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国家科技发明发明专利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黄菲 审协北京中心通信部 IP创新赢
原标题:隐身技术的世界你了解吗
我们都要隐身衣;各披一件,同出邀游。我们只求摆脱羁束,到处阅历,并不想为非作歹
--- 杨绛
斗篷一甩,从头到脚遮住,然后就消失在视线里……相信看过《哈里波特》系列的人,都对其中的“隐形斗篷”有着深刻的印象。
遍寻古今中外,隐身的故事伴随着创造者的奇思妙想而层出不穷,各种千奇百怪的隐身方法亦是异彩纷呈。
隐身衣一直存在于神话传说、小说或电子游戏中,一直未成为现实。不过,或许用不了多久,你也可以拥有一件隐身衣了!
隐身技术最早应用于军事上,首先出现的是隐形飞机,通过降低雷达截面和减小自身的红外辐射实现隐形。
德国科学家制作出一款光学隐身斗篷,借助光学隐身材料的发展,未来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
加拿大一高科技公司研发出名为“量子隐形”的先进材料,其效果和《哈利·波特》里的隐身衣及《指环王》里的精灵斗篷不相上下!
不仅能“骗”过肉眼,在军用夜视镜、红外线和热成像技术的探测下也能成功隐身。
与此同时,美军也正在积极研制隐形衣,未来有望使士兵隐藏于战场环境。
去年11月,外媒报道,由科学家张培尔(音)带领的南洋理工大学的研究人员即将研制出一款奇特的“隐身帽”。
隐身衣真的有魔法吗?Absolutely not!
原来,隐身衣可以把照射过来的光线引导到其他方向上,使电磁波(包括光波)“转弯”,绕着物体走。
这样,人们便看不到隐身衣以及藏在里面的东西啦!
至此会发现,隐身技术发展的关键是隐形材料。
隐形材料的研发是全球聚焦的热点,下面我们就深八一下目前世界上主流的几种新型隐形材料的发展情况。
1)纳米隐形材料
近几年来,对纳米材料的研究不断深入,证明纳米材料具有极好的吸波特性,因而引起研究人员的极大兴趣。
下图中制得的用于制备复合隐身材料的菊花状纳米级二氧化钛(CN1418820A)从微观角度看,是不是图案很漂亮?
2)智能型隐形材料
80年代逐渐发展起来的一项高新技术,它是一种具有感知功能、信息处理功能、自我指令并对信号作出最佳响应功能 的材料和结构,为利用智能型材料实现隐形功能提供了可能性。
公开号为CN105353432A发明专利中机械变色龙就是这样一种材料。
它外表面覆盖有等离激元器件,能够通过控制电路、传感器使得机械变色龙行走到相应背景颜色的时候,自身就自动变成相应的颜色,始终与彩色背景保持相同的颜色。
你们找得到我吗?
3)超材料
隐形技术中最大有可为的新进展是一种叫做“超材料”的奇异材料,有朝一日它也许能够让物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隐形。
超材料可以对电磁波进行调制,改变电磁波的传播方式,因而在雷达、天线、电子战、电磁隐身等领域有诸多应用。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超材料曾被认为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它违反了光学定律。
然而,2006年,北卡罗来纳州的杜克大学和伦敦帝国理工学院的研究者成功挑战传统概念,使用超材料成功让物体在微波射线下在2D平面上隐形。
2010年,来自德国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和伦敦帝国理工学院的研究者成功让金膜块在1.4到2.7微米波下在3D空间中隐形,离在可见光(可见光波长0.4~0.7微米)下达到隐形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超材料技术属于国际科学前沿研究领域,当前主要国家间水平差距并不明显,共同面临的问题是怎么把超材料制备出来。
令人可喜的是,中国在超材料研究方面目前处于国际领先地位。
2016年4月8日超材料学术与应用研讨会在成都举行,中国作为超材料研究的前沿国,包括“隐身”功能在内的多项应用正在实现。
放入隐身材料中的铅笔与隐身衣
通过对2015年以前的全球专利数据进行分析,在2011和2012年,超材料技术的研究进入了突飞猛进阶段。
重要申请人方面,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深圳光启作为领域研究领头羊,专利拥有量占该领域世界专利总数80%以上,专利布局完备。
如果完美的隐身衣终于有一天变成了现实,成为超市中随意选择的商品,这样的世界将会如何?
如同在MSN或QQ上换了个状态,就能不受任何打扰。我们希望有个清净的世界,如同杨绛说的“只求摆脱羁束,到处游历”。
隐身衣也许会成为为非作歹工具,也许会成为未来战争关键,也许人们之间不再有隐私,不再有信任,也许最基本的安全感都无法保证。这样一个发明是否有反人类的嫌疑?
或许我们完全不必如此杞人忧天,当隐身衣飞速发展时,反隐身技术也会随之迅猛前进。或许不需要那么复杂,洒一把面粉,就可以使隐身人现迹。
且让我们心存希望,期盼借助合理的想象,以创新为驱动力,通过科学研究早日实现未来,也期盼我们能早日步入魔幻的世界!
来源:IPRdaily中文网(iprdaily.cn)
作者:黄菲 审协北京中心通信部 IP创新赢
编辑:IPRdaily.cn LoCo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本文来自IPRdaily.cn 中文网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