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版权版权版权版权产权法律顾问
IPR Daily,全球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新媒体
426.cn,60万知识产权人的上网首页
北京时间5月27日早间消息,在甲骨文起诉谷歌Android系统侵犯Java专利权一案中,美国一个陪审团周四判决谷歌胜诉。
陪审团一致认为,谷歌使用甲骨文的Java平台去开发Android符合版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条款,而甲骨文不应获得90亿美元的赔偿。
对于这一判决,甲骨文表示将提出上诉。甲骨文总法律顾问多利安·戴利(Dorian Daley)在公告中表示:“我们坚信,谷歌在开发Android、进军移动设备市场的过程中非法复制了Java的核心技术。”
Alphabet旗下谷歌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这一判决是“Android生态系统、Java开发社区,以及依靠开源和自由编程语言去开发创新消费产品的开发者的胜利”。
这起案件受到了软件开发者的密切关注。许多开发者担心,如果甲骨文胜诉,那么将会带来更多的软件版权诉讼。
Alphabet执行董事长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等知名人士此次出庭作证。谷歌的观点是,该公司使用Java是为了开发自主的创新产品,而不是如甲骨文所说窃取其他公司的知识产权。
在旧金山地方法院的重新审理中,甲骨文表示,谷歌Android系统侵犯了Java一部分的版权。而谷歌则表示,根据合理使用原则,该公司可以使用Java,而不必向甲骨文支付费用。
此前,2012年的一起诉讼最终在陪审团陷入了僵局。
在判决作出后,美国股市的盘后交易中,甲骨文和Alphabet的股价基本持平。
在前一起案件中,美国地方法官威廉·阿尔苏普(William Alsup)判决,争议中的Java组件完全不适用于版权法的保护。美国一个上诉法院于2014年做出了相反判决,认为Java的API(应用程序接口)是有版权的。
在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做出判决的2年内,多起版权诉讼都未能取得实质进展。这表明,甲骨文的诉讼并没有对这一领域产生广泛影响。
根据美国版权法,“合理使用”原则允许基于研究等目的对材料的无限制使用,同时不必获得权利人的同意。不过在最新诉讼中,甲骨文律师认为,谷歌的辩护只是用“合理使用作为借口”。(维金)
来源:新浪科技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