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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Rdaily
作者:周多 律师 中粮集团高级法律顾问 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家 法学博士 博士后
八月份的印度德里之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喜马拉雅山脉的那头,那个同样古老的国度,除了随处可见的纱丽和纹身,也有世界领先的软件和通信技术;既有废而不止的种姓等级,也有现代化的法治与共和,这里与国内一样,也热衷讨论知识产权。
经过7个小时的飞行,终于回到北京了。
八月份的印度德里之行,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喜马拉雅山脉的那头,那个同样古老的国度,除了随处可见的纱丽和纹身,也有世界领先的软件和通信技术;既有废而不止的种姓等级,也有现代化的法治与共和,这里与国内一样,也热衷讨论知识产权。
这些看似矛盾的对峙每天都在德里上演。传统与现代,富有与贫穷,尊贵与低贱、美丽与丑陋,歧视与包容,敌对与谦和,封闭与时尚,落后与发展,宗教与科学,蓬头垢面与西装革履,捷豹豪车与三轮蹦蹦,低矮棚户与摩天大楼,污水横流与金碧辉煌共存一城,时时刻刻碰撞、纠缠在一起。刺目的反差,令我唏嘘不已。
印度人民的生活场景
金德尔全球法学院是印度最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学校之一,老师清一色都有欧美名牌法学院的留学背景,甚至本身就是从哈佛、耶鲁“挖”来的学者,学生清一色贵族子弟,家庭背景深厚,非富即贵。应库玛院长和文娟教授之邀,我第一次来到印度,参加金德尔组织的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和标准化专利运行的研讨会,下榻在极具印度风情的泰姬陵酒店。在这家近乎奢侈的酒店的一街之隔,就是破破烂烂的贫民区。当我徒步走到那里,大街两侧挤满了躺睡在地上的人们,破破烂烂的简易帐篷随意支着,垃圾遍地、蚊蝇四飞,妇女抱着孩子,稍大一些的孩子跟着你,睁着大大的眼睛讷讷地向你行乞。严重的两极分化困扰着这个国家,贫富的差距、种姓的歧视、宗教的冲突让这个雾霾比北京更加肆虐的城市阴翳丛生、愁云密布。对于现实,这里的平民更愿意等待宗教给予的来世期许。
孩子们在草坪上奔跑
8月15日是印度独立日。严格地说印度在历史上一直是个地理概念,作为政治国家,是在英国统治时期才有的。但戏剧性的是,印度人却将脱离英国统治的那天作为自己国家的独立日。在英国殖民的近两百年的时间,印度摆脱了莫卧儿王权的专制统治,习得并至今践行着联邦政体、民主议会和判例法习惯,这些近现代的制度文明也为印度泊来更为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做了铺垫。
知识产权在印度绝对是高大上的存在,那是掌控在少数知识精英阶层手中的制度工具。与阿凡提故事中的“巴依老爷”不同,印度精英阶层绝少会是脑满肥肠的“地主老财”,他们大多家教严厉,素食禁欲,有过留洋的经历,操着流利的英语,思想和行为严格遵从印度教或伊斯兰教的宗教教义,对于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充满着深切的同情。他们的这种情感也宣泄在印度的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上。
研讨会现场
关于专利法。印度《专利法》一度是只保护工艺而不保护产品,尤其是坚决拒绝药品、食品、农业化学品的产品专利授权。以药品为例,印度仅授权方法专利,即给予某一制造合成药物的流程、步骤、方法以专利,这鼓励了印度地方公司以发展自身流程继而进行批量药品生产的方式制造仿造药品,促进了医药的进口替代,让广大低收入人群享受了低廉而有效的现代医疗。
虽然受到西方国家的强烈批评,但是考虑到国内经济基础薄弱的现实国情和公众的现实需要,印度坚持专利法的上述原则十余年不动摇,直到最近才为了履行TRIPS协议的相关承诺进行了修改。印度《专利法》还特别规定了专利权的限制,规定因公共利益、国家安全、印度传统、公共健康等原因,国家可以对专利强制许可。在专利权授予3年后,任何人认为印度人民对于专利发明的合理需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公众无法以合理价格获得专利发明,均可申请专利局给予强制许可,即使申请人本人已经获得许可,也不妨碍其申请强制许可的资格。印度对于专利的“创造性”审查坚持较高的标准,对于技术进步有限的“小专利”不予授权,以防止行业发展和相关技术领域的技术创新受到“小专利”的制约。此外,印度积极防止本国的传统知识被非法利用,如果印度传统知识被他国不恰当地授予专利,印度政府会利用无效宣告要求取消授权,如果民间力量去当地国宣告专利无效,保护印度传统知识,政府会对该组织或个人给予经济资助。
