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律师公告采取法律专利代理专利代理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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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大疆与各位友商的知识产权案子吸引了众多无人机领域之外的关注度,无人机行业里面有一个现象很有意思:很多事情,一旦圈外开始关注之后,圈内就更加关注。
比如汪峰用精灵求婚事件之后,很多厂商去利用娱乐明星进行营销,很多本来在观望状态的无人机玩家也赶紧剁手下单大疆产品,这大概反映出了中国无人机圈目前的一种现状:资本和媒体都在追捧无人机,但光环与焦点基本上集中在一些有绝对实力的独角兽和有绝对胆量的娱乐内容制造者(你们懂的),大部分从业者内心里面还是觉得缺乏足够的社会认同与话题引导权。
但大疆引爆这个知识产权维权的浪潮之后,很多人开始关心起无人机行业知识产权的现状和困境了,很多人问我,说大木你觉得无人机行业对知识产权的认知停留在一种什么样的状态?被侵权后维权的难度到底有多大?你们觉得现有的法律体系与制度能保护好创新者的利益吗?
今天我现身说法,以一个无人机行业从业者的身份讲一讲在知识产权维权这条道路上我自己走过的路,跳过的坑,以及能给大家提供的一些教训。
说我们的产品前先声明下,其实GoPro稳定器并不是一直都是完美无缺的,每个好的产品都是经历了漫长的研发和市场反馈再一次次调整改良的。以下提到飞宇公司,更多的是在为后面谈侵权做铺垫,没有刻意做广告的嫌疑,希望读者们能够明了。
| 先谈谈我们的手持稳定器
我供职的公司最开始做航模上的电子控制产品,叫桂林飞宇科技,今年是成立的第9个年头。有5年以上航模玩家历史的模友应该都听说过飞宇这个品牌。后来慢慢涉足无人机领域,独立开发了飞控、整机等多个产品线,尤其在固定翼无人机产品方面很多测绘行业的用户都是我们的老朋友。
2013年开始,我们在以运动相机为代表的小型摄像机手持稳定器方面开始发力,为什么会想到从手持稳定器这个方向开始发力,是由它的时代背景和趋势决定。
● 稳定器诞生背景
2012年大疆的S800系列配合“禅思”云台开始横扫整个中国无人机届,在“禅思”这个产品推出之前在中国无人机行业这个不大的圈子里,经常有人在酒桌上说,汪滔和DJI也没什么嘛,S800一样会莫名其妙炸机啊,我的飞控有问题,他的飞控也有问题,大家都是掉飞机嘛,他有什么了不起。
彼时无人机航拍还没有普及到大众,很多都是专业的影视航拍公司在用,大家的多旋翼解决方案五花八门:
有的买大疆的整机,有的自己做机架然后配大疆的飞控,云台的选择上就更百花齐放了,有硬连接的,有加了简单的减震系统的,稍微有点技术能力的,利用锂电池做配重做斯坦尼康云台。
但是不管怎么搞,航拍业务因为云台的不成熟还是受制于风向和环境的制约,不能随心所欲地拍出平滑稳定的镜头。从大疆推出禅思云台开始,这个稳定得让人发指的微单云台让很多友商感到绝望,按照他们当时的技术实力确实造不出可以抗衡的产品。整个以航拍为主要需求的无人机用户开始觉得,原来一个好的云台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镜头平稳了就能少飞几分钟,少飞几分钟就是少几分钟的风险,无刷电机云台给整个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改变。
与此同时,国外的多旋翼开源飞控开始流行,而且做得越来越好。这个时候,真正的明白人应该已经看清楚了趋势,集一个企业的能力去做飞控肯定是比不过世界范围内那些流行的开源产品的,这个时候再去开发所谓的自主飞控,是非常不明智的,也没有商业价值。飞控的开发是有窗口期的,DJI和APM走向成熟之后,留给创业者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在这个关键性的节点之前,飞宇研发团队在云台领域也积累了不少技术实力和市场调研,于是我们盯上了一个当时大多数人都没听说过的领域:运动相机,以及为他开发一款手持为主要应用场景的稳定系统。
● 推出GoPro运动相机稳定器
2013年我们做了一个GoPro运动相机的两轴稳定器产品。所谓两轴,就是只有2个电机在两个轴向角度上提供防抖。
与此同时,我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专利,两轴的产品我们率先推向了美国市场,因为美国是GoPro最活跃的市场,推出的同时产品就被全部秒完,这大大出乎我们的预料。因为手持稳定器市场长期被斯坦尼康设备占据,电子稳定器领域很少有厂商为运动相机推出相应的产品,整个运动相机市场处在爆发的前期。用户对于跨时代的革新产品需求太旺盛了,很庆幸,这一点被我们敏锐地捕捉到了。
但两轴毕竟只能提供两个方向的防抖,即使能热卖但也并不是很完美,我们也抓紧了三轴稳定器研发和推向市场的节奏。
