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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瑞蓉 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原标题:撤回专利申请
在专利申请后,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及申请人的考量,无可避免的会撤回已提交过的申请,今天笔者就此话题与大家浅谈下撤回专利申请那些事。
一、撤回专利申请的原因:
1、发现申请文件撰写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导致申请无法批准,或者保护范围将受到严重限制的;
2、后期检索发现申请缺乏专利性,授权可能性不大,进行下一步程序已没有意义的;
3、申请专利后,考虑到采用技术保密方式更利于使自己在长时间内处于竞争优势,这时应尽快提出撤回请求。
二、撤回专利申请的时机:
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
三、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声明,写明发明创造的名称、申请号和申请日。
具体需要提供的文件是: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及证明文件。
(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6)
1、申请人撤回专利申请的,应当提交撤回专利申请声明,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上表中附件清单)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撤回专利申请的手续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并附具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或者仅提交由专利代理机构和全体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撤回专利申请声明。
3、撤回专利申请不得附有任何条件。
四、撤回专利申请的审核、公告及撤销:
1、撤回专利申请声明不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
2、符合规定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
3、撤回专利申请的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
对于已经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还应当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4、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但在申请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撤回专利申请后,申请权真正拥有人(应当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 可要求撤销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
五、撤回专利申请后衍生的其他注意问题:
1、关于申请文件的公布: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的印刷准备工作后提出的,申请文件仍予公布;但是,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应当在以后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2、关于退费:撤回被批准,进实审通发文前可退实审费。
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二章 4.2.1.2 专利局主动退款的情形(1):
专利申请已被视为撤回或者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已被批准后,并且在专利局作出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前,已缴纳的实质审查费。
3、文档的查阅和复制:
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四章 5.1查阅和复制的原则第(5)点:
案件结论为视为未提出、不予受理、主动撤回、视为撤回的复审和无效案卷,对于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文件,查阅和复制请求人仅限于该案当事人。
4、案卷的保存:
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四章 6.1保存期限(部分内容):
已结案的案卷可分成:未授权结案(视为撤回、撤回和驳回等)的案卷和授权后结案(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主动放弃专利权、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专利权期限届满和专利权被宣告全部无效等)的案卷两种。
未授权结案的案卷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一般为三年;授权后结案的案卷的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一般为五年。保存期限自结案日起算。
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参考相关法条及资料:
专利法第三十二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6.6;第五部分第二章 4.2.1.2;第五部分第四章 5.1;五部分第四章 6.1等。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陈瑞蓉 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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