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IPRdaily中文网与维权骑士联合发布
原标题:内容行业2017年度版权报告
今日,IPRdaily联合维权骑士联合发布“内容行业2017年度版权报告(全文)。2017年,内容行业在欣欣向荣的同时也迎来了许多巨大的变化,但不论内容行业的商业模式如何变化,其内核依旧在内容版权生态之中,因此各类版权争议在2017年没有遏制住增长态势。在这种情况下,维权骑士积极联合各内容平台,在版权保护方面取得了许多突破性的进展。
序 版权保护这一年
经历了爆发性增长的黄金三年(2014-2016),自媒体迎来变革的一年。一方面,绝大多数自媒体人苦于探寻商业模式,长期未获得相称的回报。另一方面,优质作者是各家平台争夺的稀缺资源,自媒体平台从单一维度的角力,过渡到内容生态层级的全面竞争,搭建完善的内容生态成为平台竞争力的核心来源。
自媒体平台在经历短暂的喘息后继续探索变局,扶持、孵化优质内容成为获取核心竞争力的不二法门,短视频走到了风口。2月,凤凰网、一点资讯打通内容共享,与视觉中国、秒拍、小咖秀等业内领先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产品后台的全面打通。3月,UC头条联合优酷土豆正式升级大鱼号,土豆转型短视频平台,全面进军短视频;腾讯投资短视频平台快手。6月,百家号借大规模封号展露对原创内容的重视程度。今日头条先后收购北美短视频社交产品Flipagram和Musical.ly,抖音、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相继出现在大众视野。年末,腾讯全球合作伙伴大会上,企鹅号推出全平台分发的内容开放战略;头条创作者大会上,头条号继“千人万元计划”后又推出“千人百万粉计划”。
2017年,内容行业在欣欣向荣的同时也迎来了许多巨大的变化,但不论内容行业的商业模式如何变化,其内核依旧在内容版权生态之中,因此各类版权争议在2017年没有遏制住增长态势。在这种情况下,维权骑士积极联合各内容平台,在版权保护方面取得了许多突破性的进展。
2017年伊始,维权骑士联合一些重视版权保护的平台发起版权保护联盟,该联盟已经成长为自媒体行业之中版权保护不可取代的中坚力量:版权保护联盟成员已扩充至8家;通过联盟共建处理通道,2万条侵权线索得到高效处理;联盟对外成功处理侵权内容5万次。
但版权保护联盟的成功,不能掩盖整个行业版权乱象:全年发生的80%的侵权事件分布在微信公众平台,但微信上侵权内容的清除率却不足20%;微信、知乎、简书作为原创作者集中栖息的平台受到非法转载的情况最严重;微信、豆瓣存在大量平台内部抄袭的乱象;垂直领域抄袭严重涉嫌不正当竞争。
在这之外,版权联盟也见证了一些版权环境向好的迹象:头条号、大鱼号在各方面均能体现其版权保护力度突出,视频音频平台治理效果优秀;淘宝、闲鱼、豆瓣等平台不断优化版权保护流程。许多平台一路走来,从早期野蛮生长,到尝试处理版权争议,再到主动借助版权保护搭建优质原创内容生态,一步步坚定了版权保护的信念。因为版权是内容行业的基石,良好的版权环境是持续创新的生命之源。
Chp.1版权监测
1.1自媒体版权概况:2017年疑似侵权量同比增长七成
不断增长的疑似侵权/非法转载量提醒我们,自媒体行业欣欣向荣的背后,版权侵权问题不容小觑。
1.2侵权受害平台:微信、知乎、简书最受非法转载者青睐
抛开微信这个庞大的内容帝国不看,知乎和简书这类拥有大量具备传播价值原创内容的平台更应该注重保护原创用户的利益。
1.3自媒体侵权分布:80%的侵权事件分布在微信公众平台
数据反映出微信公众号对平台内侵权的预防不足。
1.4转载偏好:垂直领域平台侵权涉嫌不正当竞争
栖息在各个平台的侵权者也对侵权内容的来源有着一定的偏好,这种现象是由平台定位、平台运营策略、侵权举措等因素综合决定的。除了微信和豆瓣外,多数平台的侵权内容主要来自外部,原文来源以微信、知乎和简书为主。这反映出微信和豆瓣对平台内部的侵权监管不足。
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发生在内部的侵权通常仅有通知-删除义务,并无直接侵权责任。但是在分析一些垂直领域平台的侵权状况时,我们发现这类有指向性的侵权行为存在不正当竞争的特征。
以财经领域为例,东财股吧上侵权原创财经平台雪球的量占据其内部侵权量一半以上。是否存在平台通过运营策略或者其他方式引导本平台用户对同类垂直内容平台进行集中侵权的情况呢?对这类侵权,是否可以通过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来规范?
