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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不知道熊猫TV,但是你一定会知道王思聪~
没错,熊猫TV是由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互娱)创办的一家弹幕式视频直播网站,而创始人正是王思聪。
王思聪又是谁,中国首富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的独子,最新“京城四少”榜首,一个字介绍“壕”。
2015年9月5日,王思聪在微博宣布“PandaTV”游戏直播平台将上线,而他将出任CEO。紧接着9月6日,熊猫TV的logo得到曝光。一只熊猫带着耳机趴在“PANDA”的字样上玩电脑,十分形象。
2015年9月21日,熊猫TV开启内测;10月20日,熊猫TV公测正式开启,之后随着各路明星和大群知名游戏主播入驻,以及王校长的“壕”资助,平台一路高歌猛进。
都知道树大招风,同样熊猫TV也不免被盯上的命运。当然这主要也是熊猫TV自己对自身商标的保护意识有所缺失~
小编首先对“熊猫TV”字样的商标进行检索,发现这些商标申请均为近期提交到国家商标局,相关数据还未被录入到数据库,所以也没有办法进行信息检索。
在知识产权业内有句话叫做“产品未动,商标先行”,显然熊猫互娱没有在平台上线前就做好万全的准备工作。
最关键的是熊猫TV主营业务对应的商品服务项目为提供全球计算机网络用户接入服务、提供互联网聊天室、提供在线论坛等,这些均属于第38大类,然而熊猫互娱并没有申请第38类的商标。
接着小编又检索了字母“PANDATV”商标,震惊的是,熊猫互娱并没有申请该商标。
反而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电子)和武汉猛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犸科技)以及林锦娟注册了第38类的商标。
最早申请的为猛犸科技,申请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算上委托代理的时间,也差不多就是在王校长微博宣布之后有意去申请的,不过该商标目前已经被驳回,同样林锦娟申请的也被驳回,只剩下熊猫电子的商标仍在审核中......
熊猫互娱真的没有提交申请"PANDATV"字样的商标吗?其实是有的,只不过熊猫互娱申请的是"PANDA.TV"的商标。
图中申请号18开头的均已经能查到相关信息,而19开头也是刚向商标局提交资料,还未能检索到信息。
显然增加一个“.”还是比较尴尬的,因为用嘴巴念的时候是忽略的,而用手写的时候是存在的,所以是否构成近似还是很说的。
下面小编就其中熊猫电子申请的“PANDA.TV”38类商标和熊猫互娱申请的"PANDATV"38类商标详细信息给大家扒拉一下。
真是无巧不成书,双方提交申请的日期居然是同一天,但是从申请号的大小上我们还是可以判断出是熊猫电子排在先。两者申请的商品服务项目也是相近。
熊猫互娱申请的全部是图文兼具的组合商标,而熊猫电子申请的则为纯字母的文字商标;最要命的熊猫互娱最近更换使用了新的Logo,就算商标注册下来也不能保护新logo啊~,所以熊猫互娱没有单独申请文字商标又是棋差一步。(但愿那些近期提交的就是单独申请的文字商标)
虽然熊猫互娱乐有王思聪、乃至背后的万达,可是对手熊猫电子也不是“软柿子”。
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PEG)成立于1976年,被称为中国电子工业的摇篮,是中国最大的综合性电子骨干企业,中国120家试点企业集团、520家重点企业、电子行业六大集团之一,PEG的注册商标"熊猫PANDA"是中国电子行业第一个"中国驰名商标",也是中国电子产品第一个进入国际市场的注册商标,至今已有48年历史。
当然目前两个商标均已经被受理,还在审核当中,最终鹿死谁手还未有定论。一切事情在没有定论之前都还是有转机,所以小编写这篇文章希望就是各位能提醒王校长(小编还是很喜欢熊猫TV),同时提醒各位朋友尤其是创业者们。
商标的保护乃至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真的很重要,他可以让企业在成长过程中保护商誉,建立品牌,避免同行的恶意竞争等等,所以说一定要在创业初期就做好知识产权布局。
来源:拾贝知识产权
作者:不不
编辑:IPRdaily 梦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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