关于商标法。印度是个农业大国,有大量的农副产品出口海外,基于这一现实国情,印度《商标法》特别强调地理标识的作用和强化对其的保护。
关于著作权法。随着经济的发展,IT产业成为印度新兴的经济支柱,印度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软件出口国。鉴于此,印度修改《著作权法》,加大打击盗版力度,并引入警察力量参与打击著作权侵权的执法。印度各邦警局内设独立的版权保护处,通过使用来源识别码(SID CODE)进行精确化的盗版打击行动。
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落实层面,印度特别强调调动民间的力量,在传统知识的保护和专利、商标、软件的保护现场,常常出现行业协会、研究机构、非政府组织甚至民间自发群体的身影。当然,印度的知识产权制度也有许多缺陷,不同的邦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态度差异明显,执法环节也常常出现偏离制度设计初衷的情形。
但,印度的精英阶层对于知识产权的态度很值得学习。这种工具主义观念,视知识产权为立足国情,进行国际竞争、捍卫本国利益、谋求公众福祉的有效工具。对于我们国家,一个同样历史悠久、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经济并不发达的第三世界发展中国家而言,不也有所启示吗?
回顾我国近十年,知识产权“超英赶美”,似乎处于“大跃进”式的发展。一方面,专利年申请量52万5412项,已经超越美国,但专利质量堪忧,“垃圾”专利横行;商标抢注持续十年,“洪荒之力”热情不减,驰名商标持续“异化”,版权登记乱象丛生,这些给经济、技术、文化的发展挖了一个个不必要的“坑”;另一方面,真正体现国家竞争优势的老字号、传统知识、民间文学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却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特别的保护。未立足国情,未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的工具本质会不会是造成上述现象的原因之一呢?近十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是加大了,判赔的金额是提高了,采取保全措施是越来越频繁了,但我们保护的是真商誉、真创新、真原创吗?立法机关制定规则的时候,对我们特有智力成果设置了特别权利和救济路径吗?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时候,兼顾了使用者、传播者的利益吗,考虑了知识产权滥用的后果和后续的制裁吗?我们泊来的知识产权制度会不会徒具其形,而弱化了为我们国家和大多数人民谋福祉的能力呢?当我们照搬国际规则时,有没有印度立足自身情况的坚持和保留呢?现在的印度很多方面不如我们,但在会场每每提及中国的时候,他们都表现出极大的好奇心和想迎头赶上的欲望。相对于印度,我们是幸运的——至少我们没有那么多宗教分歧,那么多种姓歧视和那么严重的贫富分化,我们还有一个强大的单一制政府,可以强而有力地推进各种制度尝试。在这么利好的环境中,我们的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者和从业者,有什么理由不比印度更会利用知识产权这种全球市场的竞争工具,更懂得平衡国际承诺和本国利益的关系?
在时区的颠倒中,我沉沉睡去。梦中,印度门旁只穿一只鞋踢球的孩子们和胡马雍墓中镶嵌着宝石的汉白玉棺齐齐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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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周多 律师 中粮集团高级法律顾问 中国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专家
编辑:IPRdaily 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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