所谓三轴稳定器,就是利用跟运动相机相邻的姿态板上的传感器获取的相机运动矢量数据,实时驱动三个轴向角度的无刷电机提供变量补偿来抵消因为运动带来的抖动,从而达到相机防抖的效果。
● 为手持云台申请多项专利
2014年我们在市场上率先推出了三轴手持稳定器G3,同时2014年11月我们正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授权公告号(CN204256529U)一种手持三轴云台的新型专利申请,明确公开了“一种手持三轴云台,包括两个在空间中呈正交分布的电机,两个电机分别为控制俯仰运动的X轴电机、控制横滚运动的Y轴电机,X轴电机的转子与载物座连接,X轴电机的定子与Y轴电机的转子连接”等特点,明确提出“本实用新型可以拿在手上或者安装到其他运动平台上,解决小型摄像机/照相机在运动中拍摄时有可能晃动造成的拍摄视频不稳定、效果不好的问题”。该专利详细公开了三个电机以怎样的空间顺序排列才能实现最好的防抖效果以及操作体验。在业内看来,此排列方式至今在逻辑上还是被视为最优选择。
该产品的出现,第一次使GoPro等小型运动相机拍摄平滑稳定的视频成为可能,公开发售后也在欧美市场掀起一股购买浪潮。在GoPro官方主题宣传片的视频中也使用G3进行辅助拍摄。
可以不谦虚地说,G3是全世界范围内第一款能够大规模量产出货的手持3轴云台,对世界范围的GoPro用户中都产生了不少影响。
在主流视频平台如YouTube等搜索GoPro Gimbal,绝大多数都还是飞宇用户的作品。但这款产品受限于当时的技术瓶颈仍然有一些不完美的地方,因为考虑到防止内部线路与电机缠绕我们对无刷电机进行了限位设计,并且于2014年11月申请了“一种设限位装置的电机”专利,内容为“在电机定子和转子上设置限定点,可避免因电机转子任意转动而导致的外部器件碰撞损伤和外部连线缠绕的问题,电机外部结构更紧凑、美观”。
G3在欧美市场大获成功让我们加快了新品研发的进度,2014年底我们推出了新品G4,在G3的基础上进行了防抖算法更新和电机性能的升级,同时解决了连接线外漏的问题。受困于连接线无法穿过电机内部进行连接的问题,当时的G3和很多竞争对手都是采取三电机之间通过外漏导线一一连接的模式,外漏的导线对产品的美观和用户体验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我们组织了团队内部的强大力量进行技术突破,发现如果在电机内部轴承上方的磁铁感应器内部打一个孔,这样磁铁感应器上的孔和电机本身的空心轴承形成一个通道,就可以使信号控制线顺利穿过,进而解决这个问题。
为此,我们咨询了业内传感器供应商,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供应商反馈磁铁感应器中心打孔会对磁场造成干扰,之前并无先例。但我们的研发在多次试验中发现,经过精确计算后,如果这个孔的直径被控制在一个特定的数值时,磁铁传感器的磁感线并不会受到干扰,至此,在电机磁铁感应器上打孔来实现内部走线的问题完美解决了产品外部“飞线”的问题,同年我们申请了“一种采用空心磁铁做感应器的电机”专利,公开了该项技术的技术细节和应用场景。
从2014年底G4的走红开始,我们注意到市场上有很多种使用开源方案的厂商在抄袭我们的外观和内部设计,因为无刷电机手持云台是一个非常新兴的产品,很多产品功能的实现必须依靠关键领域的技术突破,如“一种手持三轴云台”专利中三个电机的空间排列顺序,和“一种采用空心磁铁做感应器的电机”采用空心磁铁感应器的设计使手持云台产品产生了很大意义上的技术突破。
不采用此专利覆盖的技术,一般来说是无法获取较完美的使用体验。在众多抄袭者中尤以“桂林智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甚。该公司主要技术骨干为我司离职员工,在产品开发过程中大量采用我司已公开专利中的技术,且大量组织网络水军进行蓄意抹黑,这个跟专利和知识产权无关暂且不表。
| 专利被侵,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 对方收到律师函,但不下架相关侵权产品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我司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来保护自身合法利益。
首先,我们搜集了智云公司在市面上公开销售的多款产品,对其进行技术拆解并公证,在掌握了确凿的侵权证据后,我司律师团队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对智云公司及其部分经销商发送律师函,要求对方即刻停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大部分经销商在收到律师函后处于电商平台的监管和法律的权威性影响下对其产品进行了下架。
但在中国有一个很普遍的国情就是,有些经销商明明知道销售的是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但只要有利润能赚钱,他们认为侵权与维权就是厂商之间的事情,与他们无关。大量因为侵犯知识产权造成的损失由经销商的销售行为产生。
