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产业产业产业产业版权版权版权版权版权版权版权版权版权版权版权版权
IPR Daily,全球视野的知识产权新锐媒体
版权保护距你我到底多远?小的方面,比如创作者在网站上晒图或晒微信,在博眼球的同时可能却忽略了一件重要事情,你的作品已经存在了被仿冒的风险;大的方 面,文化企业因涉及创作作品较多,经常会发生版权纠纷,而事后的追责以及调解,涉及的仍然是版权。近日,围绕着文化单位版权相关知识的公益培训在我市举办,培训从最基础的“IP大战与我们有何关系?”、“企业与员工之间怎样签署版权使用协议?”开始,再到单位版权意义的延伸。授课者强调,版权是文化产业 的核心资源,版权内容的生产、管理、运营,形成了版权资产,也构成了文化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
去年版权登记量在全省升格6位
IP这个词是知识版权的缩写,随着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版权产业作为近年来增长最快和潜力最大的新兴业态也开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此背景下,版权的科学管理和有效运用显得尤为重 要。为加强我市文化单位对版权资产管理的重视,提高创新能力和维权水平,深入了解文化产业政策,同时促进文化企业间的交流与互动,市版权局精心组织了本次 培训,来自各版权工作站、市直文化单位、各文化企业的60多位文化工作者参加了培训。
版权是文化创意产业的灵魂,但对于这个灵魂和 抓手,很多文化企业或创意团队现在的认识却严重不足。这次培训班邀请了省版权局版权处负责人袁学术授课,他针对培训对象,以《文化企业经营中的版权问题 ——以影视生态圈为例》为主题,理论结合实际、内容丰富、深入浅出,从版权热点追踪、版权保护的现状与未来等方面进行了讲解。
培训现场气氛热烈,课间讨论咨询络绎不绝。 “文化产业”、“创意产业”与“版权产业”,这是近年来频频出现的三个相关概念,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这次培训班上,授课者为大家作了解释和说 明:从其主要交集中的相互关系而言,文化是领域,创意是动源,版权是杠杆。从其主要交集中的产业发展看:文化是田园,创意是种子,版权是肥料。总体而言, 就当前的环境来说,就是要大力加强版权保护,让知识产权保护助力文化繁荣发展。
具体到我市的情况,去年一年是我市版权登记最 大提升的一年。去年以来,我市积极创新服务形式,推动版权免费登记量大提升。我市建成覆盖辖市区的7个版权免费登记工作站,通过多种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大知 晓率,并对辖市区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同时深入到重点行业、走访重点相关企业开展上门登记辅导,截至去年底,根据省版权保护中心的数据,我市的版权登记量达 到了2466件,是2014年登记量的近18倍,从原来的全省排名第12名跻身全省第6。
不仅如此,我市还深化版权行政调解,使版权工作成为企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去年书面调解各类版权纠纷8起,座谈调解18起,通过这些行政调解,化解了版权纠纷,加深了权利人对版权的理解和使用。
文化企业版权问题有哪些
那么,在文化企业中,涉及版权问题的主要集中 在哪些方面呢?记者就此咨询了市文广新局相关工作人员,按他们的说法,文化企业因为涉及创作的作品较多,所以很容易在经营管理中忽略一些事情,从而引起各 类版权纠纷。这其中主要包括两方面:一个是企业与合作单位之间;一个是企业与员工之间。
对此,市文广新局新闻出版处工作人员表示,企 业与合作单位或个人创意者之间的版权,例如企业请创意公司或某个人拍个广告片、写个文案或者策划活动,包括编写计算机应用软件,如果事先没有版权约定,一 般企业跟合作单位或个人执行的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是这其中的文化创意可能会被创意制作方“改头换面”后再次使用,这对企业来说可能会是个损失, 或者会给相关竞争对手以可乘之机。所以如果事先签订版权约定,企业不仅是掏钱买货,还会一并买下这件创意产品的版权。而买下版权的好处是,如果今后这件文 化创意产品产生经济效益的话,如果创意方来争版权,企业可以依法维权。
按著作权法规定,如果双方事先有版权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办;如果双方没有版权合同约定的,著作权法保护的是创作者的利益。这就提示双方,无论是企业方还是合作单位或个人,头脑里都要有版权这根弦。
“企业与员工之间,其实也有版权上的注意事 项。比如媒体记者,媒体安排的任务或创造条件写出的职务作品,应优先给本媒体使用,然后才可以考虑其他的单位使用,这不仅仅是一个职业道德的问题。对此著 作权法就有明确规定,违反的话会视情节和影响的程度进行相关的处罚。同时,对文化企业中的各类文字创作者而言,只要是文章写成了,作者就有版权了,并不要 求一定发表才行,但本单位在2年内有优先使用权。”
当然,市版权局人士强调,对文化单位而言,企业版权的意义不仅在于被侵权之后的事后追究,而更在于之前的运用环节,版权现在已经是文化创意企业的基本战略资产,积极探索对创意作品版权的保护和价值发掘方法,对实现文化创意企业资产增值、延伸产业价值链都具有重要意义。
版权案例中来现身说法
近年来我市与版权有关的案例中,最有名的应该是围绕我市著名企业恒顺集团的几个案例。
2014年,恒顺米醋和陈醋的“瓶标贴”均被我市一家企业仿造,这家企业只是将恒顺“瓶标贴”图案进行了一番小改动,就堂而皇之地贴到自家产品上对外出售。2015年,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到了恒顺集团身上,其旗下一款料酒产品的“瓶标贴”被另一家企业仿冒,也只是进行了一些小改动就当作自家商标,而这些企业仿冒的初衷都在于“背靠大树好乘凉”。
但是,恒顺集团是一家非常注重单位版权的企业,他们无论是各个商标,还是各个产品序列,都建立起了完整的版权登记制度,也因此一旦出现任何纠纷,恒顺集团马上就能占到先机。最后,上述仿冒企业被要 求在一个月内召回所有相关产品,并销毁仿冒的所有商标。而这还是双方调解的结果,否则仿冒单位还会进行一定的赔偿。这就是企业完善版权登记的力量。
除了企业维权案例,个人维权的案例也不鲜见。市版权局人士介绍了一个发生在他身边的案例:有一次,他上网浏览本市的一家网站,突然发现有一个创作团队将北固山刘备招亲的典故用了起来,将其设计到了T 恤广告衫中,而设计者也没有在意,直接就把刚刚设计的稿子发到了网站上,引起了一众的围观。这样的一个普通事件,对版权局人士来说却很敏感,他立刻通过网 站私信联络了这个创作团队,提醒他们如果不版权登记的话,这件新鲜出炉的创意T恤很容易被效仿。一席话惊醒了梦中人,这个团队立马到版权局进行了相关登 记,也使他们的创意得到了应有的保护。
无独有偶,最近几年来,市版权局在服务企业的 同时,也会不失时机的提醒相关企业,时时刻刻绷紧版权登记这根弦。镇江新区有一家以生产动漫产品、实体书出版为主的文化创意企业,该企业同时也兼顾游戏产 品和学生读物中动慢人物的塑造。市版权局在服务这家企业时,上门给这家企业上了一天的培训课,让他们有了版权的意识,结果这家企业在一年内先后登记了 900多件的作品,将企业各门类产品的版权悉数保护了起来。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竺捷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