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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新闻发布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胡文辉】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新闻界朋友,大家上午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台了《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主要围绕《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进行发布和解读。下面,请允许我介绍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领导: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司长雷筱云。我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言人、此次新闻发布会主持人胡文辉。下面,有请国家知识产权局贺化副局长进行新闻发布。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贺化】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新闻发布会。现在我就国家知识产权局刚刚出台的《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的相关情况,向新闻界朋友们作一下通报。
【贺化】
一、《意见》出台的意义
《意见》的制定实施,是深入落实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体现,有利于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将知识产权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并将其作为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明确提出要“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进一步指出:“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刚刚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再次强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让各类人才的创新智慧竞相迸发。李克强总理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要坚决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发明创造。
《意见》的制定实施,是充分履行政府监管职责的体现,有利于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近些年来,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主动性强、程序启动快、维权成本低、保护效率高等优势越来越受到社会重视并被广泛认同。“十二五”期间,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超过8.7万件,是“十一五”期间的近10倍,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力度持续加大,办案规模、效率和质量均大幅提升,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对专利行政执法的信心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权利人将行政执法作为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第一选择。据统计,选择行政执法作为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比例从2010年的37.7%已经上升到2014年的60.4%。
《意见》的制定实施,是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的体现,有利于创新专利保护体制机制。在看到成效的同时,也应看到,我国专利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人民群众所关心的成本高、周期长、维权难等实际问题仍有待于加以解决。在积极配合立法部门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的同时,还需要我们在现有制度框架下继续探索、大胆实践,创新专利保护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力度,强化专利执法手段,充分发挥专利行政执法的优势和特点,切实严格专利保护,满足人民群众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
基于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今年上半年启动了《意见》制定工作。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会议研讨,经局党组审议通过,《意见》于11月29日正式印发。
二、政策亮点
关于《意见》详细内容,大家可参看文件,我在这里不再赘述。结合《意见》具体措施,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体现专利大保护理念。《意见》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积极进行理念创新、思路创新和政策创新,注重专利保护工作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促进授权确权维权的协调联动,推进行政与司法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深化专利保护领域社会治理,推进形成协调、顺畅、高效的大保护格局,以利于从各个方面深入落实中央关于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
二是积极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意见》提出,建立适应新的技术发展与生产交易方式的监管方式,完善专利保护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政策体系,推进建立健全专利执法监管规则,协调行业监管与社会监管,融合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兼顾重点监管与一般监管,提升监管成效,切实履行政府监管职责。
三是加大打击专利侵权假冒力度。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调度,推动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提振创新者与权利人信心。加强技术手段运用,拓展专项行动类型与方式。坚决打击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侵权假冒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是提高专利执法办案效率。建立案件送达信息的网上公告方式,方便案件送达。试行侵权纠纷案件书面审理机制,对立案时请求人已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侵权案件,经当事人陈述和质证后,可以书面审理作出处理决定。对庭前准备充足、证据收集全面的案件,可试行在口审结束后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于证据充分的假冒专利案件,试行当场做出停止假冒行为的决定。
五是有效推进调查取证工作。对权利人举证确有困难的,应充分、合理使用登记保存、抽样取证等调查取证手段,适当减轻专利权人举证负担。调查取证时,对拒绝配合的被调查人员和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列入征信系统失信名单。探索以公证方式保管案件证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是加强授权确权维权协调。加快建立快速协同保护体系,畅通从授权、确权到维权的全链条快速保护通道。建立授权确权维权联动机制,加快侵权案件涉案专利无效宣告的处理速度,缩短侵权案件办理期限。建立从无效到行政调处的快速联动反应机制,组织执法、审查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就权利稳定性、侵权判定、案件处理等快速开展分析判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
七是拓宽专利保护公益服务渠道。加强12330网络与通信终端举报投诉平台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奖励制度。组织知识产权保护志愿者,通过互联网检索与市场暗访等方式,发现侵权假冒线索。完善境外展会维权机制,建立境外展会快速维权与境内维权援助联动机制。
八是共建专利保护社会治理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理,具体包括: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有关专利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发挥社会调解与仲裁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建立专利维权行业自律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在构建专利保护社会治理机制中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解读。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宣传《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政策解读和答疑。
二是抓好贯彻落实。积极推动各地方知识产权局结合本地实际,出台落实《意见》的具体工作方案,并将《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确保政策有效落地。
三是做好沟通协作。《意见》涉及内容广,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加快形成严格专利保护工作机制与大保护工作格局。
我的发布就到这里。希望新闻界的朋友们继续关心和支持专利保护工作,为严格专利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谢谢大家!
