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IPRdaily综合澎湃新闻、中国江苏网、商标局官网
原标题:“大开沙界”不够规范被遮挡或撤牌
日前,在距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不远处,一家名为“大开沙界”的餐馆成为众矢之的——因为这名字谐音为“大开杀戒”。南京市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称,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核审通过,使用合法;但该餐厅距纪念馆不远,又在国家公祭日前后,使用上确实“还不够规范”,他们已要求商家将中文字样遮挡或撤下。
开在纪念馆附近的“大开沙界”
据澎湃新闻12月17日报道:日前,在距离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不远处,一家名为“大开沙界”的餐馆正成为众矢之的——这个餐厅的名字,谐音为“大开杀戒”。
“澎湃新闻”截图
紧接着,好多知名媒体开始转载:
12月8日晚,也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又称江东门纪念馆)200米开外,一家新开的沙拉店招牌竟写着“大开沙界”,与成语“大开杀戒”谐音相同,而且招牌上方还正对着国家公祭日的标语——“正义必胜、和平必胜、人民必胜”。
图源:微博“@H海阔天空C”
“这样的气氛,这样的时期,这样的地点,为什么会允许这样刺眼的招牌存在?”该网友说。
南京当地一些市民也认为,在如此敏感的地方开设如此名字的餐厅,不仅是对遭受侵华日军迫害致死的同胞们的不敬,也是对国人情感的冒犯。
“大开沙界”品牌简介
百度截图
据“大开沙界”官微介绍说:“大开沙界”是上海思味谷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品牌,Max&Salad大开沙界,于2015年在上海创立,三位创始人是大学校友,MAX是三个人名字的首字母,“大开沙界”的取名用意,对应英文“Max Salad”。Max是取公司三位创始人首字母组成的单词,为了避免译成中文的“最”、“极致”等字词,最终选用了“大开沙界”四字,寓意“打开沙拉的新世界”。目前在全国拥有50多家门店。
被网友质疑的这家店从地图上看,距离南京大屠杀纪念馆约400米,如果要从公路对角的纪念馆步行走来,大约需要十分钟。
“大开沙界”字样被遮挡住
不过,此时,该门店内外已经看不到“大开沙界”字样,其英文名称旁原本对应着中文的地方均被掩住,户外的广告牌也已经撤下。
“大开沙界”户外招牌已撤下
对于这次的“被投诉”事件,安琪雅觉得有些“无辜”和“无奈”!“大开沙界”是经国家商标局核审通过的注册商标,因此,商家具有合法使用权。但是,该餐厅距离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不远,现在又在国家公祭日前后的“时节敏感”,实在很难让人视而不见。这也不能怪南京当地市民对此持有异议,餐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认为,“大开沙界”在商标使用上确实“还不够规范”。
“大开沙界”的商标注册情况
该公司创始人之一的安琪雅介绍,“大开沙界”四字是其注册商标的一部分,2016年通过国家工商局审核注册,正常在门店内外展示使用。
小编也在商标局网站上进行可查询,显示上海思味谷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一共有8件关于“大开沙界”的商标,其中5件已经注册成功,其他都在实质审查阶段。
“大开沙界”商标注册情况
“大开沙界”四个字是否带有不良影响?网友评论不一。
一些网友纷纷表达了自己的愤慨:
同时,也有好多网友替大开沙界喊冤:
“大开沙界”有悖于公序良俗?
但凡汉语言过了四六级的同学,估计都会对“大开沙界”四字展开常识性的联想。至于店家所言,这是“打开沙拉的新世界”之寓意——即便当真如此,搭车“大开杀戒”的小心机也是昭然若揭。不然,你为什么不取名叫“大沙新界”、又或者“大拉新世”?
当然,这也没什么好纠结的,更无可原罪。这年头,人家给娃都能取名“王者荣耀”、“黄埔军校”,打成语擦边球的店招就更是多如牛毛,国家商标局都审核通过了,起码用起来也是合法合规的。在“大开沙界”事件上,我们当然不能太过敏感。这就像店家说的,“全国50家门店,我们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反映。”这说明两点:第一,店开在这里,中文店招并非主观故意,因此,上纲上线就太过了;第二,商家心太大,缺乏起码的政治常识和市场认知,完全一副“无论魏晋不知有汉”的样子。
“大开沙界”,商标合法不等于使用无界?
一位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直言,从其个人经验来看,这样的“商标”本身不存在太大问题,而且经国家商标局核审通过,商家拥有使用展示商标的权利。
而律师的看法也不尽相同。有律师表示:“即便抛开时机和地点不说,“大开沙界”四字也不妥当,易引发联想,其谐音宣扬暴力,可能会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有悖于社会公序良俗。”
法理上说,《商标法》第十条规定,如果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则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进行了界定,是指我国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规范以及在一定时期内社会上流行的良好风气和习惯;而“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抛开“大开沙界”谐音之“大开杀戒”中性与否不说,这样的商标,在特定的时间和特定的地点,已然对公序良俗产生了“消极的、负面的影响”。换个更直接的说法,“大开沙界”用在其他任何时空中,也许无伤大雅;但煌煌然落在“正义必胜”等特定标语之下、且又距纪念馆尚不足千米之遥——这样的商标,显然是有悖情理、有悖价值认知的。
这就带来一个新问题:合法商标,在使用的时候恐怕也不能“畅行无界”。
这个道理很简单:商标不是超然于抽象世界,它也面临“入乡随俗、出国问禁”的问题。因为一家店铺,总是存在于特定的文化社会之中,市场交易本身就是带有“道德情感”考量的社会行为。只是,就像律师说的,我国商标法或相关实施条例目前尚未对这种“本身没有问题,因客观环境变化导致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的情况作出明确规定。这也导致“大开沙界”在使用中陷入“情商低于智商”的尴尬境地。
各位看官,关于“大开沙界”,您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附:(点击文字可直接查看)
来源:IPRdaily综合澎湃新闻、中国江苏网、商标局官网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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