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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新蕊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专利三十六计》一书作者,创意导师)
来源:IPRdaily
投稿原标题:原来他是三国最懂知识产权的人
他是三国甚至整个中国历史上最具争议的枭雄之一,他坚守承诺生前不称帝,号称不穿龙袍的帝王;
他视奋斗为已任,视失败为踏脚石,视成功为新起点,永不消沉;
他的诗词大气磅礴,又不失浪漫灵动,是中国文学史上璀璨的明珠;
他在子女教育方面颇有心得,与两个儿子一起号称文坛“三曹”
他就是曹操曹孟德
至于成败众说纷纭,以笔者看来,曹操拥有知识产权的天赋:他乳名叫“阿瞒”,生性多疑的他天生会使瞒天过海之计,在经营管理中真真假假虚虚实实,乃三国重视秘密第一人;创业时挟天子以令诸侯,战略作用真真等同于当今商场上的专利和标准;遭遇质疑火烧《孟德新书》,真乃三国重视版权保护的第一人;西凉进献酥糖,手书“一合酥”,实乃三国商标第一人。也就是说,在三国甚至于整个中国古代史中真正能做到专利、版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四种理念合一的第一人,非曹孟德莫属。
一、挟天子以令诸侯,得标准者得天下
公元196年,颇具政治眼光的曹操迎颠沛流离、无家可归的汉献帝刘协到许昌,称许都,改元建安,曹操领丞相职着皇帝事;220年曹操死后,10月,汉献帝被曹丕逼的告祭祖庙,使张音奏玺绶诏册,禅位于曹丕。统计之,曹操通过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手段统治中原24年。
专利分三类,名曰:发明、新型、外观,各有所长,发明精明广用20年,新型精炼善用10年,外观精致美用10(15)年。以发明为例,确权之后假如不被无效且是产业的核心专利,凭着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利权可“号令”行业或独霸一方至少达20年。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得标准者得天下,标准从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产业的发展方向乃至话语权,是专利中的战斗机。例如,2008年,在和索尼挂帅的蓝光DVD阵营竞争下一代高清DVD标准的6年战争中,东芝领衔的HD DVD阵营投入超过10亿美元进行技术研发、专利布局和产业化推广,终究因格式标准之争落败,使得缜密布局的核心专利价值瞬间化为乌有。
随着技术变革的加快和经济全球化程度的加深,标准和专利日益紧密地“勾搭”到了一起,孕育出了“标准必要专利”,并进化出了更为巨大的市场支配力。经济全球化的利益制高点、技术制高点、专利制高点的特性,导致专利所有者纷纷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将自己的专利变为标准,从而达到真正的“挟天子以令诸侯”的目的。标准俨然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保护民族产业、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技术进步的重要手段,成为诸多高新产业竞争与发展的制高点,以至于我们经常会听到“三流的企业做产品、二流的企业做品牌、一流的企业做专利、超一流企业做标准”的口号。
二、孟德一怒焚新书,尊重版权第一人
相比于刘备和孙权,文采武略方面曹操可谓技高一筹,在文学史上,他是“建安七子”首领,地位颇高。曹操最为人们所熟知的莫过于《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据《三国志·武帝纪》记载,曹操博采兵、法、儒、道等诸家思想,并在实践中有所发展。他“御军三十馀年,手不舍书……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他“博览群书,特好兵法,抄集诸家兵法,名曰《接要》,又注《孙武》十三篇”,“自作兵书十万余言,诸将征伐,皆以新书从事”。
身居战乱之际的曹操,行军打仗“因事设奇,谲敌制胜,变化如神”,他曾写了一部十多万字的“兵书”——《孟德新书》。罗贯中的《三国演义》里记述了这样的故事:张松从西川到许都见曹操意欲献出入川线路图,曹操的办公厅主任杨修为了夸耀曹操的才能,从筐中拿出一卷书,共十三篇,所记的都是用兵谋略和治兵术要,叫做《孟德新书》;张松看了一遍后却大笑,说这部书乃是战国时无名氏所作,曹操剽窃古人著述,据为己有,算不得什么“新书”。
为了证明这一点,他便借助于自己超群的记忆力从头至尾一字不差的背出来。曹操知道以后,说道:莫非是古人的见解和我的相暗合?便吩咐把这部书放一把火烧掉了。做法虽然有点草率,但是这种对于版权的态度多么值得当今的人们学习呀,曹操自己最清楚其新书是原创、独创,完全可以为自己辩护并追究张松甚至杀了张松,以保护自己名声与著作,但他没有这样做;曹操只想到“莫非古人与我暗合”,也就是按今天的说法是“思路撞车”,既然古人已说过写过了,那我何必再重复前人的著作呢,遂“扯碎其书烧之”。
相比而言,西方的大师就没有这么大的气魄了,莱布尼茨与牛顿的微积分发明之谁先谁后的争论,在数学界至今还是一桩公案。更可悲的是牛顿和莱布尼茨在谁是微积分的创造者问题上互不相让,也导致了两位伟大的科学家为名誉之争浪费掉了不少的精力。笔者认为,还不如参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既然牛顿和莱布尼茨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则各发明人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一个发明人!
