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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竞争日益激烈、消费产业蓬勃发展的时代,品牌所有者为了超越竞争者并让自己的产品颇具特色不得不采用各种创新方法。商标通常被认为是用于区别产品或服务商业来源的标示。
传统意义上的商标与标志、单词和文字等有关。因此,传统商标与新型商标(非传统商标)既相似又有区别。过去几年,非传统商标受到热捧,立法变革扩大了商标的定义,非传统商标现已广为人知。
在传统类别之外以形状、气味、动作、声音、味道和质地为基础的商标为非传统商标。
本文主要讨论近年受到极大关注和喜爱的声音商标。
声音标示是一种非传统商标,通过声音实现区别产品或服务商业来源的商标功能。在当前市场中,声音已成为一种区别产品的流行方式。
一些国家通过修订商标法已将“声音”纳入商标定义中。尽管印度1999年的《商标法》并没有定义“声音商标”,但该法明文规定标示必须以“有形方式呈现”(graphically represented)。因此,由一系列音符呈现的声音无论有无文字描述都能获得保护。雅虎2008年注册的约德尔调(yodel)是第一个在印度注册的声音商标。在印度,由于《商标法》的规定严格,声音商标注册非常稀少。声音商标注册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1、申请必须声明标示为声音标示,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文字或图像标示。
2、声音标示必须以五线谱的形式呈现,该五线谱可分成各种节拍,以谱号、音符、休止符、相对的升号、降号和还原号等呈现。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只包含一个或两个音符的简单曲子、知名流行音乐、童谣以及与特定地区相关的音乐不能注册为声音商标。
在过去60年中,美国在声音商标注册方面遥遥领先。在美国注册声音商标要求提供声音标示的描述,并提供声音的音频或视频复制件。这是因为并非每个人都能读懂乐谱。
-米高梅公司的狮子吼
-人猿泰山的叫声
-诺基亚之歌
-因特尔的开机声
-印度工业信贷投资银行的电话声
非普通商标注册,尤其是声音商标,仍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灰色领域。
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
编辑:IPRdailyLoCo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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