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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国企业针对我国医药出口的首例反垄断诉讼——维生素C反垄断案的一审判决被美国第二巡回法院判决无效,我国药企历经11年的应诉抗辩取得阶段性胜利。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医保商会)副会长许铭指出,我国加入WTO已经多年,医药企业在国际贸易中表现越来越成熟。上述维生素C反垄断案取得阶段性胜利具有里程碑意义。
美对我国发起首例反垄断诉讼
当地时间2016年9月20日,美国第二巡回法院就上述维生素C反垄断案做出判决——美国纽约东区地区法院一审判决无效,并基于“国际礼让原则”驳回该地区法院关于拒绝被告要求撤销诉讼的动议,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院,指令驳回原告起诉,并不得以同一诉因再次起诉。
作为被告方,华北制药于9月21日、22日连续发布了两则公告对案件始末进行详解,并表示该判决“对公司开拓国际市场将可能产生积极影响”。
时间回到2005年,美国Ranis公司和Animal Science Products Inc.公司分别于当年2月7日和2月17日,向美国法院提出反垄断诉讼,称自2001年12月起中国4家企业联合操控出口到美国及世界其他地方的维生素C价格与数量,触犯了美国反垄断相关法规,导致维生素在低成本情况下价格上涨,使当地公司蒙受损失。这不仅是我国医药企业、也是我国出口企业遭遇的首例国际反垄断诉讼。
诉讼所涉及的4家中国企业分别是东药集团、江山制药、石药和华北制药维尔康,均为维生素C生产巨头。相关资料显示,2004年中国出口到美国的维生素C已经占到美国该产品进口总量的85%。
据了解,上世纪末,我国制药行业快速发展,特别是原料药行业发展迅速,并开始大量出口。由于产能过剩,个别维生素C企业在出口中竞相压价,扰乱了市场秩序。2001年11月,为了规范出口秩序,由商务部直属单位医保商会积极协调开展行业自律,医保商会成立了维生素C分会。2002年5月开始,维生素C被列为海关审价、医保商会预核签章商品。
所谓“预核签章”,是指中国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为规范对外贸易秩序,在2002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实施的支持行业自律政策,即医保商会协调企业确定出口最低限价并审核出口合同,海关凭商会签章放行。没有想到的是,本为规范出口市场秩序的预核签章制度却成为美方发起反垄断的把柄。
“这起涉美维生素C反垄断案的一审自2005年起开始审理,2013年11月27日,一审法院判决中国企业构成垄断,要求赔偿美国原告约1.5 亿美元。维尔康公司提出上诉,经二审法院历时近三年的审理,做出了上述判决。”9月21日,华北制药发布公告称。
2013年3月19日,美国纽约东区地区法院做出初审判决,判定原告损失额为5410万美元,根据美国法律,中国维生素企业河北维尔康公司及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对原告的赔偿额应为其损失额的3倍,因此连带赔偿原告1.53亿美元。而在此之前,除华北制药外的另外三家被告企业先后与美国原告签下和解协议,并做出了赔偿。
积聚力量十一年抗辩
2013年11月,美国纽约东区地区法院裁决维持了陪审团的决定,并同意了原告针对中国所有被告不得再行所谓垄断行为的禁令申请。对此,2013年12月2日,维尔康公司决定向美国联邦第二巡回法院提起上诉。
“之所以选择应诉、上诉并坚持到底,不仅仅是为了摆脱不公正的处罚,更因为这个诉讼案的结果带来的影响非同一般。”华北制药有关负责人如是表示。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整个案件中,商务部和医保商会高度关注,并全程给予相关药企应诉指导和证据支持。
商务部相关人士表示,“该案涉及此前我国实施的维生素C产品‘预核签章’出口管理制度,商务部就此曾向美国法院递交‘法庭之友’函。美国法院的二审裁决采纳了‘国际礼让原则’,尊重中国商务部对出口管理制度作出的说明。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商务部支持中国企业在海外反垄断诉讼中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也敦促中国企业依法经营,不断提高反垄断合规意识。”
“我会对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做出的公正判决表示赞赏。”许铭说。医保商会于9月23日发表的声明指出,相关中国企业的行为完全符合当时中国的法律、法规。“基于‘国际礼让原则’,美国纽约东区地区法院不应对此案行使管辖权。因此,该法院一审判决中国企业因在中国的合法行为而承担巨额的惩罚性赔偿,是完全不恰当、不公正的。”
记者注意到,华北制药公告表述非常谨慎,仍表示“原告仍有上诉权力”,不过一位权威人士向记者表示,原告上诉获胜的可能性已经很小。换句话说,这例案件胜利在望。“美国是典型的判例法国家,有着‘遵循先例’的传统。‘出口预核签章制度’曾在我国多个优势出口行业广泛实行,案件的胜诉有效避免了因反垄断诉讼被滥用而导致的我国相关出口行业可能面临的诉讼威胁,有利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健康发展。”
“对产业来说,上述案件判决的反转实际传递的是两个信号:一是在国际市场中,我们过去合规意识比较薄弱,现在企业合规意识逐渐增强;二是进一步理解和运用国际贸易规则,对出口企业来说至关重要。”健康网总经理吴惠芳说。她指出,近两年我国原料药出口应对的反倾销案件逐渐减少,这充分说明我国原料药出口企业在国际规则中越来越成熟。
就华北制药来说,这场长达11年的诉讼也使其维生素C出口几近消失。但业内人士指出,华北制药就此从维生素C的原料药向下游延伸,做了大量衍生物,实现了产品的转型升级。不过可惜的是,现如今我国维生素C的产能依旧过剩。
来源:中国医药报
记者:胡芳图
编辑:IPRdaily赵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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