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律法律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密协议商业秘密保护
原标题: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反对泄露商业秘密的体制 从制度上制约那些动歪脑筋的人
现在的商业竞争日益激烈,很多企业面临核心商业秘密被泄露、核心技术和销售人员恶意跳槽、核心客户资料被盗用等商业风险。如何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同时树立良好的反对窃取商业秘密的社会风气,通过制度化的建设,共同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平合理的商业环境。
企业面临的商业秘密被侵犯现状
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面临这样那样的商业泄密,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主要有研发成果泄密、竞争对手窃密、随意跳槽侵权、电子数据泄露、图纸模具克隆、采购供应被侵、优质客户被侵、客户飞单、经营秘密披露、财务查账要挟等十大“高危风险”。
而在传统的外贸企业中,飞单和回扣是最普遍的现象,危害也最大。飞单是指业务员在业务中接到的订单不是拿给其所在的公司做,而是拿到别处处理,赚了钱入自己腰包的行为。商业秘密网董事长、知识产权保护企业联盟专家孙佳恩表示,除了业务员飞单之外,采购人员吃回扣在很多企业也是一个普遍现象。这些飞单和回扣现象的存在,极大地损害了企业的正常利益,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也让一些业务员利欲熏心,采用不正当的手法获取利益,最终导致企业利益受损,而自己却毫发无伤。这也让很多老板深恶痛绝,却也因为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而无可奈何。
一位外贸公司的老总表示,自己的一个业务员在数年时间里通过回扣、飞单等手段,获取了几十万元的利益,在获取核心客户的资料之后,自己单飞另立公司,做的产品几乎就是拷贝原公司的。现在该老总正在积极搜集线索,聘请律师对其进行起诉,要保护自己公司的合法利益,不能听任这样的商业秘密被侵犯的事情一再发生。据了解,类似这样的案件,每年都会发生不少,也有人因此入狱,接受了法律的惩罚。但是从总体上来看,目前国内对于商业秘密的保护还不完善,存在许多漏洞,禁不起诱惑的还大有人在,因此类似的案件也层出不穷。
内部管理与外部机制的配合
针对这一现象,孙佳恩认为,首先要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要建立起事先防范、事中维护、事后维权的商业秘密保护系统,最大程度地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比如,从员工入职开始,就要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教育,告知其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要面临的风险和承担的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必要时要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内部管控,对于能够接触核心商业秘密的设计、工程和销售团队的核心员工进行必要的忠诚度培训和测验,保证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当然,公司还要对核心的商业秘密有一个认定,比如源代码、重要客户资料和销售渠道、原创性的图纸和设计工艺、专利技术等,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在日常的工作中,要建立完善的保管和核查制度,比如在接触核心商业秘密的时候,可以要求相关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孙佳恩说:“往往是这些细节的东西,会体现出一个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和管理的精细程度,从制度上制约那些动了歪脑筋的人。而且一旦出事,对于证据的固定和追责也非常有利。”
还有一点就是要加强离职审计。有不少与会的企业家都觉得,如果一个重要员工要离职,他们也确实很害怕他会带走相关的资料和资源。这个时候,就可以签订一个协议,要求离职人员在一定年限内,不能参与同业竞争,或者不得加盟直接的竞争对手。把丑话说在前面,一旦出现问题,就能够掌握主动。
当然,除了加强内部管理之外,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反对泄露商业秘密的体制也很重要。这一点,宁波的企业家也已经行动起来了。目前,宁波已经成立了保护知识产权联盟以及反飞单反回扣联盟,已经有不少企业加入了这些联盟。并且发表公开声明,表示愿意不聘飞单、回扣之人员,并采取19项组合措施,进行管控和处理外贸飞单、客户飞单、采购回扣以及保护相关知识产权。
法律体系与道德约束的结合
宁波企业家联盟秘书长潘建宏也表示,企业除了要加强管理之外,还要重视文化建设,用真心来对待员工,才能将心比心,最大程度地团结,减少各种商业泄密的产生。潘建宏认为,如果一个企业出现了大规模的人员跳槽、商业泄密,管理层和老板就要反思了。除了纪律约束之外,是否还能用情留人,给予员工有竞争力的薪资报酬和发展空间,如果大家目标一致,很多人也就会更好地抵制诱惑,不会携带秘密出走了。
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的王丽红律师认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才是防范这些问题的最根本条件。现在对于商业泄密的处罚,很多都是参照《刑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进行追责,以商业贿赂、受贿等论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可以附带要求承担经济赔偿等民事责任。但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是很完善,因此有关人士呼吁,并且提交议案,希望能出台有针对性的《商业秘密保护法》,从法律层面为企业提供更为全面的保护。
目前来看,外贸企业、文创企业、高新科技企业最容遭受对商业秘密泄露所带来的伤害。对此,孙佳恩也表示,一定要全社会形成共识,全力打击和反对飞单、吃回扣、窃取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给广大合法经营的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交易环境,也同时让那些心怀不轨的人在社会上没有立足之地,受到法律的惩罚。
来源:东南商报
记者:毛雷君 叶建平
编辑:IPRdaily.cn LoCo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本文来自东南商报并经IPRdaily.cn中文网编辑。转载此文章须经权利人同意,并附上出处与作者信息。文章不代表IPRdaily.cn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iprdaily.cn/”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