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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
作者:陈明涛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原标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什么我不看好?
一直犹豫要不要写这样一篇杂文。
最近,中央出台了“保护产权的意见”,最高院也跟着发布了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两个意见,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要适时发布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通过排除侵权证据妨碍、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推进惩罚性赔偿制度等等。
很多朋友开始欢呼,知识产权的春天终于要来了!我作为一名常年在实务浸染的“老司机”,就有点忍不住了。
当然,以下所说,权当一个读书人的随意吐嘈,可别上纲上线。
说起咱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只能用“呵呵”来形容。别的不说,看看那可怜的知识产权赔偿数额:一个发明专利侵权,也就十万左右;一部电影网络侵权,最多二万;一首歌几百块,最多不超二千……
再看看人家美国的判决,动辄过亿,关键……,还是美元!
这是人比人气死人的节奏啊!
当然,你可以骂我不懂中国国情。
那么,什么是中国国情?就是侵权泛滥、山寨横行、创新不足。经济发展全靠卖劳力、卖资源的加工制造业,还有卖土地的房地产。
为什么会这样,想想看,创新风险多高啊,作为企业家,谁不愿意山寨?搞山寨模仿,加工制造,来钱容易嘛!
要是美国不好好保护知识产权, 乔布斯同志也不会傻里吧唧搞出个iPhone,山寨个诺基亚就挺好。我们CCTV骂人家利润高,挣黑心钱,其实,没明白这其中的研发风险多高啊! iPhone要是失败,董事会能饶了乔布斯?还会被再赶走一次。
老有人怪小米不重视研发,乔布斯要是在中国,说不定还变不成“雷布斯”呢!
这种靠制造业的低人权优势,搞得美帝老骂咱们是血汗工厂,贸易倾销。美国人说了,“全球化实现了,赢家其实是中国”。这不,特朗普骂着中国就上台了。
可是,我们真的是赢家吗?
“权威人士”在人民日报上说了,中国经济将长期L型。说白了,就是以前的那种发展模式到头了。
看来,要产业转型,要创新,还得靠保护知识产权。去年,李总理就急,连开国务院会议,“重要问题要说三遍”,讨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赔偿额度。现在,中央又专门出台保护意见,最高院也跟进了。
按这个国家的逻辑,事情只要领导重视,一般能成。看起来,知识产权保护形势必将一片大好,知识产权赔偿数额必将空前提高……
那就泼点冷水吧。
司法判赔太低,知识产权保护就是句空话。这么浅显的道理,难道法官们一直不明白?
但是,你要是法官,站在他的立场想想,我就一个小小公务员,动辙要判过亿,我担得起这个责吗?!
比方说,你把企业判破产了,人家工人在你法院门口天天打横幅,“我们要吃饭,我们要工作”。第二天,领导就会找你谈话:“小李啊,要注意工作方法,你这样搞,院里压力很大嘛!”
别人都判得低,就你高,什么情况,是不是有见不得人的事?错案终身追究制像把利剑一样,天天悬你头上。当事人随便举报你下,上面来调查,就算你没有问题,也够你郁闷的。
现在提出要加强举证妨碍,其实,你了解下诉前禁令制度的现实运行就明白了。像诉前禁令、举证妨碍、调查取证,都是法官担责大的制度。要是裁错了,责任就大了。被告就不交证据,就不配合你,你能怎么样,还真把自己当美国法官了?
美国法庭到了证据开示阶段,90%的案件都和解了。为什么?法官独立,司法权力大啊,谁敢不配合法官,那是找死。证据都交了,输赢就基本已定,能不和解吗?
但是,要是那个美国法官敢随便不适用诉前禁令、调查取证、举证制度,就等着辞职吧!这点,我们刚好相反,那个权利人敢因为这举报法官?
还有,中国法官是要被考核的。结案率、调解率什么的,都等着你。赔偿调查耗时又长,年底怎么结案,谁愿意干?调解又不用错案追究,谁不愿意调解?既然要调解,审理和调解都是我,威胁下当事人,就调成了,还是铁案,没法上诉。再说,赔偿额高容易调成,还是赔偿低容易调成?谁心里都有一本账。
说到底,中国司法是一种行政管理模式,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
法官作为行政官员,首先要考虑责任。当然,不担责,又能出点政绩,就更完美了。所以,你看看那些判赔高的案件,普遍是有点政绩,风险又小的。
结果,某些公司们,就只能说对不起了……
这种环境下,个案赔偿低,对专业律师来讲,谁也不愿意接;侵权又普遍化,对商业维权公司,却是一门好生意。所以,知产庭接的案件,绝大部分都是商业维权案,法官不胜其烦,进一步压低赔偿额,还骂律师不专业。
据某地知产庭统计,90%以上的案件,要求的赔偿额并不高,看起来,判赔低一点都不能怪法院。
但是,你想想,如果你是商业维权公司,法院就判那么点,我要求高赔偿,还要多交诉讼费,傻子才会干。
其实,知识产权赔偿只是现在司法运行的一个缩影。看看其他领域,也是一个理。像合同违约金调整,合同法规定是“适当调整”,可那个法院不是“过度调整”?法官就怕让被告赔高了。
说好听点,这种裁判思维叫“中庸之道”,难听点,就是“和稀泥”!
好了,吐槽这么多,那到底该怎么办?
引用中央文件里的一句高大上的话:“让审理者裁判 由裁判者负责”。说通俗点,少搞点“某额制”那样的换汤不换药的改革,法官不是民间小吏,是国之精英,真实现法治,啥也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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