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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专利费减备案系统8月1日的上线,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新的《专利收费减缴办法》9月1日起施行,最终一切尘埃落定。
以下为政策部分内容:
1、可减缴的收费项目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2、申请资格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3、减缴额度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相应费用类型规定收费的70%。
专利费减备案系统的上线,以及《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实施,不仅仅关系到每个代理机构的服务和成本,而且也关系到每个申请人切切实实的利益。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举办了费减备案系统培训班,但因培训地点仅限成都、南京和济南,很多代理机构和申请人不能参加,因此为大家奉上费减备案系统使用手册和费减备案系统培训PPT。(点击“阅读原文下载”,或复制链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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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专利通
编辑:IPRdaily 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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