笔者认为,假如曹操乘上时光穿梭机来到公元21世纪,拿现如今中国的相关版权法来看,曹操的著作所谓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曹操对《孙子兵法》等兵法进行了摘抄、注释和解读,只要注明了原著出处,改编、翻译、注释、整理的权利仍然归曹操享有,这点是毫无疑问的,只要在署名方式上注明“曹孟德 主编”而不是“曹孟德 著”应该就OK了。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1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此算来,从战国(公元前403年—公元前221年),至张松献图的公元211年,早就过去了432年—614年,孙武、鬼谷子的子孙业已传承了十代以上,著作权规定的发表权早就过了期限,曹操自然有资格合情合理地对《孙子兵法》、《鬼谷子兵法》进行改编和整理,而不必通知孙武、鬼谷子其后世孙知晓,焚香煮梦一纸香书告知仙人足矣。
除此之外,曹操同志还对版权的传承非常重视,曹操平定北方后,将好友大文豪蔡邕之女蔡文姬从匈奴手中重金赎回,令其女承父志,整理蔡邕所遗留的书文学、书法、音律等书稿400多篇,为中国文化多样化的传承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三、“一合酥”驰名商标权,千年后归属沪佳帅
对于曹操而言,除了当今快递行业恶搞的“曹操”商标(源自俗语“说曹操曹操到”,用来形容其速度快),与商标最有渊源的故事当属一合酥事件:“塞北西凉刺史马腾送酥一盒至。操自写“一合酥”三字于盒上,置之案头。修入见之,竟取匙与众分食讫。操问其故,修答曰:“盒上明书一人一口酥,岂敢违丞相之命乎?”操虽喜笑,而心恶之。”
意思大体上是说,西凉封疆大吏马腾为表衷心,给独揽大政的总理曹操进献一盒酥,曹操怕马腾在酥中下毒,没有品尝,提笔在上面写了“一合酥”三个字。曹操的办公厅主任杨修自以为知道内中含义,将一合酥理解为一人一口酥,并与大家分食。曹操内心对杨修厌恶之,心想:杨德祖啊,杨德祖,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你怎么能看透我超越你们两千年的商标意识啊!换言之,曹操在盒子上手书“一合酥”三字,可能无意为之,但是在三国时代确实是开了商标的先河。
对于现代企业而言,基于传统历史事件的商业品牌就像一件件古老的艺术品,如果我们在今天的商业社会中将它们挖掘出来重新利用,它们依然散发出无穷的魅力并发挥出巨大的商业价值。欣慰的是,国内企业对于“一合酥”的历史价值颇为重视,笔者从国家商标局的网站上查到,截止2016年5月,申请“一合酥”商标的有五家企业,种类除了涉及食品类的30类(糕点和甜食)外,还涉及35类(广告)和42类(服务)。
图1 “一合酥”商标注册情况
涉及42类服务的淄博华亚经贸有限公司的商标权被无效,涉及35类广告的成都市靓家工艺家具有限公司的商标权字2015年12月28日至2025年12月27日。
我们更关心的食品类的“一合酥”商标权现属于上海佳帅食品有限公司,有效期为2012年09月21日 2022年09月20日,商标图样见下图2。同样在30类中申请商标的北京市继远斋食品厂和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食品分公司均被驳回或宣告无效,可以看出,涉及食品糕点类的“一合酥”商标争夺还是很激烈的。
图2 上海佳帅一合酥商标图形
在商标持有人上海佳帅食品有限公司的介绍中看到(图3),该公司的“一合酥”商标正是源自三国时曹操的故事,该公司抓住市场机会发展,并使得“一合酥”一跃成为了上海特产,成了上海旅游产品的招牌之一,大家要记得这在当年可是西凉(现在的宁夏和甘肃)特产呢!上海佳帅的“一合酥”运营可谓是借船出海的绝佳案例,传统品牌的价值不仅被发挥出来,还增添了现代社会的新的元素和文化,这样的品牌相对而言更易得到消费群体的认同。可见,我们既要充分发挥传统品牌的价值和功用,还要将当代的文化和社会价值观融合进去,而不只拘泥于它原来的含义和地域局限,这样才能更好地利用、创造历史品牌的新价值。
图3 上海佳帅“一合酥”产品介绍
四、为啥秘密最精通,只因生来叫阿瞒?
