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 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商标|领先的全球知识产权产业科技媒体IPRDAILY.CN.COM
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

商标
豆豆8年前
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

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


原标题: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


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


因认为北京红炉磨坊食品有限公司(简称红炉磨坊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糕点类商品包装、店铺装潢、对外宣传、淘宝网店、微信公号等处使用与注册商标“红炉”相同或近似的标识,侵害商标专用权,天津市红炉食品有限公司(简称红炉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先生将红炉磨坊公司诉至法院。今天(4月20日)下午,北京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红炉磨坊字号及商业标识符合在先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但微信公号中的“红炉小店”标志侵犯了“红炉”商标专用权,判令红炉磨坊公司停止使用“红炉小店”,赔偿红炉公司及王先生3万元。


红炉公司和王先生诉称:2005年6月王先生个人申请了“红炉”商标,2008年3月该商标经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饼干(曲奇)、蛋糕、面包等。自2004年起王先生个人及公司即使用“红炉”商标,核准后王先生亦授权我公司使用该商标。经多年发展壮大,我公司已拥有8家直营及加盟店。红炉磨坊公司也是经营蛋糕、面包、甜点等商品的企业,其未经许可在商品包装、店铺装潢、对外宣传、淘宝网店、微信公号等处使用与“红炉”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该行为极易造成公众对商品来源的混淆和误认,构成商标侵权并造成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红炉磨坊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万元。


红炉磨坊公司辩称:“红炉”商标与我公司使用的“红炉磨坊”商标不构成相同或类似,两者文字大小、字体、颜色等均有较大差异。我公司产品与红炉公司产品包装在视觉上没有任何相似之处,差异巨大。我公司自2002年8月起即使用“红炉磨坊”作为企业字号和名称,早于原告,系在先使用。我公司亮马桥路实际经营,使用“红炉磨坊”字号已近14年,具有较高知名度,央视、新华网、三联生活周刊及海内外报刊曾多次报道,已形成特定的消费群体及良好的口碑,原告的“红炉面包店”则不具有知名度。原告所称的微信公众号并非我公司经营。同时,原告主张损失的证据不足。综上,不同意红炉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6月,王先生申请注册“红炉”商标,2008年3月,该申请被核准,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饼干(曲奇)、蛋糕、面包、糕点等。该商标现在有效期内。


2004年10月,王先生注册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糕点制造,字号天津华莱士面包坊。2008年3月,该字号经工商机关核准变更为天津市红炉面包坊。2012年8月,王先生注册个体工商户天津市静海县红炉糕点经营部,经营范围糕点面包零售。2015年6月,该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经核准为红炉公司,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王先生授权红炉公司使用“红炉”商标。


自2004年起,王先生先后通过其经营的天津华莱士面包坊、天津市静海县红炉糕点经营部等经营面包店铺,并在淘宝、美团等网站开设名为“红炉面包坊”的网店。


2002年8月21日,红炉磨坊公司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销售食品等。自成立至今该公司一直使用该企业名称从事经营。2003年4月、2004年,红炉磨坊公司先后申请设立户外广告,广告牌图样均为“alpha backery+红炉磨坊”标识(附件1)。2015年3月,红炉磨坊公司注册了“alpha backery+红炉磨坊”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茶饮料。


2006年至2014年间,《三联生活周刊》、《中国企业家》、《风尚志》、《周末画报》、《壹周刊》、《北京晚报》等媒体先后报道红炉磨坊面包房及其产品,互联网上也有大量相关报道。部分宣传报道中出现“alpha backery+红炉磨坊”标识。


红炉磨坊公司经营地位于朝阳区亮马桥路,销售面包糕点,店铺招牌为“alpha backery+红炉磨坊”标识,货架、糕点包装、食品袋均印有该标志。红炉磨坊公司在淘宝网经营的“红炉磨坊”店铺首页有“alpha backery+红炉磨坊”标志,销售各种面包、糕点。


