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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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ar在长期与瑞典快时尚巨头H&M抗争的商标案最新一轮中胜诉。上个月晚间,Hague地方法院对荷兰时尚品牌G-Star Raw(G-Star)关于其“Raw”商标使用权一案进行裁决。自2005年首次于欧盟知识产权办公室注册“Raw”商标以来,G-Star为Raw标志在各品类积累了一定数量的注册条目,包括服装。G-Star是荷兰时尚品牌,成立于1989年,最近广受音乐家和时尚达人青睐,Pharrell是其联合创始人,于2011年起诉H&M侵犯版权。因为H&M开始销售带图案的T恤和运动衫,系列口号为“Raw Beat Experience”,图案上带有该文字和音响的图片。
G-Star声称H&M使用“Raw”一词可能会误导消费者认为他们在某种程度上隶属于或支持H&M的设计。G-Star之所以做此断言,是基于消费者调查发现,超过30%的消费者在看到“Raw”一词后第一个想到的品牌便是G-Star。H&M回应了G-Star的指控,反指G-Star的“Raw”商标缺乏有效的商标保护。这个瑞典快时尚巨头声称“Raw”仅仅是一个描述性词汇,可能用于定义某种街头文化和/或某种音乐风格,因此,它并不受商标保护。H&M进一步指出,问题T恤和连帽衫仅在自己的门店内销售,这并不是让消费者混淆这些商品的根源。该案件在基层法院聆讯后,Hague地方法院裁定同意G-Star的上诉,认为正因为“Raw”一词拥有普遍的含义,未能与G-Star产生直接联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能当做G-Star品牌识别的来源,因为这一词是其所有商标的核心功能体现。法院支持G-Star Raw对“Raw”商标的持续使用权,并认为它有理由成为消费者心中G-Star品牌的指南针,这基于“Raw”商标通常会与G-STAR连用。至于问题T恤,法院发现“Raw”一词位于服装的显著位置上,并与其他单词(Beat Experience)分开显示,中间以音箱隔开,使之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设计因素。因此,法院认为H&M在“Raw”一词的使用方法上导致了混淆的可能性,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至于消费者是否会对H&M服装上有“Raw”标志感到困惑,法院认为这完全有可能。法院指出,由于H&M门店通常也会出售其他品牌和设计师,例如Karl Lagerfeld和Viktor&Rolf的商品,消费者可能会认为这些服装是两个品牌合作的产物。虽然案件有了裁决结果,但有分析人士表示,考虑到双方在本案中多年来的明争暗斗,也许故事还未结束。
来源: 中国服装网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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