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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谁才是“共享单车”第一?
这个问题从不同角度可能有不同答案。
作为“单车租赁”服务来看,不论是摩拜单车还是ofo单车都不算是最早的,因为在此之前,不论是景区或大型公园都早已有“单车租赁”服务。
作为具有“共享单车”服务来看,摩拜单车和ofo单车也不是最早的,因为很多城市之前就已有“公用自行车”服务。
而作为“网络单车”或“无桩租赁单车”服务来看,这两家都声称自己是首家或第一。
如今,在资本的助力下,“网络单车”大战愈演愈烈,ofo单车成立不到2年时间已至少完成四轮融资,而摩拜单车则在成立不到一年时间,就搭好海外上市股权架构。
那么,从专利或技术角度看,摩拜单车和ofo单车谁会更胜一筹呢?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摩拜单车的运营主体“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7日成立,而ofo单车的运营主体“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则于2015年8月6日成立。
显然,从公司成立时间来看,ofo单车要晚于摩拜单车。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从ofo单车的投资记录来看,ofo单车运营公司法定代表人戴威,曾在2015年1月9日成为北京三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
ofo单车现在的运营主体“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后,于2016年3月22日从北京三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手中受让了所有股份,使得北京三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北京拜克洛克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因此,如果最早负责ofo单车运营的公司是北京三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话,那么, ofo单车确实有可能是最早提供“网络单车”或“无桩租赁单车”服务的公司。
两家公司成立不到一年时间,就相继启动资本运作。
其中,摩拜单车关联公司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设立,其出资人和股东为“mobike(HongKong)Limited”。
这意味着摩拜单车成立一年后,就搭建好了VIE持股架构,一方面,为境外上市做好公司架构设置;另一方面,也为进入海外市场做好了前瞻布局。
而ofo单车则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完成了四轮融资,时间节点分别为:2015年12月2日、2016年3月21日、2016年7月13日和2016年12月9日。
值得一提的是,ofo单车投资者中不乏一些知名投资公司和平台公司,比如滴滴、金沙江、经纬等。
简单说,过去一年“网络单车”确实受到了资本的追捧,资本玩家越来越多,单车平台数量及单车投放数量也实现了井喷式增长。
而也也是过去一段时间,摩拜单车或ofo单车变得随处可见,同时,乱停放问题日渐凸显的关键所在。
简单说,基于抢占市场,瓜分用户甚至“资本对赌”的驱动,单车平台暂时未考虑各城市的单车数量与停放位置资源紧张的问题,因此,乱停放问题才会加速凸显出来。
那么,在资本加速进场和烧钱盲目扩张的网络单车大战中,摩拜单车或ofo单车谁会最终胜出呢?
至少从研发或技术“含金量”的角度看,摩拜单车可能要略强于ofo单车。
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6日,不论是摩拜单车,还是ofo单车均未有获得发明授权的记录。其中,摩拜单车在国内的发明公布数是11件,实用新型数是12件,外观设计数是5件,而ofo单车在国内的发明公布数是件,实用新型数是1件,外观设计数是1件。
从专利布局涉及的内容来看,ofo单车仅有的两件专利,均是与“智能锁”相关。
简单说,ofo单车因为发明了一件“智能锁”,分别对其技术和设计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反观摩拜单车,从数量上看,其目前已获得12件实用新型专利和5件外观设计专利授权,此外,还有11件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公开期。
从专利所涉内容来看,既涉及对自行车车体(车架、轮叉、无链、圆锥齿轮、挡泥板)等对“自行车”硬件的技术颠覆,也有涉及“智能锁”、“防盗技术”以及“刹车技术”(电机、电机系统及充电和刹车方法)的创新。
从技术创新能力和实力来看,摩拜单车要远远强于ofo单车。
而从使用体验来看,摩拜单车APP可以大致定位附近车辆位置,而ofo单车则只能提示附近数量,具体在哪需要用户“扫马路”去找。
可以说,ofo单车属于数量密集型单车平台,需要更多数量的单车投放才能覆盖更多受众,而摩拜单车具有技术驱动型平台的特点,其覆盖类似规模受众所需投放车辆可以少很多。
从这个角度来看,ofo单车大量或长时间“闲置”的概率要高于摩拜单车,其目前的“车辆投放-人群覆盖”的投资效率是比较低下,导致ofo单车的运营成本可能更高,一旦资本“断血”,它的资金链紧张程度可能会更加明显。
不过好在ofo单车一年内完成了近四轮融资,说明其融资能力还是比较好,短期内资金链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
因此,从市场竞争来看,ofo单车显然对资本的依赖程度远高于摩拜单车,一旦“子弹打光”,先倒下的可能也是它。
来源:ITBear科技资讯
作者:孟雪薇
编辑:IPRdaily.cn LoCo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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