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专利侵权专利侵权专利侵权专利侵权法律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专利发明产权产权
IPR Daily,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新媒体
426.cn,60万知识产权人的上网首页
写在前面:
“拿起筷子吃肉,放下筷子骂娘”。
这句话可能跟当下魅族“欠费”高通后的反应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魅族可能更甚一步,因为它还没放下“筷子”。
在回应为何拖欠高通多年专利费时,有媒体替魅族抛出了一个令人诧异的观点“太贵了”。
与此同时,魅族在媒体沟通上还强调高通在收取专利费时,违反“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义务”,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事实上,如果觉得星巴克太贵,你可以不喝。比如去喝奶茶。但是,作为顾客一边坐在咖啡厅常年喝咖啡,一边常年不付费,咖啡店忍无可忍起诉你付费时,你坐在咖啡店喝着咖啡,还义正言辞的对围观人群说,“看,不是我不尊重他的劳动,只是他卖的太贵了”。
这样做很难得到围观人群及行业从业者的认同。
面对高通起诉索赔专利费用,魅族没有另行起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而是开了一场媒体沟通会。
据报道,在短短十多分钟的沟通会上,魅族副总裁李楠面对高通指责魅族没有谈判诚意一说,反击称,高通谈判并无诚意。因为高通的专利收费标准并不平等也不合理。
此外,有观点认为,魅族迟迟不愿意给高通交专利费,是因为太贵;也有观点,大部分手机厂商都不愿意交专利费;还有观点认为,以魅族为代表的个别手机厂商长期拖欠费用,是因为它们并不使用高通芯片产品,所以有底气。
那么,高通收取的专利费用标准到底贵不贵?高通向魅族收取的到底是何种类型专利费?是不是不使用高通芯片就可以拒交专利费?
“贵或不贵”:一是主观感受,二要看跟谁比
在智能手机领域的专利大战中,最具影响力的莫过于苹果诉三星专利侵权案。
2011年4月15日,苹果(Apple)向美国北加州圣荷西联邦地方法院对三星(Samsung)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包括三件发明专利和四件外观设计专利,其中,三件发明专利是与触控技术相关的专利,而四件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圆角矩形设计、应用图标设计等智能手机外观及交互界面相关的专利。
而在侵权索赔上,起初,苹果提起的三件发明专利的索赔金额标准为2.02美元/台、3.01美元/台和2.02美元/台,而四件外观设计专利的索赔金额标准为24美元,相当于6美元/台。
而回归到高通诉魅族索赔专利许可费案件中,高通向魅族收取的许可费用标准为:3G设备(包括3G/4G多模设备)收取5%的许可费,对包括3模LTE-TDD在内的4G设备如不实施CDMA或WCDMA则收取3.5%的许可费,在上述每种情况中许可费基数为设备净售价的65%。
简单说,一台净售价2000元的手机,需支付的专利费用大概为45.5元至65元,大约为7美元至10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苹果诉三星专利侵权案中,每件发明专利的索赔标准为2美元至3美元不等,而在高通许可手机厂商使用必要专利时,许可使用不只一件专利,而是一个包含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的“专利包”。
显然,与苹果诉三星专利侵权案中的索赔标准相比,高通向手机厂商收取的专利费用标准,很难说贵。
当然,“贵或不贵”本身是个主观感受,魅族的手机卖1000元或2000元到底贵不贵,不同的消费人群也会有不同的答案。
“交或不交”:不是没使用高通芯片就可以免责
在高通诉魅族索赔专利费用案件中,高通向法院提出了三项诉讼请求,包括:1)请求法院判决Qualcomm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和Qualcomm所承担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视的许可义务;2)请求法院判决Qualcomm向魅族提供的专利许可条件,构成Qualcomm与魅族之间针对移动终端中所实施的Qualcomm中国基本专利的专利许可协议的基础;3)请求判令魅族赔偿损失5.2亿元。
其中,前两项诉讼请求均是为了确认其没有“因人而异”或“以大欺小”设置不同的谈判条件或许可协议,而是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的要求,与使用其专利的各类厂商提供“一视同仁”的许可协议和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所涉专利许可仅限与3G(WCDMA和CDMA2000)及4G(LTE)无线通信标准相关的专利。
简单说,高通据以起诉的是其所拥有的3G、4G标准必要专利,而所谓“标准必要专利”,就是从3G、4G终端生产、制造都不能规避的专利且必须使用的专利。
因此,以魅族为代表的一些未使用高通芯片的手机厂商,是否需要向高通支付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用,关键在于它们是否在生产、制造3G、4G终端或手机。
一如魅族李楠所言,“魅族不是一个基础核心技术领先的品牌,我们的专利主要在外观设计方面”。
因此,长于“外观设计”的魅族,手里并没有什么核心专利或标准必要专利,可以拿出来跟高通谈交叉许可,那么,高通按照向国家发改委提交的整改方案,向魅族收取有关3G、4G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费用,并无不当。
“退或不退”:诺基亚可以退出市场,魅族一样可以
在面对汹涌而至的智能手机浪潮时,传统手机巨头诺基亚、摩托罗拉等相继淡出市场。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适应市场的厂商就应该退出市场,对于魅族来说,如果不擅长、也不愿意投入通信技术研发或标准制定,其完全可以退出智能手机市场。
当前智能手机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仅凭硬件赚取丰厚收益的好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如果魅族既不考虑出海圈地海外市场,也不希望改变商业模式,依旧想从硬件中赚取更多收益,那么,它迟早会被市场“优胜略汰”掉。
但是,如果魅族希望继续从事手机生产、制造和销售,就应该尊重知识产权,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规定,积极履行使用他人专利应承担的付费义务。
近一年以来,魅族自身也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申请力度,魅族自身未来也不希望自身的优质专利被他人无偿使用,而如今面对自己使用他人专利所表现出的态度,可能只会让更多的市场参与者抱有“侥幸心理”或陷入恶性循环——今朝你拖欠别人许可费,未来他人也会效仿你拖欠你的许可费。
魅族李楠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早在2009年开始就与高通保持沟通。但直至现在,近7年时间魅族居然从未给高通支付过专利许可费,这多少让人会感到匪夷所思,也让人对智能手机从业者对以创新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尊重和敬畏现状深感忧虑。
当别人持续不断投入巨资搞研发、布局专利或参与标准标准时,一些厂商心里打的算盘似乎还是怎么抓住风口赚快钱落袋为安。
显然,国内通信技术及产业如何摆脱对国外巨头的技术、专利和标准依赖,仅靠魅族这样的厂商估计是很难翻身的。
此外,如果魅族觉得高通的专利许可收费条件违反《反垄断法》规定或存在知识产权滥用嫌疑,其最好的回应应该是向法院起诉或向反垄断部门投诉、举报,而不是简单开个发布会叫“屈”或喊“冤”。
来源:俊慧看网谈法
作者:李俊慧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