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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明罡
来源:IPRdaily
笔者入行的头3年就职于一家规模较小的专利事务所,接下来3年依次就职于一家规模较大的专利事务所以及一家全国前十的律师事务所,最后入职超凡集团步入事业稳定上升期。所述的规模较小的事务所,是指在最低谷时期,老板、流程及财务分别仅1人,笔者作为物以稀为贵的唯一常驻代理人,势必要担当重任,也即,笔者夜间进行专利撰写、答复OA及复审等作业,而白天基本都在接待各种上门客户,且几乎全年无休。期间以审查指南和夜间作业经验为武器,以维护自己的专业形象为动力、以签订合作为导向,不断以客户作为磨刀石来磨练自己。在磨砺过程中时常总结经验,如下分享对于“如何提高授权率”的应对思路。
重要声明:建议申请专利以创新为基础,以专利法为准绳,严格依照制度规定操作。
客户类别一、客户的交底材料充分完整
1、客户分析:服务难度较大。
此类客户的需求比较明确,主要目的是获取最大范围的专利保护(本文对于如何获取较大保护范围暂不做详细分析)。该需求的前提是获得专利授权。
客户已有完整的技术方案,换言之,客户的技术方案不允许代理人过多的修改或者拓展,代理人可以发挥的余地不大(提高授权率方面)。
结合上述分析,此类客户极大的限定了代理人的主观能动性,且要求代理所承诺帮助提高授权率。
2、应对思路:勇于说NO。
客户在束缚代理人手脚的基础上,还要求提高授权率,明显属于不符合逻辑的非理性要求。代理人越退让越会滋生客户的非理性心理,甚至引导客户转变为“无理客户”。因此,笔者通常直接告知客户,授权与否主要取决于技术方案本身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代理人仅是事实的捍卫者,也就是说,事先为代理人免责。虽然是直接告知,也应尽量在轻松愉快的沟通氛围中告知,并竭诚解答客户会接着提出的各种问题。
--那么客户的问题来了,何为新颖性和创造性?
笔者认为,能够成功的引导客户将授权率的话题转移至其他问题是谈判技巧之一。
对于专利知识了解较深的客户无需多言,而对于专利知识了解不深的客户,笔者经常将新颖性通俗的解释为是否能够检索到一篇相同的现有技术,将创造性通俗的解释为是否能够检索到多篇类似现有技术相结合使用。
--那么客户的问题又来了,你们提供检索服务么?
笔者认为,能够成功的引导客户不断提出自己较擅长回答的问题,也是谈判技巧之一。
当然提供,而且免费检索,但是不建议盲目依赖检索结果。笔者通常以让审查员躺枪的方式为客户解释:基于主观因素,审查员与代理人对于技术方案的理解深度不同,检索的结果不同;基于客观因素,对于技术方案的概括、关键词的总结不同,检索的结果也不同;因此,不排除代理人检索分析的结果不同于审查员检索分析的结果的可能性存在,也就是说,无论代理人检索分析的结果是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都不能绝对排除能够被审查员给予授权的可能性。考虑到专利在先申请的原则,花费时间做没有明确答案的检索作业并不划算。
进一步的解释:在签约导向的作用下,难以杜绝一种现象,提供给客户的现有技术可能会具有检索者所需要的倾向性的暗示。这种现象笔者很反感,希望能够逐步杜绝。
声明:基于上述原因,如果客户坚持检索,建议通过官方途径进行,用于在一定程度上预判授权前景。
--那么客户可能还有较尖锐的问题,(基于提高授权率)代理人能为我做什么?
