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知产那些事儿#
全国人大代表齐嵩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创新驱动发展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一汽红旗工厂技术处外网维修工人齐嵩宇始终关注的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他说,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成长和知识产权的繁荣发展,都离不开更加强有力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齐嵩宇表示,从今年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可以看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很大的法律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的三个知识产权法院,实现了跨区域管辖,在一定程度上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有效遏制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强大推动力,为公平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国家软实力的体现,能够鼓励企业及个人积极科技创新,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层出不穷,也使人民法院产权司法保护面临新的考验,对办案法官专业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齐嵩宇希望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队伍建设,指导全国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发社会创造力,实现从“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和“中国智造”发展,加快中国科技创新的步伐。
全国政协委员汪鹏飞:保护知识产权需要更多复合型人才
“出于专业原因,今年两会我格外关注与科技相关的内容。科技和创新密不可分,当我看到最高检工作报告中‘坚持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内容时,我非常高兴和赞同。”3月12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员汪鹏飞在接受采访时说。
最高检工作报告显示,过去5年,广东、四川、宁夏等30个省区市建成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司法信息共享平台,起诉制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2万余人,是前5年的2.1倍。连续5年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年度十大案例,突出打击重点。
在汪鹏飞看来,检察机关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确成效显著。他同时表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具有专业性、国际性、特殊性等特点,特别是处理涉外商务纠纷时,尤其需要既懂专业又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
“过去由于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整体不足,我国的科研单位和科技创新型企业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走了不少弯路、吃了不少亏。我建议检察机关今后要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复合型检察人才的培养力度,为科研单位和科技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多的法律支持;同时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对科研人员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科研人员在科技创新活动中更加清楚自身的权利与责任。”汪鹏飞说。
冯艺东委员: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保护体系不健全,侵权成本低等。
建议从立法源头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侵权违法成本。进一步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切实保障科研团队和个人在成果转化中的收益,鼓励以地区或高校联盟为主体搭建统一的校企对接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进程。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优惠政策,鼓励地方政府设立专利转化风险投资基金、给予相关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鼓励专利权人和企业更加注重专利实用效果,降低专利维持费用,降低企业知识产权拥有成本。
全国人大代表肖伟: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康源集团董事长肖伟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建议建立中医药专利保护体系,构建药品专利链接制度探索、药品专利期补偿试点、完善和落实数据保护制度等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组合拳”。“中医药流传千年,传统的经方、典方、验方在历代医古籍和近代文献上都有所记载,是公开内容,处方很难申请专利。”肖伟说,缺乏强有力的专利保护机制,这些老祖宗留下的“方子”面临着流失。
