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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机遇分析
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活跃程度。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会越来越高对于中国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来讲,既是一种机遇,也是挑战。下面我们将从国家、地方、企业三个层面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机遇进行详细的介绍。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中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发展迎来了机遇。
首先,2008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颁布,意味着知识产权战略己经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共同构成我国的四大重要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提出,将专利、版权、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实行统一的发展战略,也让有关专利、版权、商标等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构成了整个大的知识产权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概念的兴起也由此产生。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将“知识产权的中介服务”概念衍生到“知识产权服务业”,极大提高了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内涵和重要性。
其次,国家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契机,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心由第一、第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现代服务业、尤其是以高技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为代表的高端服务业的发展面临更紧迫的需求。同时,由于资源、环境等条件的约束,中国实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动创新创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切需要发展知识密集型产业及其相关服务业,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也逐渐突出。
最后,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新的基本保障和重要助推剂的重要作用也为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发展机遇。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强调要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这就迫切需要知识产权服务业全面融入知识产权的各个环节,大力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2011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和《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四个重要文件从宏观上指明了知识产权服务业的主要问题,确定了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方向和重要举措。
从整个国家层面来看,对知识产权服务业影响最为深远的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宏观指导上看,上述四个文件将在一段时间指导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借助高技术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大潮,可以有效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促使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
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入实施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也紧紧围绕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积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试点地方知识产权体制改革,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赢得较好的契机。
一是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2004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了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按照“城市引领、典型带动”的总体原则、“以试点促推广普及、以示范促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引导、指导中心城市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支撑城市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对试点示范城市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在全系统的共同努力下,经过10年的发展,初步探索出了“城市带动县域、城市辐射区域、城市引领全国”的知识产权地方行政管理工作路径,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目前,全国共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53个(其中副省级城市14个,地级市34个,县级市5个),试点城市156个(其中副省级城市1个,地级市78个,县级市77个),共计209个,覆盖除青海、西藏之外全国各个省区市的中心城市。试点示范城市工作的开展,特别是最近3年对示范城市的评选、直接联系指导和工作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试点示范城市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知识产权工作在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使得党委政府更加重视,社会舆论更加关注,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支撑产业更加有效,服务发展更加有力。据统计,第一、第二批41个示范城市2013年申请总量和发明专利申请量均占到全国的52%。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已经成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最具社会认知度的工作品牌,在各级党委政府、全系统以及社会公众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从内在发展需求看,截止2014年第三批示范城市评定完成后,示范城市将共计53家。按照每年评定10个示范城市的规模,3-5年内示范城市将达到80-100个左右。而我司预定明年对第一批示范城市进行复核,绝大部分示范城市亦将符合示范城市复核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因此,推动高水平建设示范城市有两大现实需要:一是经过前一轮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相当部分的城市从编制、经费上得到较大改观,迫切需要通过新的目标牵引,推动示范城市工作向中高端水平迈进。二是少数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停滞不前,由创牌、争牌到消极保牌;甚至随着领导班子调整,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程度下降,迫切需要创新工作机制,更好地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可以作为示范城市未来工作的重要抓手予以推进,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融合。
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知识产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也使得知识产权工作在各级政府和党委中的重要性得以提高,各试点示范城市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发展速度较快,预计未来的示范城市将成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高地,在很大程度上带动整个区域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二是地方知识产权体制改革
知识产权体制改革理论上谈论较多,但在实践上还是较难突破的,比较典型的是深圳借助“大部制”改革的发展契机,建立大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上海市借助自贸区建设的发展契机,在自贸区实现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三合一”。
