仪科印公司使用的上述字体构成侵权字体,该公司通过在手机平台上使用上述字体非法牟利达150余万元,严重侵害了其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故子盟科技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在公共媒体上向原告赔礼道歉;被告将其在六个手机平台上的“汉仪新蒂怦然心动体”“汉仪新蒂冰淇淋之恋”和“天使之吻”三种侵权字体下架撤回;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50万元,赔偿合理支出4.5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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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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