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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16年,知识产权人经历了许许多多的重要时刻。
一系列重大部署的出台,为未来一个时期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一系列重要突破的实现,体现了知识产权实力正逐渐成为撬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迈向科技强国的“硬”杠杆之一。
一系列服务大众、便民利民的举措,激发了创新者的创造热情,助力知识产权创造实现由多向优、由大到强的转变。
在这其中,有一些事件不仅一度占领了各大媒体的头条版面,也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今天,官微君就同大家一起,盘点一下2016年知识产权(专利)领域的那些政务热点事件。
中央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会议强调,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要紧扣创新发展需求,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引领作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
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对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更好地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里程碑”意义。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称《意见》)正式对外公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意见》不仅在总体要求中明确指出,加强产权保护,要坚持全面保护,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此外,《意见》还在保护产权的10项重点工作中,专门列出一个完整章节,从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等多个方面详细部署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工作。这些具体措施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提出了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的原则,全面而深入。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位列“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25项主要指标之一
201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下称规划纲要草案)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其中,“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位列“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25项主要指标之中。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到2020年,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从2015年底的6.3件提高至12件;对于“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从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到“十三五”规划纲要纳入“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国家顶层设计上加强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这对于统筹引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全局具有战略性意义。
2016年3月,国务院同意建立国务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3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国家知识产权局为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将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这一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制订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
2016年7月,“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在京举办。国务委员王勇出席开幕式并致辞。王勇表示,中国政府愿与沿线各国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开展知识产权合作,为促进区域繁荣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会议期间,举办了“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圆桌会议(闭门会议),与会的各国知识产权机构共同展望了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合作的愿景,形成了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政策、战略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各国知识产权机构不断加强能力建设,为知识产权用户提供便捷高效、惠而不费的服务,帮助其更好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等多项合作倡议。“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的举行,有利于促进全球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对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和经济繁荣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根据各相关部门职责,对各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工。分工方案将《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部署的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风险防控、提升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水平、加强政策保障等6方面重点任务,细化为28个方面共计106项具体工作措施,并为每一项工作措施明确了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为《若干意见》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保障。
2016年,我国在专利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资源,在发明专利年申请量和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上实现了“两个一百万件”的重要突破。其一,是实现了发明专利年申请量一百万件的新突破。2015,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110.2万件,连续五年居世界首位。其二,是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一百万件,成为世界上第三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百万件的国家。
如何把这些丰富的专利资源盘活用好,成为我们当前关注的重大课题。为此,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为专利的转移转化、收购托管、交易流转、质押融资等提供了平台支撑,有效发挥了知识产权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作用。
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2016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首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提出了“要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的要求。他指出,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知识产权保护联动,加快构建行政和司法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保护模式。与之相呼应,2016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而加快形成协调、顺畅、高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和工作合力,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必然要求。
2016年8月,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下称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对可减缴的费用种类、可申请减缴的主体、费用减缴比例、费用减缴条件、需要提交的证明文件、不予批准的情形以及惩戒措施等内容进行了调整和修改。新《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与原《专利费用减缓办法》相比,明确了适用情形,扩大了适用主体,简化了办理手续,规定了更为严格的惩罚手段,同时强调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应遵守职业道德,这些调整顺应了目前加快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要求,将进一步激发社会公众的创业创新热情。
我国将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
2016年9月,在第十届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开幕式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表示,我国正在积极谋划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从多个环节着手,促进专利质量提升。他强调,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专利作为产权化的科技成果,日益成为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专利质量是实施专利交易转化的重要基础,必须置于优先位置抓紧抓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具体将从政策导向、审查授权、专利代理、严格保护、加强运用等多个环节着手,努力推动创新主体创造更多技术含量高、市场效益好的高质量专利。
目前,我国迫切需要推动知识产权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培育一批核心专利”。该工程的实施,有助于全面促进专利创造、申请、代理、审查、运用和保护全链条各环节的质量提升,筑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根基。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编辑:IPRdaily.cn 赵珍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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