Chp.2版权风向
2.1平台动态:平台整装前行,短视频走到风口
经历了自媒体爆发性增长的黄金三年(2014-2016),自媒体迎来变革的一年。一方面,绝大多数自媒体人苦于探寻商业模式,长期未获得相称的回报;另一方面,优质作者是各家平台争夺的稀缺资源·。自媒体平台从单一维度的角力,过渡到内容生态层级的全面竞争,搭建完善的内容生态成为平台竞争力的核心来源。
自媒体平台在经历短暂的喘息后继续探索变局,扶持、孵化优质内容成为竞争的不二法门,短视频走到了风口。2月,凤凰网、一点资讯打通内容共享,与视觉中国、秒拍、小咖秀等业内领先平台达成战略合作,实现产品后台的全面打通。3月,UC头条联合优酷土豆正式升级大鱼号,土豆转型短视频平台,全面进军短视频;腾讯投资短视频平台快手。6月,百家号借大规模封号展露对原创内容的重视程度。今日头条先后收购北美短视频社交产品Flipagram和Musical.ly,抖音、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相继出现在大众视野。年末,腾讯全球合作伙伴大会上,企鹅号推出全平台分发的内容开放战略;头条创作者大会上,头条号继“千人万元计划”后又推出“千人百万粉计划”。
2.2自媒体商业化:自媒体探索商业模式的最好时代
多数消费者养成内容付费习惯,现在是各类自媒体探索商业模式的最好时代。从互联网以广告位基础的商业模式延伸开去,自媒体人还找到了诸如打赏、内容电商、知识付费等商业模式。
2.3内容热点:情感领域常年领跑,心理领域最具价值
情感领域目标用户广泛,已于阅读且引发情感共鸣,是一个拥有庞大市场的作品品类,也是许多自媒体创作首选。
情感领域一直是当之无愧的年度最热,首先情感领域写作门槛低,取材成本也不高,其次该领域目标用户广泛,易于阅读且引发情感共鸣,拥有相当的传播量阅读量。自媒体人通过适当的训练,有相当几率写出爆款文章。微信公众号“视觉志”就凭一篇《谢谢你爱我》涨粉千万,后续同类型的文章也都保持稳定的高阅读量。
情感领域常年领跑有多重原因,但蜂拥至这些热门领域不一定是最适合的。一方面,门槛低意味从业人员多,竞争剧烈,先来着很难通过长期积累建立竞争壁垒,另一方面,成本低导致被侵害的风险提高,而作品的独创性不高,能得到的保护也有限。
通过传播大数据,我们发现心理、服饰、投资等领域具有良好传播价值,这类领域的特征是有一定专业写作门槛,也具备较好的传播性,创作者可以在自己的兴趣范围内选择类似的高传播价值领域深耕发展。
2.4潜力作者
维权骑士基于全网传播等重要指数对作者进行评估,并初步发掘了部分在2017年表现优异且潜力尚未得到完全挖掘的优质作者。
我们从原文量、粉丝量、传播量、平均创作周期四个维度来看这些作者。其中,原文量和粉丝量是比较表面的数据,过去我们用粉丝量来衡量作者的商业价值,但是数量不代表质量,粉丝量很容易通过一些运营手段获得暴增。我们选取的这些优质作者代表,粉丝量不算高,却有着远高于平均水平的传播量,这样的数据可以方便我们更准确地评估作者的内容价值和商业潜力。
士值引入了平均创作周期和转发量这两个新的视角,平均创作周期可以看出一个作者的持续输出能力,而传播量则是内容在全网传播的情况,反映出内容的传播价值。最终,士值(RKI)的计算综合了创作输出、单篇爆发、整体传播、渠道开拓、主动防御、对外分享6项指标,衡量作者的内容价值和商业潜力,作为引导作者全方面均衡发展的量化指标,最终实现创作正反馈。
Chp.3版权联盟
3.1认识骑士版权联盟
骑士版权联盟是由维权骑士倡导,与知名内容平台、媒体、版权主管单位、专业机构等共同建设,以真正解决问题为核心,促进网络版权环境,提升内容保护效率为使命的公益联盟。
对创作者,版权联盟为创作者提供优惠便利扶持政策,2017年的版权周,版权联盟通过版权答疑日、版权监测日、版权收益日、版权保护日四大主题日活动帮助创作者解答版权方面疑惑,提供全网传播数据,为每位作者设立授权主页获取版权收益,重金投入无偿提供版权保护法律服务。
对内容平台,联盟成员之间共享版权保护处理通道,目前已有8家合作平台,取得了出色的治理成果。
对整个内容行业,版权联盟通过每季度的版权报告,与媒体、主管机关和专业机构一起,为网络版权环境改善聚力发声。
3.2版权联盟治理成果
通过版权联盟共建渠道,2017全年快速处理版权争议超过2万起,占合作平台治理成果的三成,通过预先筛除/补正不合规范的侵权通知函,版权治理成功率大大提高,接近100%,处理时间也从不定期缩短至一日。联盟对外成功处理侵权内容5万次,并通过定期治理成果报告,督促各大平台持续优化版权治理流程,探索互惠共赢的版权治理举措。
Chp.4版权治理
4.1各大平台版权保护力度一览:版权联盟成员起标杆作用
我们选取了八家影响力较大的UGC内容平台,对它们在平台内部贯彻版权保护的力度做了一次评估。
三家主动加入版权联盟的平台均表现出大大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版保力度,其中头条号和大鱼号各项能力全面,头条号在投诉处理相关的版权治理成绩接近满分,代表了内容行业在创作者权益保障,内容行业建设上的引领性。其余平台对原创作品都持支持态度,但在其它几项与版权保护原创息息相关的能力与投入方面还尚需增强。
