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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为”)起诉三星,在近期中国企业起诉外企的“潮流”中掀起不小的漩涡。
“叫好声”认为,这是已经拥有专利积累的中国企业在国际舞台上的一次“实力亮相”,这件事本身就是中国制造业的胜利;“阴谋论者”认为:背后有苹果撑腰,目的或为赶超压制三星;也有理智者分析,这不过是一种积极竞争策略。
华为的官方解释则是:在ICT产业中,友商之间应该通过开放式的创新、联合创新的方式共同推动产业进步。业界解决知识产权问题的最佳途径,是通过谈判签订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后合法使用对方开发的技术和知识产权。诉讼是最后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在某些情况下也是一种常见方式。
对此,三星方面回应《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称,“我们会对诉讼做彻底评估,并采取适当行动维护三星的业务利益”。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得华为方面的采访回应。
为何同时在中国、美国两地起诉
5月25日,华为对外宣布在中国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和美国加州北区法院同时对韩国三星公司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华为在诉讼中要求三星就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对华为进行赔偿,这些知识产权包括涉及通信技术的高价值专利和三星手机使用的软件。华为认为其有权获得合理赔偿。
为什么选择美国加州和中国深圳两地同时诉讼?
华为官方表示:三星在全球范围内使用华为的知识产权,因为三星在众多国家销售其产品且相关专利数量多,华为不可能在所有的地方针对所有被侵权专利进行诉讼,但华为愿意在全球范围内解决纠纷。
对此,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郭国中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分析说:“这涉及到专利权具有地域性,即美国的专利权仅在美国有效,中国的专利权仅在中国有效,所以对于三星公司在美国涉嫌侵权使用华为在美国的专利权的行为,华为需要到美国启动诉讼维权工作,在中国涉嫌侵权使用华为在中国的专利权的行为,华为需要在中国启动诉讼维权工作。”
而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知识产权部首席律师赵虎则认为,“华为可能认为中国和美国是两家企业主要展开竞争的市场,所以会在两国起诉。不过,中国和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有一个明显的区别:美国法院判赔的数额通常情况下高于中国法院判赔的数额。”
同时,也有业内专家认为,华为在美国起诉三星,有可能是向美国证明华为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积累,为进军美国市场做铺垫。
为何在此时发起诉讼?
诉讼“时间”有何讲究?
郭国中律师向《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介绍说:“侵权诉讼提起的时间,通常最关注两个方面:第一,专利权人因为涉嫌侵权方侵权行为受影响的严重程度,即,如果涉嫌侵权方侵权行为对专利权利人影响非常大,通常专利权利人在侵权发生之初就启动诉讼维权工作;第二,涉嫌侵权方侵权使用专利技术获利情况,即,虽然专利权人较早前就已掌握侵权方的侵权行为,但为了在诉讼程序中获得更高的赔偿,通常等侵权方获得较高收益后再提起诉讼,这样侵权诉讼赔偿额可以视侵权方的获利情况确定。”
IDC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第一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厂商出货量排行榜上,三星以8190万部出货量排名第一、市场份额为24.5%;苹果以5120万部出货量排名第二、市场份额为15.3%,下滑严重;华为则以2750万部出货量排名第三,市场份额为8.2%。而在2015年IDC全球智能手机厂商出货量排行榜上,三星、苹果、华为的市场份额分别为22.7%、16.2%、7.4%。
2015年,华为与苹果公司达成一系列专利许可协议(覆盖GSM、UMTS、LTE等无线通信技术),这意味着苹果每年需要向华为支付数亿美元专利费。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公布的许可备案登记信息显示,2015年,华为向苹果公司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公司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
据媒体报道,华为称此前已要求三星向其支付一个公平合理的专利使用费,但遭到拒绝。
会打持久战?
三星5月25日发表声明回应,“不排除以包括反诉等方式,积极应对本次法律争端”。
5月28日,据《韩国时报》报道称,知情人士透露,三星电子计划在美国法院反诉华为,最早可能会在7月采取行动。
华为和三星的“诉讼—反诉讼”之战一触即发。那么,面对三星的“反击”,华为胜诉的概率有多少呢?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目前,华为起诉三星专利侵权案件共计涉及4G标准专利和智能手机功能相关的11项专利。其中,以4G专利为例,三星以652件位列第二,华为则以603件紧跟其后。而在4G核心专利上,华为以273件位列第二,而三星仅排在第六位。
同时,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公布的2015年国际PCT专利申请数量统计,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了3898项专利,较上年增加了456项,连续第二年居全球企业之首。截至2015年底,华为在全世界范围内累计获得授权专利50377件,这些专利包括对智能手机具有很高价值的LTE通信、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用户界面等专利。
但是,三星在和苹果多年专利诉讼中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应对经验,对于华为赢得专利诉讼将造成一定的挑战。
2010年,苹果曾经向三星发出专利授权要约,因价格谈不拢双方谈判破裂。2011年4月15日,苹果在美国针对三星提起诉讼,称三星侵犯了苹果的专利权。2011年4月21日,三星对苹果进行“反诉讼”,在韩国、日本和德国起诉苹果,称苹果侵犯了三星的专利权。至此,拉开了长达5年的“诉讼马拉松”。
赵虎律师认为:“‘华为—三星’之战结果很难预测。华为虽然有很多的专利,但是三星也有很多的专利。这个案件最有可能的是达成和解,也就是说三星也许侵犯了华为的专利,但是华为也会需要三星的专利。和解的方式或者通过一方给另一方专利使用费的方式,或者专利交叉许可的方式。”
据《中国经济周刊》记者了解,在专利诉讼程序中有非常多的程序可供被告选择,比如:涉嫌侵权方将对涉案专利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对于无效宣告决定不服的一方进一步启动行政诉讼程序,对于一审行政诉讼不服启动二审程序等等。这也是专利诉讼案件持续2~3年时间不足为奇的客观原因。
对此,郭国中律师建议,华为要一方面做好持久战的准备,一方面做好应对三星公司“专利无效请求”和“侵权反诉”的准备工作。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程子彦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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