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法院投稿诉讼招聘TOP100政策国际视野人物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湾区IP动态职场商标Oversea晨报董图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律所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政策
豆豆8年前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原标题: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的通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军民融合和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16〕259号)精神,按照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实施方案》要求,为推进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一批合作机构,具体通知如下:


一、合作对象


在我国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以产业知识产权培育运营为主要业务的企业法人。


二、合作领域


智能传感器、移动通信终端、下一代数字电视等电子信息关键技术领域。


三、合作条件


(一)对于已设立的申报合作单位,可不设注册地域要求,但净资产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下均以人民币计算),国家知识产权运营试点示范企业可适当降低净资产条件;申报遴选单位尚在组建之中的,须在北京地区注册成立,由大股东代为申报,并由各股东出具合计不得低于2000万元现金的出资承诺书。


(二)申报合作单位申请财政资金额度应不高于其评估净资产的3倍,且原则上最高不超过1.5亿元。


(三)申报合作单位或其主要股东近五年内托管运营或专利申请数量不低于100件,有效专利拥有数量不低于50件;或申报单位自身已成功开展较大规模的专利收储、流转等相关运营活动,具有2个以上完整的知识产权培育成功案例。


1. 托管运营专利量或专利申请量,有效专利量均以发明为主,且70%以上有效专利的应用领域需与申报的领域一致。

2. 上述专利应形成具有一定攻防能力的专利池(组合)。

3. 有效专利数量计算时,截至申报截止日,无效程序中的专利数量不得高于总量的60%。 

4. 遴选过程中,申报遴选单位用于申报的专利因出现专利权终止、专利权全部无效、专利权有效期届满或专利权的主动放弃等情形使其有效状态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代持机构提交书面报告,同时补充相同数量的有效专利。


(四)申报合作单位拥有10名以上从事专利运营服务的专职人员,其中包括金融、财务、法务专业人员及所申报领域的技术人员。


(五)申报合作单位或尚在组建申报遴选单位的大股东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健全,近五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法律纠纷,信用记录良好。


(六)代持机构及其关联单位不得申报合作机构。


四、申报材料


(一)《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申请表》;


(二)《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方案》;


(三)《股权回购承诺书》;


(四)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申报遴选单位(发起人)章程及营业执照副本(正在组建的单位提供拟设立公司的发起人现金出资承诺书)、近三年审计报告、专利申请及有效专利,以及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它相关材料。


五、合作机构责任、义务及风险


(一)合作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合同约定及《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实施方案》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最大程度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


(二)合作机构按照合同约定接受联席会办公室及代持机构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和绩效评价。


(三)财政资金投资退出时,应按照国有股权交易的有关规定,采取市场化方式退出。若无其他市场化主体购买该股权,由联席会办公室组织具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报经联席会批准,由合作机构大股东以不低于评估价格,且不低于财政资金投资额回购对应股权。


(四)合作机构应于合作名单确定后2个月内,按照要求完善运营方案,并配合代持机构完成股权投资,包括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履行出资等事项。


(五)合作机构应自财政资金到账之日起,6个月内开展专利培育运营业务。


(六)终止合作及财政资金优先退出情形:合作机构于合作名单确定后2个月内,未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合作机构自财政资金到账之日起,6个月内未开展专利培育运营业务或业务偏离约定,或3年内没有产生明显经济效益,或3年内没有产生良好社会效益;已完成合作机构投资考核目标;合作机构股东会通过决议终止双方合作;合作机构存在重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重大事项。


六、监督管理


申报合作单位或尚在组建申报遴选单位的大股东应按申报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申报资格,并计入企业诚信档案。


七、其他事项


申报机构准备有关文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按照《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申报材料参考模版》(详见附件2)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机构按顺序准备申报材料,并列出目录。书面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八份,请于2017年8月14日前报送至华智众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时上报电子版(2份光盘)。


(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对本次征集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系人:卢晓威

电话:010-5758780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


北京市财政局

联系人:袁浩龙

电话:010-8854998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5号


华智众创(北京)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彭绘羽    赵滢

电话:010-80759623  80759617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42号院TBD云集中心1号楼



附件:(下载电子版附件请前往www.sipop.cn)

1、附件1《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实施方案》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2、附件2 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申报材料参考模版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推荐阅读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知交会」2017广东知识产权交易博览会招展方案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北京经信委、北京财政局联合发布公开遴选第一批电子信息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运营合作机构」通知

本文来自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豆豆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690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6928.html,发布时间为2017-08-07 10:03:58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