在手机微信使用关键词“红炉”搜索公众号,出现面包老爹红炉磨坊alpha backery、红炉磨坊等公众号。点击红炉磨坊公众号,显示账号主体为红炉磨坊公司,微信图标为 “红炉小店”标识(附件2)。点击链接后进入公众号主界面,显示“alpha backery+红炉磨坊”标志,内有各种名为红炉磨坊的面包产品展示销售。查看线下门店,联系方式和地址为红炉磨坊公司经营的店铺。


另查,王先生曾以该商标侵害其在先权利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16年1月被裁定驳回。


法院经审理认为,红炉磨坊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经营和纳税情况正常。“红炉磨坊”系其企业字号,在经营过程中始终未变更,可以确认该公司至少自2003年4月以来一直以红炉磨坊作为商业标识和企业字号使用,该标识经长期使用已构成未注册商标。“alpha backery+红炉磨坊”标识起主要识别作用的是“红炉”二字,与“红炉”注册商标属于近似商标,且服务范围相同。


王先生“红炉”注册商标申请时间为2005年6月,使用红炉字样的时间为2008年,晚于红炉磨坊公司使用红炉磨坊字号时间,也晚于“alpha backery+红炉磨坊”商标并具有一定影响的时间。尽管红炉磨坊公司此前未将“红炉磨坊”注册为商标,却始终将“alpha backery+红炉磨坊”作为商标使用,其自2002年一直处于稳定经营状态,在北京繁华地段开设店铺并使用门头广告宣传,多家媒体报道该公司店铺和面包。综上,可以认定红炉磨坊公司将“红炉磨坊”作为商标善意使用,已经在北京市范围内具有了一定影响,获得了消费者的认可,知名度和影响力明显高于王先生注册的“红炉”商标。红炉磨坊公司对涉案“alpha backery+红炉磨坊”商标的使用符合《商标法》关于在先使用抗辩的规定,红炉公司及王先生无权禁止该公司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故对原告要求红炉磨坊公司停止使用该商标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未予支持。


关于微信公众号使用的“红炉小店”标志,法院认为尽管红炉磨坊公司否认与该公号有关,但公众号经营主体、认证信息、联系方式、经营场所与该公司均一致,且出现了“alpha backery+红炉磨坊”商标,该公司未提供相反证据证明该公号与其无关,故对此不予采信。没有证据证明红炉磨坊公司对“红炉小店”标志在先使用,该标志主要识别部分为红炉二字,与“红炉”商标构成商标近似,服务类别相同,且前者系商标性使用。红炉磨坊公司该使用方式足以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故“红炉小店”标识构成商标侵权。红炉公司和王先生有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朝阳法院一审判令红炉磨坊公司停止使用“红炉小店”商标的侵权行为,同时,判令该公司赔偿红炉公司和王先生经济损失2万元、合理费用1万元。一审宣判后,红炉公司、红炉磨坊公司代理人均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北京朝阳法院)


附件1:


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

“alpha backery+红炉磨坊”标识


附件2:


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

“红炉小店”标识


来源:北京朝阳法院

编辑:IPRdaily.cn 赵珍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

推荐阅读
点击下方图片即可阅读


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

「智战2017」首届知识产权竞争策略挑战赛,等你来战!要你好看!


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

首席知识产权官:一个即将崛起的知识产权职业群体!

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

十七种知识产权商业模式!


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


「关于IPRdaily」


IPRdaily成立于2014年,是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媒体+产业服务平台,致力于连接全球知识产权人,用户汇聚了中国、美国、德国、俄罗斯、以色列、澳大利亚、新加坡、日本、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科技公司、成长型科技企业IP高管、研发人员、法务、政府机构、律所、事务所、科研院校等全球近50多万产业用户(国内25万+海外30万);同时拥有近百万条高质量的技术资源+专利资源,通过媒体构建全球知识产权资产信息第一入口。2016年获启赋资本领投和天使汇跟投的Pre-A轮融资。

(英文官网:iprdaily.com  中文官网:iprdaily.cn)


红炉磨坊微信公号标识被判商标侵权

本文来自北京朝阳法院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豆豆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4690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6198.html,发布时间为2017-04-29 11:04:05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