笔者认为,能够成功的引导客户提出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问题以此结束敏感话题,也是谈判技巧之一。
代理人做的工作极其专业且无可替代。笔者还是习惯以让审查员躺枪的方式为客户进行解释:基于多数审查员属于没有一线研发经验的纯理论学者,以及基于审查员的领域划分很具体每日像玩“大家来找茬”一样的审核其领域内的大量类似方案,这样一群不同程度的“审美疲劳患者”经常觉得很多特征都是“容易想到”、“等同替换”、“常用技术手段”,难免会令审查员对于技术方案的理解不到位,以及对于新颖性和创造性的判断做出实际上颇有争议的结论,而上述结论偏又很严实的裹着专利法相关法条的天衣,表面上还无缝。代理人的工作之一即是从专业角度撕开法律外衣,从技术角度寻找被误解、忽略的发明点,再通过专利法相关法条的对应分析,放大该发明点的贡献值以争取授权的机会。而上述机会的获得的前提,是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质量,撰写质量包括技术还是法律两方面。显然,非代理人甚至非资深代理人很难完成上面的工作,也即高质量撰写文件以及极具专业性和技巧性的审查意见答复工作。
结合上述分析,找正规事务所的资深代理人处理专利申请,是提高授权率的极重要因素。另外,笔者会顺便告知客户本所总的发明授权率,也算给予一定的慰藉。
客户类别二、客户的交底材料不够充分完整。
1、客户分析:服务难度相对低。
此类客户的需求比较纯粹,主要目的是获得专利授权。授权的意图不一。
客户没有完整的技术方案,换言之,客户的技术方案需要进一步补充,可能在代理人的引导下由客户补充,也可能直接委托代理人代为补充。代理人可以发挥的余地较大。
结合上述分析,此类客户希望代理人协助其进行技术规避研发,一切以帮助提高授权率为目的。
2、应对思路:有理有据。
所述的有理,是指颇有授权道理的建议;所述的有据,是指往来邮件以及最终定稿须客户确认,保留应对客户反悔方案思路的自保证据。
所述的“有理”包括但不限定于如下至少一项:
其一、方案的技术领域限定尽量小。深度建议:理论上分析该方案不能够应用于其他领域,或者其他领域的类似特征不能转用至该领域的原因。基于此,一定程度上缩小审查员检索的范围。
其二、背景技术尽量详细。深度建议:背景技术尽量引经据典,并逻辑缜密的深入分析现有技术的诸多严重缺陷。基于此,一定程度上可减少“常用技术手段”等模糊判定。
例如:笔者曾辅助客户修改的发明专利,主题为组合柜。发明点在于柜子上集成了水桶、水泵、热水器、加湿器、生豆芽机等现有设备,需要烧多少水则抽多少水。背景技术详细调查取证以及分析,得出现有的饮水机具有“千滚水”“细菌无法清除”等诸多缺陷,其篇幅超过一页。该专利申请已获授权。
其三、技术方案所涵盖的技术特征尽量多。深度建议:理论上分析多个技术特征之间如何配合作用,以解决某个技术问题;以及分析缺少任一个改进点均无法实现,也就是说,该技术问题应不同于任一个技术特征自身的功能所能解决的技术问题。基于此,一定程度上应对多篇现有技术相结合的技术启示。
例如:笔者曾答复过的某申请第一次审查意见,主题为激光发射器,专利申请所包括的各种透镜的数量及其各自的作用与现有技术相同,仅有位置关系略有区别,以此区别作为区别特征,辅以说明书中所分析的基于位置关系配合作用的更佳激光效果,已获授权。
其四、技术方案尽量提供算法或者适用数学模型等参数,表征形状或者工艺等特征。深度建议:理论上分析算法或者数学模型等特征的作用。基于此,审查员较难归纳关键词,因此检索到相同的现有技术的难度相对较大。
例如:笔者曾撰写的某发明专利,发明点在于通过摄像头采集人在影像场景中的动作变化,触发投影播放不同的影像,达到随着人行走于地面上的步伐令地面上的花的影像随之盛开的情形;引导客户补充若干数学模型,该专利已获授权。
结合上述分析,代理人对于客户技术方案修改补充的正确引导,是提高授权率的重要因素之一,然则发明有风险、申请需谨慎!再大咖的代理人也提供不了授权的绝对保障,因此本着真诚及为客户负责的态度,建议不要轻易给客户承诺。(原标题:专利客户沟通技巧之如何提高发明授权率)
在此声明:以上仅为个人经验,不承诺具有普遍适用性。
来源:IPRdaily
作者:超凡知识产权—史明罡
编辑:IPRdaily 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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