● 选择广西柳州法院起诉
在发放律师函后,智云公司依然没有停止侵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我司随即向广西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两家当事公司的管辖地都在桂林,为什么要去柳州中院起诉呢?因为知识产权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具有很高的专业性要求,桂林不是以工业为支柱的城市,相比而言作为西南工业重镇的柳州中院法官在专业素养和受理经验上较为丰富,所以广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官司一般在柳州或者南宁受理。
案件被法院受理后,智云公司为了引导舆论转移视线,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对我司进行反诉,核心证据为“飞宇律师团队对其经销商发送律师函影响销售”,被侵权企业在掌握一定证据之后对涉嫌侵权的主体发送律师函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智云方利用法律常规程序以提供等额资产担保的方式请求法院对我司进行财产保全。
这是一个企业诉讼过程中非常常见的手段,大疆在欧洲对道通进行的所谓警方查封也类似。在申请财产保全成功后,智云公司在网络上捏造“飞宇公司帐户被法院查封”等不实消息,所以如果大家看到网络新闻上面“xx公司因涉嫌侵权财产被查封”一定要看清楚是哪种形式的查封,财产保全是只要申请方提供等额的财产担保,都可以申请法院执行的一种常规手段。
在诉讼的庭审过程中,智云公司为了拖延审判进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就我司已经被授予的多项实用新型专利进行专利权无效请求,妄图利用一些有关联性的其它专利对我司专利进行撤销,这个环节就需要双方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口审,申请撤销专利对一方和专利权一方围绕专利的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举证,最后我司凭借完善等知识产权备案和产品技术解读获取了最后的胜利。
● 对方“反诉”失败
2016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智云公司关于撤销飞宇公司“一种设有限位装置的电机”和“一种采用空心磁铁做感应器的电机”的申请,维持飞宇公司持有的专利有效。
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仲裁之后,案件回复到了正常的庭审过程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有效性的支持将对法庭对侵权认定起到积极影响。接下来按照法律流程继续诉讼和索赔。
| 侵权的几种情况
回首我们一路遭遇侵权与维权的过程,以及业内同行交流中获取的信息总结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
1 、在无人机及相关产品/衍生品的研发销售过程中,有一些先行者利用技术优势解决了一些行业棘手的技术问题,却被直接借鉴抄袭。
如dji的自紧桨专利和飞宇的空心磁铁做磁感应器专利,如果不使用这2个专利覆盖的技术领域,产品不能实现较为完整的功能或者较好效果,并且在现有技术条件和工业水平下无法短时间内绕开该专利所保护的技术领域。
这个时候行业内的大部分跟随者不是采取与专利持有者沟通协商的方式,而是直接借鉴抄袭,利用快速出货或者价格优势,捞一笔再说,如果被起诉还有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去举证或者诉讼,一年时间足够一个产品周期的更替了。即使官司输了,我不卖这个产品了,赚到钱之后你能奈我何?先行者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的技术创新和社会创造了价值,却被这些赚快钱的抄袭者明目张胆的抄袭。
2、国外相关的技术一旦开源,国内立马出现一些世界领先水平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团队,如手持云台行业知名的“毛子方案”。
他们借助开源方案的基础,短时间内拼凑出一个初级产品,利用成熟的供应商体系,选择和行业领先者同样的供应商,获取相似的加工和制造工艺,在外观上进行抄袭和借鉴,侵犯产品外观知识产权,进而在表面上减少和优秀产品的距离。其真实产品体验和技术含量均较低,这类产品往往以承诺渠道经销商巨额利益为前提进行疯狂推广,扰乱市场规律,对消费者隐瞒真实的技术参数和功能,当消费者发现上当受骗之后,创业团队已经改头换面,渠道经销商也改为销售其它品牌产品,消费者投诉无门,吞下苦果。
