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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阿里“双十一”的惊人销量相比,京东“618”的成绩似乎还有一段距离。但京东和沃尔玛达成战略合作,并获得1号店主要资产的消息,让人们对东哥的下一步做出很多猜想。
电商对中国的改变已有目共睹,除了“创造节日”,电商行业的竞争,也已深入到知识产权领域。
6月21日凌晨,沃尔玛和京东共同宣布,双方达成一系列深度战略合作。
根据协议,沃尔玛将获得京东新发行的约1.45亿股A类普通股,约为京东发行总股本数的5%;京东将拥有1号商城主要资产,包括“1号店”的品牌、网站、App;京东和沃尔玛将在供应链端展开合作,包括扩大进口产品的丰富度;沃尔玛在中国的实体门店将接入京东投资的众包物流平台“达达”和O2O电商平台“京东到家”,并成为其重点合作伙伴。
一、1号店易主史
此次1号店并入京东,是1号店自2008年创立以来,第4次股权变动。
2008年初,1号店创立;
2010年5月,中国平安集团出资8000万元收购1号店80%股权成为最大股东;
2011年5月,沃尔玛通过平安集团的股权转让开始全面掌控1号店,占股17.7%;
2012年8月,沃尔玛对1号店的控股增至51.3%,成为1号店最大股东。随后由于股权稀释问题,1号店两大创始人先后出走,1号店彻底易主,归沃尔玛所有。
二、1号店是怎样沦落的
2008年刚刚创立时,1号店将自己定位为B2C模式的网上超市,通过快销食品等特色品类打开市场,当时的1号店,看起来也确实是成功的。
2008年,1号店销售额为417万元;第二即翻了11倍,增长到4600万元;到2011年,1号店的销售额达到27.2亿元,成为中国排名前十的电商品牌;2013年1号店全年销售额更是杀入百亿。在沃尔玛完全掌控1号店后,传统大超市将电商仅仅视为区分于线下的销售渠道的想法,使1号店遇到发展上升的天花板。
被沃尔玛收购之前的1号店,在市场销售上的不凡表现,除了归因于当时快销类电商的市场空白,1号店所进行的专利布局也不容忽视。
观察1号店的总体专利申请情况,共申请专利100件,申请类型构成如下:
所申请专利主要集中在G06Q30(商业,例如购物或电子商务)和G06F17(特别适用于特定功能的数字计算设备或数据处理设备或数据处理方法),内容包括信息检索、货物分拣和物流配送等方面,几乎涵盖了电商技术的各大分支,有趣的是,1号店专利申请的趋势如下:
可以看出,几乎在易主为沃尔玛后,1号店对专利的重视程度开始减弱。2014年的公开专利中仅有1件发明专利,2015年也仅申请了3件外观专利。
若从已公开的数据来看,1号店似乎彻底放弃了技术布局和专利布局。这与下降的市场销售趋势也非常相近,结果令人唏嘘。
沃尔玛没规划好1号店的路,也未能让当年的线上赢家助自己锦上添花。
三、强东哥带头搞专利
京东目前的专利申请量为1178件,除在中国申请1055件外,在欧洲及美国也都有专利布局,从发明到外观均有大量专利申请, IPC分布如下:
申请专利主要集中在G06F17(特别适用于特定功能的数字计算设备或数据处理设备或数据处理方法)、 H04L29(数字信息传输系统)、 G06Q30(商业,例如购物或电子商务)和G06F9(程序控制装置),内容除了电商的基础技术,还涵盖了搜索推荐,大数据和弹性云等方面技术,申请趋势如下:
京东专利申请投入逐年增加,几个月前还被认定为“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可见京东在技术布局上的重视程度,这也是这家电商巨头成功的原因之一,更体现了京东为未来规划、取得长远发展的决心。
笔者发现京东CEO强东哥也不甘示弱,刘强东作为发明人,申请了专利号为CN201410731491.7的发明专利,可实现由智能终端控制电视,购物便可在电视上完成,看来东哥也要来分智能电视应用领域的一杯羹了。
四、线上线下双丰收 京东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自营商品的高品质和高效的配上,在初期为京东赢得了大批的忠实用户。目前在 “京东到家”上,超市商品类是消费者购买频次最高的商品,但这一品类并不是京东的优势所在,却正是1号店的优势,此次收购,京东便可取得更多的线上市场份额;在线下,可以与沃尔玛共享京东的物流体系和供应链,也可借沃尔玛这个零售巨头作为自己生鲜商品的便捷仓配点。此次与沃尔玛的合作,京东可谓线上线下双丰收。
同时,沃尔玛的身份不仅仅是零售商巨头,更是跨国的零售商巨头,不难推测,京东很可能在跨境电商方面下一盘很大的棋。
后记
目前对各家电商来说,商品同质化难以避免,在销售品类上可改进的方面已经不多;由于国内中产阶级的崛起,价格也已经成为了购买的非首选要素。
所以,电商大业的革命性进步需要电商们在努力“造节”的同时,应当更加着眼于技术类解决方案和专利布局。
来源:吹IP
作者:孙迪 专利代理人,知识产权咨询师
编辑:IPRdaily 彭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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