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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今日头条腾讯搜狐“起诉战”的背后:是遏制对手还是版权竞争?
4 月 26 日下午消息,腾讯和搜狐近日以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今日头条诉至海淀法院。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提供在线传播,并就涉案作品索赔经济损失,涉案金额达到百万。就在消息出来后不久,今日头条向腾讯与搜狐也进行了起诉。
一天之内,腾讯、搜狐、今日头条三家公司就进行了起诉与反起诉,令人看得眼花缭乱。而同日,网络版权保护大会上,包括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在内的数十家主流媒体单位共同发起成立“中国新闻媒体版权保护联盟”,让整个事件显出更多的意味。
腾讯:今日头条侵犯百条新闻版权,今日头条:我们有两万条腾讯侵权记录
腾讯为何突然向今日头条发难?在腾讯科技发布的通告中“涉嫌侵犯其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目前相关起诉已立案百余件。”据网上消息称,其内容主要包括搜狐和腾讯的图文新闻。36氪记者向腾讯求证,但腾讯相关部门表示在审判中不便过多发表观点,公司将等待法院判决。
但针对腾讯的 “ 百余件内容 ”,今日头条给出的数字更加夸张,腾讯的侵权主要针对今日头条的签约头条号,且数字可能会超过两万篇。
据今日头条高级运营总监吴达透露,这一次并非对于腾讯的直接反诉,而是腾讯及天天快报的长期侵权结果,侵权内容主要由图文为主,内容涵盖各个领域,最多是体育类、文化教育类、生活娱乐类。而天天快报的侵权方式主要是直接抓取头条号的有偿内容。
目前今日头条的有偿内容主要包括“千人万元”(头条号签约的1000名作者,将确保他们至少每月可获得1万元收入)、“百群万元” 作者(头条号签约的100个群媒体,他们每月将获得2万元收入)。对于这些作者,今日头条有完整的合同和权属证明,其中合同已经标注排除直接竞品且不能转发至第三方平台。针对这些有偿作者被天天快报侵权的情况,今日头条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合作,一旦发现以上两类作者遭侵权,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发函要求删除,目前已成功删除文章19311篇。除此之外,今日头条还有许多普通原创号内容被侵权,但此处由今日头条委托“维权骑士”来为作者维权,因此并没有列入此次的侵权名单之中。
搜狐:今日头条号剪切搜狐视频,今日头条:非官方行为,已建立内容指纹系统
相比腾讯的起诉主要围绕图文侵权,搜狐的内容则更多与视频相关。据网上消息称,部分头条号将剧集切割成片断,短时间内自行盗版,以头条号作者的身份上传盗播的模式,以规避法律责任。
今日头条对此作出的回应是,的确接到过关于头条号在视频方面的侵权投诉。但这是今日头条头条号作者的个人行为而非今日头条的官方行为,且今日头条已经对视频进行下架并对头条号进行禁言、扣分处理。
目前,针对视频内容的侵权,今日头条的长期对策是建立一个 CID (Content Identificationg)系统,又被称为 “ 内容指纹 ” 系统。版权方将视频内容(须100%拥有其版权)上传后,CID 程序会以上传的视频为原本,制作一个 “ 内容指纹 ” 文件。这个内容文件将与以往上传到头条的视频,以及新近上传的视频进行对比,而一旦识别出内容有雷同之处,版权方即可在后台自主处置,下架侵权视频。据今日头条称,目前已经有包括浙江卫视、灿星制作、海润影视、Papi酱、二更和一条在内的数十家版权方将其自有版权内容接入该系统。但今日头条未透露搜狐在接入此系统上的意愿。
目前,今日头条和腾讯新闻客户端差距已经非常接近
今日头条版权之争:不仅是公司之争,更是版权进步
在腾讯搜狐起诉今日头条之后,大批媒体不约而同的将此联系上今日头条过去吃的一大批版权官司。但这可能忽略了一点,是今日头条在内容上逐渐向单纯的内容分发平台,向综合性的内容公司转型。随着原创内容和短视频业务的壮大,今日头条实际上更多站在的是版权的获益方一边。
那么,此次腾讯起诉今日头条是否带有遏制竞争对手的因素?根据易观数据,目前今日头条和腾讯新闻在APP上的月活跃人数已经差距极小,并且很有可能会在下月反超。
但毫无疑问,数百亿级的公司的战略不会因为百万的起诉而改变。这次真正重要的看点是,这次版权之争延伸到了原创号和视频内容的战场。
迄今已来,用户原创内容的版权维护一直被视为灰色地带。原创内容被跨平台侵犯的事屡屡发生,但由于给平台方带来了流量利益,因此常常态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旦无媒体的个人原创作者寻求第三方维权,不仅取证难、申诉难,甚至还会出现一开始装聋作哑,在获取流量红利之后“卡点删除”的情况。这种平台之间的灰色“版权潜规则”已经对内容创作者的积极性,和健康的内容生态形成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灰色地带就是视频。视频内容的侵权较之图文而言,检测难度更高,更具有迷惑性。《人民的名义》的泄露版在网上四处传播,给版权方带来了巨大损失的事例,足以证明,如果没有一个跨平台的维权互动机制。视频内容的商业模式或许笑到最后的仍然是改头换面的盗版商。
今日头条和腾讯的维权、搜狐之争,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但至少把这层灰色的“版权潜规则”捅破了。同时也有助于在法律上对一些问题进行廓清:如何对内容的版权及利益受损进行界定?内容侵权之后,如何计算和划定受损金额?内容创作者的跨平台维权如何进行?视频内容如何保护?截取内容吐槽与侵权的边界是什么?
或许,这才是这三次发生在版权日的起诉的意义。
来源:36氪
作者:尚钺
编辑:IPRdaily.cn 赵珍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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