此外,我们可以看到各平台在自身的版权保护措施有所差异的情况下,面对其他平台作者的侵权处理力度也各不相同:
头条号和大鱼号都保持了令人满意的处理率,一点号总体较好,第四季度略微下滑,企鹅号则在下半年表现出大幅提升。微信公众号因为前期对代理投诉认可低,因此该部分数据暂时以平台侵权内容清除率替代。
以上处理率的巨大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呢?或许从各大平台在版权治理方面的规则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除以上公开数据外,我们邀请头条号对其内部治理数据做更多披露,帮助大家了解平台维持好的版权环境的背后做出哪些方面的工作。
头条号自2015年9月开启原创标记,截止2017年12月初,开启原创账户量5万余个,这些原创账户创作原创文章更是近5千万篇。
头条号2017年处理版权争议7万条,其中通过联盟共享通道处理有2万条,占据三成处理量;处理时间平均1小时,24H响应,全年无休;惩罚侵权账号多达1.7W次,显示其对头条号平台上发生的侵权行为打击的决心和力度。
4.2各类型平台侵权处理:视频音频类平台治理成效普遍较高
我们相信,一个以内容为核心竞争力,在内容行业有持续耕耘态度的企业,一定会在版权保护治理,创作者权益维护上有着更负责任的担当表现,而通过数据我们亦能看到如此。
视频音频类平台由于自身产业发展时间较长,相对成熟,而且海外对版权价值以及版权保护的认知环境优于国内,因此我们看到面对版权侵权通知时处理的积极程度普遍高于其它类型的平台,比如国外的Youtube,国内的优酷等视频大站。
而豆瓣、百度贴吧两个老牌论坛作为UGC社区典型代表对于平台内盗版内容泛滥的情况治理情况不如人意,也反映出与行业其他领先者之间在社会担当与内容生态建设上的明显差距;
电商平台淘宝闲鱼对于平台内出售盗版行为的打击还有待提高,据悉阿里巴巴亦在推进知识产权治理合作,但诚意与效果尚待观察。
4.3内容行业探索版权保护:版保态度积极
不论是付费内容的生产平台还是分发平台,这一新兴的内容商业变现明显对于版权保护的关注相比其他内容企业更加积极。
得到、米熊等知识付费内容生产平台典型代表,借助自身和专业版保机构,通过建立一系列适应自身企业特点的版权保护体系来防止盗版行为对平台带来的经济和商品牌价值损失:
喜马拉雅作为知识付费内容分发平台典型代表,面对盗版内容也非常谨慎,防止盗版内容对内容分发平台造成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喜马拉雅在版权保护方面做的努力如下:
Youtube提供了Content ID来自动识别视频并提供内容管理及版权保护,这是视频版权保护的发展方向。但在视频识别技术成熟前,视频类内容付费企业可以结合图文和音频的保护手段,辅以品牌运注册商标营,对自己的核心产品加以保护。
Chp.5版权政策及法规
5.1司法动态
1.网络服务提供商责任认定
案件:乐动卓越诉阿里云侵权
法院:服务器提供商有义务采取必要措施积极配合权利人的维权行为,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点评:阿里云的回应混淆了数据隐私与托管网站公开传播侵权内容的本质区别。
相似案件:杜蕾斯域名纠纷:域名服务商承担责任;(2013)新中民四终字第178号 崔某诉爱名网:域名服务商承担间接侵权责任
2.同人作品:适用相同人物元素创作演绎作品的边界
案件:上海玄霆公司诉张牧野《摸金校尉》
法院:作者本人利用相同人物元素再创作不构成对前作著作权的侵犯。
点评:一定程度内有利于同人作品的创作。
相似案件:金庸诉江南《此间的少年》案
3.游戏直播第一案
案件:网易诉华多公司直播侵权《梦幻西游2》
法院:游戏直播不应侵犯游戏版权。
点评:判赔金额2000万元令人瞩目,对游戏直播行业影响深远。
4.对同一历史题材进行不同创作的边界
案件:小说《大帅府》作者者诉电视剧《少帅》
法院:涉及同一历史题材、历史人物,对在后作品是否使用了在先作品、使用属于合理借鉴还是侵权使用的判断,必须对相似之处进行辨别和区分。
点评:对同一历史题材、历史人物进行创作时,适度在参考、借鉴他人作品,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5.公共领域作品
案件:傅敏等诉台海出版社《傅雷家书》
法院:发行与他人图书主体内容相同的图书,侵犯了权利人对原告图书汇编作品享有的权利。
点评:使用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时应注意不要侵犯他人汇编作品的权利。
6.超出法定赔偿上限确定赔偿数额
案件:腾讯诉暴风《中国好声音(第三季)》
法院:作品具有很高知名度和商业价值;被告在热播期间实施侵权行为,侵权的主观恶意明显;被告公司知名度高,投放广告,推断违法获利数额较大。
