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专利侵权专利权专利权知识产权法专利专利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原告北京冠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冠图公司)分别诉被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第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简称中国移动公司)、高德软件有限公司(简称高德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公司)、北京搜狗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搜狗公司)发明专利权行政纠纷三案。
冠图公司诉称,其系名称为“内嵌于移动终端的手机地图移动终端平台”的第200610087487.7号专利(简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人之一(另一专利权人系第三人中国移动公司)。2016年3月10日,冠图公司因专利侵权纠纷向被告提出处理请求,请求认定高德地图Android版、百度地图Android版、搜狗地图Android版侵犯了原告的涉案专利权,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后作出京知执字(2016)900-35号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简称被诉决定),驳回了冠图公司的处理请求。冠图公司不服被诉决定,认为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的行政处理程序错误,没有对其主张的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进行侵权判定,且认定理由和依据违反相关规定。综上,请求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做出侵权判定并撤销被诉决定,责令被告北京市知识产权局重新做出行政决定。
据《2015中国手机地图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手机地图市场用户规模将接近7亿,用户渗透率高达88.7%,而其中高德地图、百度地图和搜狗地图分别位列中国手机地图市场份额的第一位、第二位和第四位。倘若上述三案侵权判定成立,不仅个人日常出行和关联行业会受影响,而且中国手机地图市场可能会重新洗牌,因此受到行业内外的广泛关注。
目前,上述三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厉害了word哥!让我们来见识一下这件有自信扳倒地图三巨头的专利: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内嵌于移动终端的手机地图移动终端平台,包括:一地图浏览器;一接口模块,与所述地图浏览器相连接;一地图引擎,与所述接口模块相连接;一本地地图数据库,与所述地图引擎相连接。通过上述由地图浏览器、接口模块、本地地图数据库和地图引擎构建成的手机地图移动终端平台满足了用户的需求,为移动通信网络用户提供各种图形化的位置信息服务,实现属性数据与地图数据、实时数据与离线数据的有效结合;在移动通信网络环境中建立基于可视化地图的信息服务平台,能够访问和展现不同的业务提供商、不同的业务栏目、不同的属性信息,利用无线通信网络,共同提供位置信息查询,导航,交通信息,实时信息查询等等众多增值位置业务。
来源:知产法院、知识产权那点事
编辑:IPRdaily.cn 赵珍
校对:IPRdaily.cn 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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