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新PPH试点再延长两年并增PCT-PPH合作模式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的共同决定,中新PPH试点将自2017年9月起延长两年,至2019年8月31日止。
本次延长后的中新PPH试点增加了PCT-PPH合作模式,允许申请人使用PCT国际阶段工作结果向中新两局提出PPH请求,有关要求和流程将以更新版的中新PPH指南为依据。
据悉,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3年9月1日启动与新加坡知识产权局的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该PPH试点曾于2015年9月1日延续两年,已于2017年8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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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PPH指南
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PH请求的,请按照《在中新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提交请求及必要文件。详见附件1(中文)及附件2(英文)。
在新加坡知识产权局提出PPH请求的,请按照《在新中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下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提出PPH请求的流程》,提交请求及必要文件。详见附件3(中文)及附件4(英文)。
附件1:在中新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中文)
附件2:在中新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英文)
附件3:在新中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下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提出PPH请求的流程(中文)
附件4:在新中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下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提出PPH请求的流程(英文)
附件1:在中新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中文)
附件2:在中新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试点下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出PPH请求的流程(英文)
附件3:在新中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下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提出PPH请求的流程(中文)
附件4:在新中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下向新加坡知识产权局(IPOS)提出PPH请求的流程(英文)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记者:周青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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