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法院投稿诉讼招聘TOP100政策国际视野人物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湾区IP动态职场商标Oversea晨报董图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律所

广播电台使用「他人音乐、商标」,是否侵权?

投稿
豆豆8年前
广播电台使用「他人音乐、商标」,是否侵权?

广播电台使用「他人音乐、商标」,是否侵权?

#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博深知识产权

原标题:广播电台使用他人版权音乐、商标,是否侵权?


因儿时对知识产权的意式薄弱以至于笔者对于广播中听到的歌曲并没有购买“版权”这一概念,认为电台播放歌手的音乐歌曲是理所当然的,甚至于是“帮”歌手做了免费宣传。在大学学习了知识产权法以及从事知识产权行业之后,发现广播电台其实侵犯了版权。


而写这篇文章,是源于笔者在本地一电台的一则冠名播出的小节目中听到了米高梅公司的“狮吼”声音商标。


广播电台使用「他人音乐、商标」,是否侵权?


但是,这则冠名小节目,其实没有侵犯米高梅公司的“狮吼”的版权,却侵犯了对方的商标权。


为何没有侵犯米高梅的版权?


一个作品一经完成即拥有了著作权,根据我国的《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而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那么,米高梅的“狮吼”究竟是何时发表的呢?


其实,这只狮子一直有变化,历史上,总共有七只狮子担任过“LEO”这位米高梅的形象大使。而最早的“狮子”图形商标是在1916年由当时的广告总监Howard Dietz设计出来的,他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狮子商标是用他母校的吉祥物做的蓝本。接着扮演“LEO”的狮子分别是1917年-1928期间年的“Slats”,1928年-1931年期间的“Jackie”,Jackie就是最早奠定米高梅低吼的飞狮的形象的狮子。接着是“Telly”、“Coffee”、“Tanner”、“George”、“Leo”,值得一提的是“Tanner”统治了22年好莱坞黄金时期的米高梅电影片头,人们称它是吼得最“怒”的一只狮子。而最后的“Leo”更是由1957年统治米高梅片头至今。


广播电台使用「他人音乐、商标」,是否侵权?

“Leo”在摄影棚拍摄


所以,为什么这则广告没有侵犯米高梅公司的版权?就是因为即使是最后一只狮子吼,由1957年至今已经超过50年的历史了,已经不在版权保护期了。


所以这则广告就不侵权了吗?


正如前面所说,即使没有侵犯版权,但商标权却是铁铁的侵权了!


因为米高梅公司于1985年8月15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他们的“狮吼”声音商标申请,并于1986年6月3日获得该商标的商标注册证。


广播电台使用「他人音乐、商标」,是否侵权?(图片来源于美国专利商标局)


广播电台使用「他人音乐、商标」,是否侵权?

(米高梅的“狮吼”商标证书,来源于美国专利商标局)


根据商标法第四章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注册人按时续展,那么商标注册人将一直保有商标权。由上图可知,米高梅公司依然保有这枚声音商标的商标权。


不过遗憾的是,笔者没有在中国商标网查询到这枚声音商标(2017年4月米高梅申请注册了多枚商标并且在审中,无法查看相关具体信息,很有可能这枚声影商标就在其列)。但是,米高梅从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使用这只狮子图形作为片头,已经近百年,即使是“狮吼”的声音商标也有几十年的历史。每一部由米高梅出品的影片片头,几乎都可见狮子的身影以及声音,加上声音商标,必须要具有显著性和独特性的特点。这么多年,“狮子吼”已经成为米高梅公司的标志性标识,已经具有驰名商标的意义。


根据《商标法》第一章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笔者认为:


所以媒体侵权行为的产生,一定会在不同程度上对于米高梅已经注册的声音商标从声誉到经济效益产生不利影响。虽然现下的广播电台市场,对于版权、商标在侵权诉讼方面的案件并不常见,但是在国家大力营造知识产权氛围下,广播电台能“免费”使用它人版权、商标作品的道路应该不长了。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博深知识产权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推荐阅读



广播电台使用「他人音乐、商标」,是否侵权?

华谊兄弟撤诉!“非诚勿扰”之“围魏救赵”失足!


广播电台使用「他人音乐、商标」,是否侵权?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广播电台使用「他人音乐、商标」,是否侵权?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豆豆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690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6782.html,发布时间为2017-07-19 10:14:01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