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我们已发送验证链接到您的邮箱,请查收并验证
没收到验证邮件?请确认邮箱是否正确或 重新发送邮件
确定
产业行业政策诉讼TOP100招聘湾区IP动态职场人物国际视野许可交易深度专题活动商标版权Oversea晨报董图产品公司审查员说法官说首席知识产权官G40领袖机构企业专利大洋洲律所

【以案说法】法院对侵犯技术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认定

产业
阿耐9年前
【以案说法】法院对侵犯技术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认定

IPR Daily,全球视野的知识产权新锐媒体


【以案说法】法院对侵犯技术秘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司法认定



技术秘密主要是指凭借经验或技能产生的,在工业化生产中适用的技术情报、数据或知识,包括产品配方、工艺流程、技术秘诀、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数据和记录、计算机程序等。技术秘密侵权案件时有发生,甚至影响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良好秩序,因此对商业秘密中技术秘密的保护确实十分必要。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十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


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3.《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1998)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本规定所称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本规定所称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本规定所称权利人,是指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相关案例


1.能够从公共渠道直接获得的技术属公知技术,不构成技术秘密——四川省广汉市三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诉四川省环保建设开发总公司等侵害技术秘密案


本案要旨:技术秘密的主要构成要件为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原告的技术均可从公开出版物和行业标准等公知技术中获取,故其拥有的该项技术不具专有技术的特征,也不具备依法受保护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构成要件。


案号:(2000)知终字第2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审判案例要览


2.非经权利人同意而使用权利人的非专利技术秘密构成商业秘密侵权——佛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陶瓷研究所诉金昌陶瓷辊棒厂非专利技术秘密侵权纠纷案


本案要旨:经营者不得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以及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都被视为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非经权利人同意而使用权利人的非专利技术秘密,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审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5年第4期(总第44期)


3.行为人披露、使用他人记载不为公知的技术信息图纸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技术秘密——蒋敏翔等与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等侵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


本案要旨:当事人的零件的生产工艺属于其专有技术,一般不为同行业技术人员掌握、知悉或者轻易获取,该技术信息具备不公知的特征。其全套图纸记载了上述专有技术信息,该信息具有价值性和实用性。行为人披露、使用当事人技术图纸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技术秘密。


案号:(2003)沪一中民五(知)终字第3号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审判案例要览



来源:深圳罗湖区法院

编辑:IPRdaily 王梦婷

阿耐投稿作者
共发表文章7292
最近文章
关键词
首席知识产权官 世界知识产权日 美國專利訴訟管理策略 大数据 软件著作权登记 专利商标 商标注册人 人工智能 版权登记代理 如何快速获得美国专利授权? 材料科学 申请注册商标 软件著作权 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处理 专利预警 知识产权 全球视野 中国商标 版权保护中心 智能硬件 新材料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躲过商标转让的陷阱 航空航天装备 乐天 产业 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 著作权 电子版权 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 中国专利年报 游戏动漫 条例 国际专利 商标 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费用 专利管理 出版管理条例 版权商标 知识产权侵权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 法律和政策 企业商标布局 新商标审查「不规范汉字」审理标准 专利机构排名 商标分类 专利检索 申请商标注册 法规 行业 法律常识 设计专利 2016知识产权行业分析 发明专利申请 国家商标总局 电影版权 专利申请 香港知识产权 国防知识产权 国际版权交易 十件 版权 顾问 版权登记 发明专利 亚洲知识产权 版权归属 商标办理 商标申请 美国专利局 ip 共享单车 一带一路商标 融资 驰名商标保护 知识产权工程师 授权 音乐的版权 专利 商标数据 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法 专利小白 商标是什么 商标注册 知识产权网 中超 商标审查 维权 律所 专利代理人 知识产权案例 专利运营 现代产业
本文来自于iprdaily,永久保存地址为http://www.iprdaily.cn/article_12261.html,发布时间为2016-03-21 09:24:21

文章不错,犒劳下辛苦的作者吧

    我也说两句
    还可以输入140个字
    我要评论
    回复
    还可以输入 70 个字
    请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