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作者授权发布,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IPRdaily立场#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翟大鹏 审协北京中心外观部 IP创新赢
原标题:别再让溺水成为夏日之痛【IP创新赢】
入伏了,一年中最热的日子,很多人选择嬉水避暑。然而,每年夏天,青少年溺水身亡的悲剧都在上演。作为一个有情怀的公众号,小编希望自己能做点什么。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0-14岁儿童意外身亡中溺水身亡占比68.2%,溺水已成为青少年意外身亡的头号杀手。今年进入夏天以来,更是噩耗频传:
看着报道中花样年华的人儿逝去,看到视频画面里逝者的亲人们痛彻心扉的哭号,小编很沉重,用沉重的心情发出一声呐喊:
1.请学校和家长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教育孩子:
不能私自下水游泳
不能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不去情况不明又无家长在场的水域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救护人员的水域嬉水玩耍
2.传授孩子预防溺水、正确施救以及如何自救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在孩子游泳或进行水上项目时,应该给孩子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用科技的力量给孩子打造安全的臂膀。
常见的游泳用安全设备如:救生衣、救生圈大家都知道,但是为什么没有人用呢?
小编认为:虽然救生衣和游泳圈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但体积过大,使用时臃肿不方便,也不太方便携带。对于大多数游泳/嬉水爱好者来说,无法获得完美的游泳满足感,所以平时不愿意使用。
那么小编向自己提出了一个深刻的问题:如何能在提供及时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又能让人享受完美的游泳感觉呢?有没有这样的产品,在游泳时候戴着它会“毫无存在感”?
带着这样的问题,小编发挥个人特长,进行了专利检索;发现了这样几款产品,和大家分享一下。
1.腰带式防溺水产品
这款安全气囊式救生腰带,分别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号:ZL201020528384.1)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ZL201030524144.X)。
其救生原理是:当人落入水中一定深度时,水压感应器的承压超过提前设定的阈值后,触发提前置于腰带内的反应物,迅速分解产生大量气体,使腰带膨胀成一个“C”形的救生圈,将落水者托出水面。
2.手腕类防溺水产品
如果说上面提到的腰带式气囊型救生产品是受压后自动打开的容易产生误操作的情况(例如,跳水或潜泳),那么,手腕类防溺水产品通常是主动触发的。
所谓主动触发,就是当嬉水者发生意外情况,存在溺水危险时,迅速扳动拉杆,带动里面戳针刺破气瓶盒,使手腕处的收纳盒中的气囊快速充气,充气过程中气囊收纳盒的盒盖自动打开,充气过程为0.5 秒;气囊充好气后,使人往上浮起,从而得救。
通过检索的过程,小编发现,置于手腕处的防溺水产品是目前的重点研发或市场方向,因为从专利申请角度看,近年来申请量快速升温。而且,在对申请人的汇集和整理中,小编甚至嗅出了专利战争的味道。
上图是在腕类防溺水领域重要的九名申请人,近两年来,九位申请人都至少申请了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三种专利中的两种。可见,申请人不约而同的都想从不同的专利类型出发,多角度对手腕类防溺水装置进行全面保护。
以下是早期的两位申请人在同日申请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从功能到外观都很相似。为了直观的对比,小编做了一下对比图
申请人1和申请人2的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至少从功能模块的设置上,两者基本相同,只是外观设计专利中申请人1用的是线条图,申请人2用的是渲染图。而在实用新型的说明书附图中申请人1用的是整体图,而申请人2用的是爆炸图。
俗话说“无巧不成书”,各位看官如果感兴趣,可以自己挖一下两个申请人之间的关系,说不定故事会很精彩。
手腕类防溺水的产品相信很多人都还不知道,经过小编的调研目前很多电商平台上已经可以买到。至于产品的效果,小编还没有测试过。不过,至少看到这么多发明人和厂家已经开始关注并着力解决青少年溺水安全问题,小编略感欣慰。
还是那句话,希望各位家长在尽到教育义务的同时,也关注一些高科技新产品,最大程度的阻止悲剧的发生,别再让溺水成为夏日之痛。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翟大鹏 审协北京中心外观部
编辑:IPRdaily 赵珍 / 校对:IPRdaily 纵横君
推荐阅读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