办公室主任胡文辉主持发布会
【胡文辉】 谢谢贺化副局长!下面,请媒体的记者提问,大家提问的时候说明一下所在的具体单位,可以开始。
新华社记者现场提问
【新华社记者】 我是新华社记者。请问《关于严格专利保护的若干意见》中的“严格”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贺化】 这个记者提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我们这次出台这个意见的目的就是要实现严格专利保护,实际上是为了落实包括中央去年出台的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战略意见,和国务院去年出台的新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还包括中央刚刚出台28号文件,都是要实现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因此这个文件从主题到主线等等全部是围绕着加强严格专利保护来制定开展的,这个文件一共33条工作措施,在专利保护的深度、力度和广度上面,都体现了加强专利保护这个明确的要求,比如说在深度上,我们提出全面加强执法监管要建立适应新的技术发展与生产交易方式的监管方式,它实际上表达了两个具体的内容,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随着现在交易方式的变化,比如说互联网,在互联网领域的侵权也是易发多发的领域,因此我们要有新的措施在文件里面有新的一些措施。
另外是随着适应新的技术发展,大数据应用越来越广泛,我们想通过大数据能够主动发现可能侵犯专利权的信息和线索,然后通过适当的途径转告给专利权人,为他们维权提供方便,所以在深度上还有一些其他的事中事后监管的这些措施。
在力度上,我们也提出了一些新的措施,比如我们提出再次侵犯同一专利权要依法禁止侵权,就是重复侵权的要依法尽快责令停止侵权。另外,还提出依法深挖生产源头,这句话表达什么意思?我们在销售途径我们发现的一些侵权的这种线索,我们要追究到它的生产厂家,那么我们要依法来进行处理,怎么样进行依法处理呢?我们把这些信息提供给当事人,鼓励当事人通过行政或者是司法的方式来进行维权,所以在力度上面应该说也是加强了。
最后一个就是在保护的广度上,文件里特别强调的就是综合协调进行保护,这种协调包括从授权到确权到维权.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可能了解到,我们在全国现在已经建立了十几家快速维权中心。
快速维权中心是什么样的一种机构呢,就是集快速授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机构,比如说在快速维权中心里把审查授权、维权援助、行政执法的一些权限等等都在这里头进行集成,包括快速授权。通过快速维权中心的申请的外观设计专利,大概在一周到十天左右就能够授权,所以整个在广度方面我们希望推进建立一套从授权、确权、维权包括今后的专利分析预警等等一体的这样一个机制,同时我们还要推进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要拓宽专利保护的公益服务的渠道,然后同时要共建专利保护的社会治理机制,我们希望通过加强专利行政保护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来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大保护的格局,最终实现严格保护这样的一个目的,好,谢谢。
谢谢贺化副局长,下面请记者继续提问。
《小康》杂志记者现场提问
【《小康》杂志社记者】 我这个问题想提给咱们雷司长,现今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侵权问题已经成为了重灾区,请您详细解读一下咱们意见采取的哪些措施。
专利管理司司长雷筱云答记者提问
【专利管理司司长 雷筱云】 这个问题非常好,为什么说互联网领域的专利保护一直是近年来我们专利保护工作的一个重点?应该说随着互联网与我们生产生活的日益紧密,网络的专利侵权问题也是日益的突出,我们近年来的打击力度也是不断加大,光是2015年全国共办理的电商领域专利行政执法案件是7600件,同比数量也大幅增长。但是尽管如此从态势上来看,互联网的专利侵权仍然是呈多发和高发的态势,从特点上说它的侵权假冒行为具有隐蔽性强,辐射面广而且举证难度非常大。
所以从需求上来看严格这个领域的保护是更加强烈与迫切,所以在文件中这个也是一个重点。应该说这次的文件从总体上看,刚才贺局长讲到的,从深度广度和力度上我们在这个领域严格的保护都有体现,具体上有这么几个措施的体现,第一个是强化电商平台,就是说网络交易平台的保护责任,对它的保护责任就是强化对它的监管,首先要先明确它的保护责任是什么,我们再来监管它的保护责任落实得到不到位置。
第二个是强化网络交易平台政企合作,加强风险合作和事前的风险防范。第三个是深化电子商务领域与执法的调度力度,提升线上案件的办理效果,和线上和线下的协作水平。
经济日报记者现场提问
【经济日报记者】 《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快速协同保护体系”,请介绍一下建立快速协同保护体系的总体考虑?
【雷筱云】 第四个是严格跨境电子商务的专利执法监管,促进国内监管和跨境监管的一个结合,那么在这样的一个措施下,逐步的推进加强国家和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保护规则规范的进一步的确立,主要是这些方面。
加快建立快速协同的保护体系,既是这个文件的亮点也是我们专利保护工作的创新点,更是我们推动专利制度和服务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具体的措施,整体来说它也体现了贺局长刚才介绍的大保护这样的理念,具体我们讲快速协同,是两个方面的协同,两个方面的快速,那么协同是哪两个方面呢?第一个是讲的权利运行的各个环节,就是从这个审查授权到复审确权到无效审理到执法授权这里面每一个环节的协同。
第二个是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协同,包括行政执法,维权援助,仲裁调解,司法的审判,这些不同途径之间的协同。
两个快速,一个就是我刚才讲的这些的环节,每一个环节都要快速。
第二个快速就是每个环节之间的协同,要快速。两个快速整体实现这样一个快速协同,具体是怎么实现的呢?咱们做法上是这么来做的,我们是准备在全国条件成熟的优势产业聚集区依托一批重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来开展快速协同保护工作,畅通从授权确权维权全链条的快速保护通道。
那么当然它的覆盖面也有所扩大,从原来快速维权中心单一的外观设计拓展到实用新型,产业领域当然也是更加的从未来影响我们国计民生的这些重大的产业领域去精选,具体的措施上,第一我们在这个专利执法办案的方面要简化办案程序,提高办案效率,第二个在维权需求程度高的技术领域,影响我们未来国计民生的领域,先行突破,也是按照全链条保护的理念进行严格保护,第三是积极推动建立专利侵权案件行政调处的前置制度,专利协议司法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实现多途径协同的一个快速的保护,谢谢。
【胡文辉】 谢谢经济日报记者。谢谢雷司长的回答。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新闻界的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也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心和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谢谢大家!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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