三国有三绝:诸葛孔明智商为一绝,关云长义气为一绝,曹操多疑亦一绝也。
错杀吕伯奢,梦醒杀小妾,鸡肋杀杨修,多疑杀华佗,死后设疑冢,无不显示了曹操的多疑。生性多疑的曹操天生会使瞒天过海之计,并不是因为曹操乳名叫“阿瞒”,与其生在官宦(实为宦官)之家,从小见惯了官场上尔虞我诈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关系。另外,曹操作为一个站在风口浪尖上千夫所指的“乱世之奸雄”,他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时时提防他人造反夺权,因此多疑就成了他性格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笔者认为,如果让曹操为企业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秘密(技术和商业)无疑是其最重视的组成部分,企业在管理中使用技术秘密保护知识具有以下优势:竞争对手难以知悉利用、保护期限可以不受限制、没有费用的负担、保护范围相对来说更宽泛、容易规避《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条款的打击。
但是,诚如清人毛宗岗所说:“袁绍善疑,曹操亦善疑。然操之疑,荀彧决之而不疑,所以胜也;袁绍之疑,沮授决之而仍疑,许攸决之而愈疑,所以败也。曹操疑所疑,亦能信所信。”曹操虽然多疑,但是关键时刻还能信任其所信任的人,这才是其成功之道!
同样,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具体选择的操作手段上,专利保护与技术秘密应综合衡量。对发明创造重容易被他人模仿且不容易保密的部分申请专利保护,对于技术难度大不容替被仿造的部分作为技术秘密保护。例如,在专利文件中首先应充分公开体现发明目的的基本技术内容,防止“公开不充分”而不能获得专利权;对于影响技术效果的工艺、优先配方、最佳实施条件等则不进行公开。这样做的好处是,即使他人按照专利说明书记载的技术方案生产专利产品,在没有掌握核心技术秘密的前提下其产品质量和工艺水平仍然不会对我方造成威胁。
五、构建知保大格局,曹操无疑是先祖
现阶段全球经济处于一体化发展的快速发展进程中,知识产权的各领域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亟需进行多渠道整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的格局。笔者认为,两千年之前的曹操的知识产权故事,完全值得现时的我们进行学习和借鉴。
正是:
往事越千年,阿瞒得势,魏武挥鞭,
涵盖了
秘密、专利、商标和版权。
挟天子令诸侯,专利尤向标准看。
一怒毁新书,版权重视非蛮干。
手书一合酥,商标首创美名谈。
商业秘密最精通,只因生来叫阿瞒。
早懂商业运营,换了人间。
神龟虽寿,猷有竟时。
腾蛇乘雾,终为土灰。
知识产权,千载留存。
来源:IPRdaily
作者:董新蕊(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专利三十六计》一书作者,创意导师)
编辑:IPRdaily 彭莹
复习(作者三国知识产权系列文章)
1.跟诸葛亮学知识产权智慧 之“智破藤甲兵”篇
2.跟诸葛亮学知识产权智慧之「专利运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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