“目前我国中药专利中,非职务发明、个人申请专利数高达80%以上,生产企业申请的专利不足20%,个人专利大多为一些古方基础上的改良或简单的工艺改进,缺乏创新基础,别人稍加改造后即可绕过专利,导致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强。”肖伟说。另一方面,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外制药企业对中药专利申请却不断“升温”。肖伟认为,很多优秀中医药技术仅在国内申请专利,放弃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因而无权限制他人在国外使用,这就等于将我国中医药创新成果公开免费提供给了外国,造成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大量流失,严重影响着中医药未来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肖伟还建议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专利制度和审查指南,在中药专利申请、审查过程中,注重先进工艺技术的优选研究,结合关键技术参数,固化相应质量标准和临床用途,将传统处方、中医症候以及目前临床病症相结合,鼓励形成高质量、一体化的类似物质发明的中药专利申请与保护。“应鼓励企业选择一批优秀复方中药的名方、古方进行二次、三次深度开发,组织专业机构研究、挖掘、整理散落在民间的、暂未公开的名老中医的经验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保护,防止传统中药知识产权的再度流失。”肖伟建议国家技术政策、产业政策、人才政策等方面支持创新中药专利项目,对高质量的中药专利技术适当延长专利的保护期。肖伟还建议,国家成立关于中药知识产权的行业协会或中药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建立包含中药、专利、法律等方面的专家库,对涉及中药知识产权的问题形成专职的工作机构,以有效保护中药知识产权。
#知产大省的那些事儿#
深圳成立首个知识产权境外保护工作站
日前,深圳市钟表与智能穿戴产业知识产权境外保护工作站在光明新区“时间谷”揭牌成立,迈出了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走向国际第一步。作为深圳市首个知识产权境外保护工作站,该工作站将为深圳市广大企业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提供专业服务。
据了解,深圳是中国钟表之都,深圳钟表产量占全球40%以上,占全国60%以上。深圳市钟表与智能穿戴研究院在多年知识产权工作基础上,为深圳市广大企业提供了知识产权境外维权援助服务,深圳市钟表与智能穿戴企业参加境外展会的企业遭遇知识产权纠纷和壁垒的事件数量逐年下降,有力支撑了深圳市企业“走出去”,维护了“深圳创新”的国际形象和声誉。此次建立知识产权境外保护工作站,对深圳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及加快建成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具有积极意义。
商标纠纷再起!乔丹体育起诉耐克侵权索赔30万
时隔几年的商标案近日又有新的动向。3月8日,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诉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耐克商业(中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在晋江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双方围绕“被告擅自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具有很高市场知名度和识别度的‘乔丹’相关标识(包括乔丹官网、乔丹篮球鞋、乔丹服装等)作为关键词用于推广、销售其‘运动鞋商品’的百度竞价排名广告是否侵犯原告的‘乔丹”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的前述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等争议进行激烈辩论,但此案并未当场进行宣判。
据了解,耐克公司自2002年起先后十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及商标评审委员会对乔丹体育的“qiaodan”、“乔丹”等商标提出异议和争议,主张Michael Jordan的姓名权受到了侵害,但这些主张并未获得支持。2012年,Michael Jordan在上海法院起诉乔丹体育以侵害其商标权、姓名权为由,要求乔丹体育停止侵权行为,撤销78个相关注册商标,并赔偿114万余元,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仍在3月、10月两次驳回耐克的商标撤销申请,再次明确表达了“乔丹”并非Michael Jordan的姓名,乔丹体育注册使用“乔丹”商标不侵犯MichaelJordan的姓名权的立场。
如今,相隔几年后,双方又因商标再起纠纷。乔丹体育表示,被告擅自将原告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并具有很高市场知名度和识别度的“乔丹”标识用于推广、销售其运动鞋商品的广告(竞价排名)中,属于在相同商品上擅自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损失及合理支出30万元。对此,“耐克体育”和“耐克商业”表示,被告没有把乔丹篮球鞋等相关标识用于其官网,只是后台关键词,因此不构成商标侵权,其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此案并未当场宣判。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美国企业对LED照明设备及组件提起337调查申请
从商务部获悉,3月6日,美国Fraen Corporation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LED照明设备及组件(Certain LED Lighting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乐狐电子有限公司、广州彩熠灯光有限公司、广州炫熠灯光设备有限公司、广州飞星灯光设备有限公司、无锡市畅盛特种光源电器厂涉等6家中国企业为列名被诉企业。
日本内阁通过《著作权法》修正案 扩大网上使用
据日媒报道,日本政府近日在内阁会议上通过了旨在扩大网上使用作品的《著作权法》修正案。主要内容是将书籍进行电子数据化,让在网上可搜索含特定词汇的文章的服务即使未获著作权所有者许可也能实现。新法拟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报道称,目前海外已有提供搜索服务的公司,但在日本国内因《著作权法》有禁止擅自复制作品的规定而不被允许。若完成修法,预计将能显示含关键词的书籍列表,寻找所需文献会变得更方便。
此外,修正案中还写入新制度,即学校在通过网络向学生发送用作教材的书籍和照片时,若向作为办事窗口的团体支付补偿金,便无需获得著作权所有者的许可。关于软件,为找出网络攻击方面的弱点进行复制也将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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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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