点评:著作权案件法定赔偿金额过低,起不到威慑作用。法院判决每期节目赔偿101万,远高于以往案例每期1-5万的标准,对侵权盗版者敲响了一记响亮的警钟。
5.2法规政策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修订)》2017-11-4发布,2018-1-1实施
首次纳入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混淆行为、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等七大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完整清晰的界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使用域名的通知》2017-11-27发布,2018-1-1施行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通过备案系统核查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使用域名的状态,对于域名不存在、域名过期且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等情形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停止为其提供接入服务。
工信部《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2017-9-1发布,2017-11-1施行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要求域名注册申请者提供域名持有者真实、准确、完整的身份信息等域名注册信息,并对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验。并明确了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服务机构违法开展域名注册服务、未对域名注册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为违法网络服务提供域名跳转等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网信办《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17-10-8施行
将QQ群、微信群聊纳入规范
网信办《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管理规定》及《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2017-10-1施行
跟帖评论采取实名制
2017-1-25 国家版权局正式印发《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明确到2020年的版权强国总体目标并做好相应部署。
2017-6-5 国版函[2017]14号 规范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为网络条件下制发、出具电子版作品登记证书提供便利和保障。
2017-7-25以来,四部委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7”专项行动,关闭侵权盗版网站1655个,督办重点案件23起
2017-9-12国家版权局约谈多家网络音乐服务商,要求抵制各类侵权行为,不得传播未经权利人授权的网络音乐,优先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理相互之间的版权纠纷,不得哄抬价格、恶性竞价,避免采购独家版权。
2017年国家版权局继续对20家大型视频网站、20家大型音乐网站、8家网盘、20家大型文学网站开展了重点版权监管。责令16家网站下架侵权作品1128部。先后公布11批共计182部重点作品保护预警名单,下线盗版链接24845条。
2018-1-2 最高法《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提出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
(本章司法及政策内容由IPRDaily提供,维权骑士汇编,更多内容请访问IPRDaily官网,搜索版权新闻)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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