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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商标法修改增加了声音商标注册申请的规定。自开启申请受理之日起,我国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量便呈现暴走模式。前不久,“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播节目开始曲”成功注册为我国首个声音商标的消息甫一传出,立即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与好奇。
近日,IPRdaily记者有幸采访到了国际台的法规处处长高芳女士以及作为国际台知识产权顾问的王韵律师,了解到了中国首例声音商标的申请之路及其背后的故事。
国际台法规处高芳
厚积薄发,水到渠成
IPRdaily:从有关媒体报道中看到您说过的一句话:“玩了75年音频的媒体,如果不在这个问题上显露一下自己的实力有点遗憾”。为何会有这样一个感言?
高芳:国际台成立于1941年,至今已经有75年的历史,作为以广播为主业不断发展壮大的全媒体机构,国际台有更多的音频积累。在众多的音频积累中选择适宜培育为声音商标品牌的标识,会有更多的优势。当立法环境改变的利好来临,国际台选择注册声音商标,可谓水到渠成。
IPRdaily:自商标法修改增加声音商标注册以后,国内多家机构都跃跃欲试,为什么国际台能够有幸成为第一个获得注册的机构?
高芳:国际台每年会根据国家立法变化的情况,在年底编辑年度立法提示,针对新法颁布、法律修订的情况,选择于媒体发展、媒体管理、公民个人生活关系密切的部分,进行解读和提示。到2015年已经连续编辑三年。新《商标法》修订颁布时,我们关注到声音商标可以作为新的商标形式进行注册,结合本台的优势,就萌生了注册的想法,在获得台里肯定之后,预先做了一些准备工作,如征集、筛选等。依据准备的计划逐一落实,有幸成为申请第一、初步审定第一和核准注册第一。
IPRdaily:国际台是否在商标法修改之前就已经有了申请声音商标的想法?
高芳:国际台法务部门负责的各类法律事务很多,从合同到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公证、认证办理等,知识产权保护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的注册与保护是知产保护中的一部分。因此,在商标法修改之前对声音商标的想法,也仅限于知识产权书本知识了解的层面,对注册方面尚没有规划。
IPRdaily:为了让这次声音商标申请能够顺利通过,国际台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高芳:认真研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注册过程中积极配合商标局的要求提供相应文件材料。
标准配置,传媒转型
IPRdaily:通过这次声音商标申请成功的案例,可以看出国际台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十分重视,请问您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方面有哪些经验可以与大家分享?
高芳:节目资源、栏目标识是媒体无形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保护是创造和维护无形资产的重要法律手段。在传统媒体转型的大背景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科学方法是标准配置,其中包含的内容很多很广,涉及法律、市场等诸多方面,需要专业人士、科学构架共同作用完成,篇幅所限,不再赘述。
IPRdaily:贵台是否设置了专门的知识产权部门或专职管理人员?
高芳:我台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职能设在法规处,即由全台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统一管理,有专职管理人员。
IPRdaily:开始曲创作过程如何?
高芳:开始曲当时是委托创作而成的,后由专业人士创作而成。
王韵律师
IPRdaily:国际台声音商标“显著性”主要体现在哪里?
王韵:首先,国际台的声音商标非通用声音,不是仅直接表示广播服务或广播服务特点的声音。
其次,国际条的声音商标是经过精心编排的、独特的、可识别的声音。该声音商标全时长有40秒,共18小节,不只有乐曲还有播音员播报的“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呼号,由音乐性质和非音乐性质的声音组合精心编排而成。
再次,国际台的声音商标是国际台广播节目的开始曲,经过国际台长期使用,能让公众第一时间联系到国际台,该声音商标完全可以发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
商标虽好,宁缺毋滥
IPRdaily:与其他商标相比,声音商标在注册类别上有哪些特殊的考虑因素?是否更适合应用于服务商标?
王韵:因为声音商标存在着相对于传统的文字商标和图片商标更难标示的劣势,所以在注册类别上需要有特殊的考虑。商标的主要作用是为了区分商品和服务,但是有的商品,比如说家居产品,是否可以找到合适的位置标示声音商标,这是需要考虑的。对某些产品而言,若强行将声音商标与之结合,不仅起不到标示的作用,还有可能对产品起到阻碍作用。
声音商标是伴随着科技的发展而不断得到越来越多企业的关注和各国的立法保护的,所以,声音商标相对而言更适合于科技类产品和新兴的服务业,如电子产品、新兴存储和交流媒介、互联网及电子商务等产品和服务。
IPRdaily:声音商标的实质审查采用与可视性商标一致的审查标准,国际台在实际申请过程中遇到过哪些难点?
王韵:作为我国首件提出注册申请的声音商标,没有先例可以借鉴,同时商标局采取了较为审慎的态度,要求国际台证明这件声音商标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使用且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显著性。
IPRdaily:据悉,截至今年1月底,商标局共受理声音商标申请450件。按照您的预测,未来声音商标在中国会不会形成爆发式增长?是否担心会过多过烂?
王韵:会在一定的时间内有爆发性增长,但是不会过烂。声音商标也是商标的一种,和传统的文字商标和图片商标的发展趋势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IPRdaily:据您了解,声音商标在国际上申请注册成功的案例是不是很多?能否列举几个典型案例?
王韵:声音商标的注册成功的数量远低于传统的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如我国香港地区于2003年对商标法进行修订时规定声音商标可以进行注册,但在之后的十年内,在香港注册成功的声音商标也不过十多个。
无独有偶,美国第一个核准的声音商标也是广播服务的商标,是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就其广播服务所注册的三声钟声。除此之外,大家较为耳熟能详的声音商标还有诺基亚手机特有的铃声、苹果公司经典的Mac电脑的开机声音、米高梅公司电影播放时的“狮子吼”声音等。
关于国际台的采访就到这里,感谢国际台高芳女士与王韵律师抽出宝贵的时间接受专访。在这里我们衷心祝愿国际台未来能够“以商标为伴,传万里之音”!
来源:IPRdaily
记者:IPRdaily王梦婷
编辑:IPRdaily 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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