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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虎 律师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来源:IPRdaily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得授予专利权。同时,为了防止初审的失误,专利法规定了专利复审制度。知识产权律师下面给您解读专利复审的程序。
我 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 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复审既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找专业的 知识产权律师代理申请。
1、复审程序的启动
复审程序启动的时间: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
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2、复审审查
专 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 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 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3、复审决定的作出
合 议组经审查后作出复审决定。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另一 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维持原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进入后续司法救济程序。
4、后续的司法救济程序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起诉的,复审决定生效。
专利申请人向法院起诉的,根据法院管辖权的相关规定,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根据法律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作为被告参加诉讼。
综上,以上是对专利复审的一个简单概括。专利复审涉及非常复杂的行业知识、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往往当事人个人无法应对,技术专家和知识产权律师结合起来往往能起到非常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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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虎 律师 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编辑;IPRdaily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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