3、行业内有一定销售渠道但缺乏研发能力的企业,往往通过高薪挖人或者商业间谍窃取对方核心技术机密的方式完成技术获取。
在被侵权企业进行维权之后,高薪聘请知名律师和专利代理利用程序漏洞和专利保护未完全覆盖的地方进行诡辩,甚至组织大量人力对同类型专利进行检索,试图寻找一切可能的证据对被侵权人一方的专利进行撤销,申请专利撤销后的复审时间较久,几个月甚至一年拖下去,对维权企业对成本和精力都是个巨大的消耗。
4、利用知识产权纠纷发动水军对业内竞争对手进行攻击,侵权一方在被侵权一方掌握实际证据并提起诉讼之后,利用专业律师寻找法律漏洞进行“反诉”。
一个企业成为被告,在舆论上要承受较大的压力,这个时候以“不正当竞争”为名反诉维权企业成为一个“绝招”,你让我成为被告,我也让你成为被告,这样双方打平,也能在舆论上营造一种半斤八两,各有胜负的假象,同时发动大量网络水军散步维权方负面消息,变被动为主动。现如今收钱办事的各种自媒体太多了,只要肯花钱,各种通稿软文接着来,反正即使最终法院判侵权方败诉,不负责任的自媒体也就是一纸道歉了事。
| 给所有依靠技术创新取得突破的创业团队一点建议
跟智云的维权过程中,尽管已经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在后续诉讼过程中的受损价值举证和索赔还面临很多严峻的问题,结合我们自身维权的经历和专业律师团队给予的建议,给所有依靠技术创新取得突破的创业团队提供一些建议:
1、从创业的第一天起,把知识产权保护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一定要有专人进行知识产权的申报与保护。
2、尽早让律师和知识产权代理介入,有条件的聘请专业的律师和专利代理公司,没有足够经济实力的可以在网络上寻求一些免费的知识产权律师服务,越早越好。如果你坚信你的技术可以改变世界,那一定要在改变世界之前让它成为你的专利。
3、研发团队对知识产权的认知要足够深刻和长远,知识产权申报过程中各种材料的撰写要足够专业。有些经验欠缺的技术人员以为专利描述越笼统覆盖的范围越广对自己越有利,殊不知在专利审核机构面前,没有具体描述到到技术特点,一律视为未覆盖。
4、被侵权后不要觉得天塌了,投诉无门或者做出一些极端行为,如在没有掌握充分证据对情况下公开撕逼造成侵权者毁灭证据,发现被侵权后尽快找出技术泄密路径进行善后,同时尽快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进行取证和并进行公正,在中国这样的环境,被侵权说一件哭笑不得的事情。既然来了,就要解决,按照法律流程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5、积极借助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力量,呼吁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侵权者明目张胆大多因为付出的代价太低,如果所有企业联合起来,共同抵制侵权企业,在舆论和市场上让侵权企业寸步难行。
6、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申报国内国外都要进行,在欧美等主流市场更要早期就引入专业的团队进行运作,很多时候专利的申请是一种防御性专利,公司发展的一定规模必定会产生一系列的潜在专利和知识产权纠纷,完善的专利申报和知识产权保护很大程度上能避免企业陷入法律纠纷陷阱。
写完此文已是深夜,刚刚获知,我们在2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复审的多个专利已经收到最终结果,复审委员会支持了飞宇公司的多项专利,认定有效。
2个月的时间内走完流程,这在过去是不敢想象的,随着4月1日最高法院出台了最新的专利法司法解释出台,政府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对创新的大力支持,在中国经济新常态以及产业升级和供给侧改革的大前提下,鼓励技术创新,保护知识产权将成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基本政策。
这是所有科技企业的福音,也是大量山寨者的丧钟。
就无人机行业来说,市场上现有的成熟产品,如固定翼测绘飞机/多旋翼航拍无人机/手持云台等已经结束了窗口期,大量先行企业已经建立了专利壁垒,与其一味地抄袭山寨,不如另辟蹊径寻找下一个称为爆款的产品点,先行者利用自己的智慧和创造力,在付出大量代价的前提下获取了技术突破,国家为保护创新设立了一系列的专利保护,侵权者,多行不义必自毙。
抄袭永远成不了第一,山寨永远上不了台面。
希望中国无人机行业的明天,每家企业都不再被知识产权保护困扰,专心致志的高技术,开开心心的做生意。
来源:雷锋网
作者:大木 无人机行业从业者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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