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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申请注册商标“囤积”的一些看法
我是一名从事商标代理行业已20年的一个商标代理人,我深爱着商标代理这行业工作,也感谢商标局这几年卓越的管理水平让商标行政管理越来越得到广大企业及商标权利人、商标使用人的认可与点赞!
最近工商总局及商标局对关于申请注册商标囤积一事,我希望能提供我本人的如下一些看法供相关管理部门作为参考、考虑。
一、中国现状的商标注册申请驳回比例非常大,数据显示约40%以上,就算委托负责任的专业代理人平均驳回比例应该也有20%以上。
二、商标注册申请驳回的后续复审、诉讼等也是行政管理资源的极大成本。同时对于申请人是中小企业或刚创业的企业或个体户来说,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或无效则更加是对其经营上的一个致命打击,在这一个问题上,我们作为商标代理行业人员有深刻的感受。
三、近三年内商标代理市场上涌现出大量商标买卖交易的现状。而这个现状可以得出:1、所有的购买注册商标的受让人都接近100%的实质性的使用;2、购买者通过购买获得商标专用权的重要原因是为了规避上述客观存在的商标注册申请驳回后而投入使用了一两年的商标要更改的潜在风险;3、市场经济越开放越竞争就越接近于价格合理,而现状一个商标的购买价格仅就数千元不到一万元的费用。如受国家行政事业收费降低的利好政策基础上,在2017年4月后申请的商标陆续核准注册的话,则商标的实际使用人仅数千元即可购买到自己喜欢的注册商标投入到市场去实实在在的开发使用。
综合上述三点,本人认为商标注册申请人非抢注他人商标、商号等恶意行为的大量申请注册商标情况的,同样存在一定的市场经济原则,可以达到注册商标买卖的成本降低,受惠于真实的商标实际使用人即市场主体经营者切身利益上。
另根据《商标法》的立法本意其中包括鼓励商标的注册管理,以及为促进商标注册后避免闲置资源而设定有撤销三年不使用的相应条例。故此,在上述出现商标注册申请人大量申请注册商标的同时,商标局可有针对性的对大量申请的注册商标在满三年后依职权对其进行要求提供使用证据等管理措施,以便更好的促进注册商标切切实实的落户到市场使用中去,那么就可以充分处理真正闲置的囤积注册商标情况。
就本人从业商标代理以来得知,在2001年开始2015年的十多年极少商标买卖的需求,而一个普通的注册商标买卖费用平均在3万到5万元以上。而自从2015年起大量网络店铺的开业且要求必须具有注册商标为前置条件后,大量涌现了申请注册后转卖的情况,而导致在2017年下半年为止,一个商标买卖的费用大约1万以内而且可以有非常多的注册商标的选择。
通过购买来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这个方式,大大地缓解了部分企业在急需投入市场上使用注册商标但又在申请一年后被驳回的现实矛盾,也能部分缓解的企业对注册申请驳回比例非常大的客观现状的抱怨。而假如商标行政管理上对申请注册商标加以限制则可能导致注册商标的购买成本增加,不一定利于通过购买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人。反则以市场经济的角度去考虑问题,那么市场将会存在众多的已注册商标在流通、交易,那么真正实际使用人将可以用更低的成本获得注册商标的使用,让商标代理行业中存在商标交易的一个重要部分,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商标行政管理思路。
以上是我本人作为商标代理人的观点所了解的情况及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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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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