从2002年在深圳市科技局加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到2004年成立单独的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到2009年成立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行使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职责,再到2012年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加挂知识产权局的牌子--正是在此前10余年“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牌匾的“变迁”过程中,深圳市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走出了一条先行先试的改革之路,为全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擎起了一面旗帜。借“大部制”改革的契机,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整合原工商、质监、知识产权、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职能,在全国率先构建专利、商标、版权和标准、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执法的大知识产权工作机制,统一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统一知识产权促进扶持、统一知识产权监管执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质量明显提升。同时,“大部制”改革使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融合了原工商部门的商标管理和原质监部门的品牌建设两大职能,创新带来的企业信誉和商品服务质量上的领先优势,得以在商标和品牌上双重巩固。“大部制”也使原工商部门的执法队伍和监管网络的优势,得以运用于专利和版权领域。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在系统内部建立市局、区局和监管所三级联动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区局能办理专利、商标、版权三类行政执法案件,其中区局一级办理的专利案件占全系统同类案件总数的60%以上,成为知识产权维权执法的新的主力军。
上海市借助自贸区改革创新的契机,在上海自贸区管委会成立了知识产权局,统一行使自贸区内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三合一”的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构建了区域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保护联动机制。浦东新区政府也成立集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局,建立“一个部门管理、一个窗口服务、一支队伍执法”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新机制。原来分别由3个部门承担的职责,现在由1个部门来承担。把商标、版权和专利合在一起,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合在一起,是两个统一。在中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历史上还是首例。
知识产权的体制改革在很大程度上能够有效解决原有知识产权行政资源分散,统一发展战略,统一监督执法,知识产权工作能够有效推进,使得知识产权服务业取得较大的发展。这种知识产权体制改革为今后地方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工作创造了典范,可以学习和借鉴,有效提高知识产权服务业工作的行政力度。
三是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建设
201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在苏州高新区、北京中关村和上海漕河泾3个地区设立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发挥集中效应、集约效应和引领示范作用,促进知识产权服务和产业园区融合发展。截止2014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先后在苏州高新区、北京中关村、上海漕河泾、深圳福田区、河南郑州市、四川成都、广东佛山市设立了7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两年多来各集聚区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5年,南京市鼓楼区,广西南宁,重庆高新区,广东顺德区也启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建设,通过培育和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做大做强知识产权服务业,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科技和经济的深度融合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要素资源优势迅速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
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主要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开展建设,重点内容包括5个方面:根据集聚区内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状况,营造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探索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新举措;整合优化资源,集聚服务力量,构建完整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具备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聚焦园区产业及重点企业发展,挖掘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组织服务机构与创新主体供求对接,激活服务市场,发挥知识产权服务对科技创新、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通过激励与引导,提升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培育品牌机构,规范服务市场;深化交流,借鉴国内外先进理念,培养高端服务人才。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的主体,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不断增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全面推进,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带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一是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2015年7月知识产权局等八部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指导企业通过策划、实施、检查、改进4个环节持续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规范生产经营全流程,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能够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尤其是在国有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推进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要求建立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咨询服务体系,形成遵循市场化机制的第三方认证体系,培养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的发展提供机遇,有利于挖掘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带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二是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不断增加
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与其所处的产业、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全球经营的科技型企业对于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最为迫切。通常,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可以分为权利管理、纠纷管理、竞争力管理和投资管理。权利管理是主要作用是固化公司研发成果,并打造成有竞争力专利资产,或者高水平专利组合及国际布局;纠纷管理是主要职能,包括帮助企业处理各类纠纷,确保企业长期经营。纠纷分为现实纠纷与潜在纠纷;竞争力管理是主干和关键,是它定义了公司在全球市场中地位和作用,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出发点,知识产权是竞争力管理必要手段;投资管理是较高级的职能,包括自有权利的运营和外购权利形成专利组合,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性。
通常,我们认为知识产权服务中代理服务、法律服务是企业需求的最主要服务,其他的信息服务、咨询服务、商用化服务和培训服务相对较弱,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其服务的重心也逐渐转移。以华为例,最初华为还没打出国门的时候,基本也不申请专利,由于公司战略上的国际化,才开始和国外专利巨头打交道,只有开始一边交纳高额专利费,然后一边自主研发布局专利。到现在,逐渐布局核心专利,打入国际标准体系,确定全球领先地位。
因此,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活跃程度,伴随着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全球化经营的战略转变,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会越来越高,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对于中国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来讲,既是一种机遇,也是挑战。
来源:强国院
作者:杨旭日
编辑:IPRdaily赵珍 校对:IPRdaily纵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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