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里那些事儿#
国防专利审查中心办公地址信息变更公告
国防专利审查中心自2017年12月25日起地址信息变更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11号华北所科技大厦A座11-16层,邮编100083。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6350300,010-66350322(费用);
传真:010-66350323。
军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联系方式:
电话:010-66350315;
传真:010-66350316。
银行汇付信息和机要通信地址不变。
特此公告。
国防专利审查中心
2017年11月29 日
俄罗斯与中国将成立知识产权联合中心
俄联邦工业产权研究所所长尤里.祖波夫表示,俄罗斯和中国将于12月17日在北京成立知识产权联合中心“IP—丝绸之路”。俄罗斯方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实施这一项目。
祖波夫指出:“项目宗旨是整合两国的创新能力,促进俄罗斯发明创造进入中国市场以及中国发明打入俄国市场。”他表示,借助俄中知识产权联合中心,两国发明家能够使用全球品牌数据库,获得申请发明专利和商标注册的支持以及解决有关纠纷,包括通过庭前和解的方式。他说:“该中心可以让两国的有关人士提高专利的质量和可靠性,更有效解决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避免恶性竞争,提高科技发明商业化的潜力。”
#知产大省的那些事儿#
江苏发布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2017)
近日,江苏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江苏省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2017)》各设区市指数及排名情况进行了发布。这是该省第三次发布区域商标品牌发展指数报告。
该报告继续围绕品牌政策支持、品牌发展实效、品牌保护力度、品牌社会协同效应、品牌发展潜力五个方面,对全省13个设区市商标品牌发展情况进行细致全面的分析和研究,主要包括综合指数、核心指数和分项指数三项指数。连续3年的指数数据,为准确反映全省商标品牌发展情况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江苏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快建设品牌强省提供了方向指引。
作为全国首创,该报告增加了“马德里体系商标国际注册”内容,将其作为核心指标,体现了工作导向性;扩充了相对指标考察内容,复合指标增加到8个,既考虑增量,又兼顾增幅。据悉,该报告在指数研究编制中,鉴于我国“走出去”战略的深入实施,增加了“外贸出口发展情况”内容,将其作为品牌发展潜力考察指标;将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商标品牌“拥有量”指标改为“产量”指标,更加直接考虑商标品牌与企业竞争力的关系;增加了对指数结果的应用性研究,针对全省各设区市工作提出了对策建议。测评体系及时将江苏省关于品牌建设工作的最新精神和要求予以吸收,坚持科学、客观评价要求,保持了指数的连续性和可评价性。
“大嘴猴”系列商标引发侵权纠纷
原告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商标权侵权为由,将被告广州佳稔岚贸易有限公司、被告北京美丽时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
原告宏联公司诉称,保罗弗兰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是一家专业生产高品质服装的全球领先企业。自2008年,保罗弗兰克公司将其产品在中国大陆范围内进行生产、销售,大嘴猴形象及精良的服装制作工艺获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保罗弗兰克公司也因此在中国市场享有很高的知名度。1999年7月30日前后,保罗弗兰克公司开始向中国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包含“大嘴猴图形”、“PAUL FRANK”、“大嘴猴图形+文字”在内的系列商标。目前,“大嘴猴图形”、“PAUL FRANK”、“大嘴猴图形+文字”这三个商标均获准注册且在有限期内。2015年,宏联公司与保罗弗兰克公司订立独占许可协议,保罗弗兰克公司授权宏联公司享有其在中国大陆、澳门以及香港地区所有商品类别上对于包含上述3个商标在内的“大嘴猴”系列注册商标的独占许可权。
原告认为,佳稔岚公司在美丽时空公司的美丽说店铺交易平台上大肆在线销售、使用宏联公司享有商标权标志的产品。美丽时空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对相关侵权链接进行删除处理。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佳稔岚公司使用宏联公司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宏联公司的合法权益并给其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销售产品、立即删除侵权链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河南南阳已查处商标案件案值580多万
截至目前,南阳市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1159件。南阳市中国驰名商标16件,地理标志商标9件,全省排名第一,被评为“河南省实施商标战略先进市”。
打击商标侵权工作不断加强。今年以来,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保持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淮海经济区商标保护协作网”、“河南省著名商标维权协作网”的作用, 积极开展保护驰、著名商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全市共查处商标案件77件,案值580.4万元,罚没款39.6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商标违法行为,为消费者营造了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
2017年9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批准南阳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南阳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代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受理业务。过去商标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只能直接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通过代理办理,如今可在家门口申请注册商标、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等业务,不用再远赴外地,从而节约申请人的资金、人力和时间成本,促进商标注册总量增长,为进一步激发南阳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积极作用。10月16日窗口正式运行以来,共受理商标注册咨询业务三百五十余件,办理商标受理业务六十五件。
#海外知产那些事儿#
奥地利发布《商标保护法》修正案
近日,为了实施《欧盟第2015/2346号指令》中的部分规定,并且使奥地利的商标条款能够更好地适应商标所有人的需求,奥地利知识产权局对《商标保护法》进行了修订,并发布了《2017年商标倡议》。其中,大部分条款已于2017年9月1日起生效。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变化:对商标保护期的统一计算方法进行了调整、引入证明商标,以及将商标申请或者注册程序分为若干个程序。此外,奥地利的立法者还对商标官费进行了下调、简化了商标申请程序并且使商标注册程序中的修正变得更加便捷。
欧盟普通法院维持“Ezmix”商标申请被驳回的决定
欧盟普通法院支持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做出的驳回一家提供可下载音乐文件和软件的音乐公司的商标申请的决定。该纠纷始于2015年4月。当时瑞典音乐公司Toontrack Music申请注册“Ezmix”商标,注册类别为第9类(计算机软件、可下载音乐文件和音乐录音)、第15类(乐器)和第42类(计算机软件的设计与开发)。
2015年4月,审查员拒绝该商标注册申请后,该商标的注册类别更改为第9类和第42类。然而,审查员再次拒绝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关于云服务的第42类服务除外。2015年12月,Toontrack向EUIPO提出申诉并概述了该商标申请注册在第9类和第42类的原因。然而,2016年7月,该申诉被第五上诉委员会驳回。该上诉委员会指出,该商标申请未涉及上述类别的商品和服务,而涉及商品和服务针对的消费群。它指出,术语“Ez”是单词“easy”的缩写,“mix”表示混合音乐。因此该商标申请仅仅是描述性的。该上诉委员会还称,申请的标志缺乏商标注册所需的显著性特征。
之后Toontrack要求法院撤销该驳回决定并命令EUIPO支付费用,但这两项要求均被合议庭拒绝。合议庭认为,“尽管正如起诉方所称,单词‘easy’有多种含义,例如,寻求放松,但案例法已充分表明,当一个标志至少包含一种可能描述某商品或服务性质的含义时,根据《欧共体商标条例》(第207/2009号)第7(1)(c)规定,该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欧盟普通法院补充道,上诉委员会的决定不能撤销,因为申请的标志是描述性的。该法院责令Toontrack支付所有的费用。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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