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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你看没看过这部《欢乐颂》,但是你的微博、朋友圈肯定出现过它的身影,本文就通过知识产权的角度,去看看《欢乐颂》它到底有没做好商标注册保护吧。
下图是《欢乐颂》商标注册申请列表
共查到了21条以“欢乐颂”命名的结果,不少企业/个人都申请注册了商标,比较熟悉的“泸州老窖”“华润万家”“中粮酒业”公司都在申请列表当中。
《欢乐颂》作为一部电视剧,商标所属类别为第41类,那我们就来看看第41类的“欢乐颂”商标,目前状态如何。
“欢乐颂”41类商标共有3个结果。
首先我们来看注册号为7641670的“欢乐颂”商标,由华润万家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24日提出申请,商品/服务列表主要有:组织表演(演出)、录像带发行、节目制作等,商标已经于2011年7月注册成功。专用日期为2011年7月至2021年7月!
那么,问题来了。华润万家的“欢乐颂”商标,是否涉嫌抢注?答案是否!
从公开资料得知,电视剧《欢乐颂》于2015年8月开机,该剧改编自阿耐的同名小说。2010年,《欢乐颂》小说在知名网络小说平台晋江文学城和阿耐自己的博客上连载;2012年,这部小说首版图书出世。
经进一步查询得知,华润万家首次申请注册“欢乐颂”商标的时间是2009年8月。可见,《欢乐颂》小说成名之前,华润万家已发现了“欢乐颂”的商业价值,并不存在抢注、趁IP热的嫌疑。
我们都应该增强网络IP产权化意识!
虽说《欢乐颂》的大红大紫要晚于“欢乐颂”商标注册,但是,我们同样可以从这个事件中得到一些启发,特别是在目前网络IP越来越受追捧的前提下。
目前,原创小说发布平台有起点中文网、晋江文学城等等,这些网站实际上位于IP产业链的最前端,其拥有将网络IP产权化和产业化的最便利条件,但很多网站没有这样的意识和能力。
起点中文网的一贯做法是,凡通过该平台首发的网络小说,无一不被其经营方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第一时间申请注册商标,包括《凡人修仙传》、《斗破苍穹》等。
《欢乐颂》最初发表在晋江文学城,晋江却没有这方面的意识,这也是目前“欢乐颂”商标无一属于《欢乐颂》这个IP出品方的原因。
下图是另一个申请人注册“欢乐颂”第41类的商标注册信息:
通过图我们可以看到,该商标于2013年5月提出申请,2014年9月被驳回,而根据商标局给出的状态来看,该商标目前已经处于商标无效。(最后一个商标已经于2004年2月就处于无效状态,所以我们就暂不考究)
我国商标注册遵循在先申请原则,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受理最先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对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在先是根据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日期来确定的,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因此应当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作为判定申请在先的标准。
而具体到上述两个“欢乐颂”商标,华润万家已经于2011年7月7日成功注册商标了,而后申请的那个商标的代理机构却没有提醒商标申请人该商标已经被注册,却依然提交了注册申请,最后商标注册失败这是必然的结果。从行业规矩来讲,这是一种及其不负责任的商标代理行为,对于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我们虽然可以提交申请,但是不可能注册成功。
所以,小编在此也想提醒各位商标注册人,在商标注册之前,可以要求那些代理结构为你进行商标查询,讲明申请风险,不然就像上述这个济南兴隆印刷机械有限公司一样,不仅浪费了注册商标的资金不说,还浪费了1年多的商标注册时间。
温家宝总理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品牌保护在当今社会是多么的重要。所以,提早注册好商标,更是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搜狐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