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实施实施实施实施中国产业统计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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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副研究员陈友骏在《日本学刊》2016年第1期发表《解析日本知识产权新政》(全文约2.3万字)。
陈友骏认为,为提升制造业的技术能力及国内产业的整体竞争优势,进而带动宏观经济的全面复苏,日本政府寄希望于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效果。日本不断推进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进程,鼓励日本企业在海外积极维权。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改革,既满足了日本国内经济界的迫切要求,也符合日本谋求经济利益和提升产业结构转型的现实需求。适应国际知识产权问题的新发展环境、满足TPP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对华竞争的战略考虑等因素,仍是未来日本改革并落实知识产权制度时必然考虑的重要条件。
陈友骏在文章中指出,为了应对经济的持续低迷,日本政府希冀提升制造业的核心技术水平及国内产业的整体竞争优势,并以此带动日本经济的全面复苏。作为“安倍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成为决定这一经济治理工程成功与否的关键。在此背景下,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以及决定制造业生产水平的技术革新等逐渐成为热点议题,亦成为日本各界关注的焦点。与生产技术发展息息相关的知识产权问题自然备受关注。对此,日本政府已做出积极回应,不仅有效提升了日本社会对知识产权问题的客观认识与价值认同,更完善了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制度及立法,还进一步夯实了知识产权制度在加速国内产业体系发展、促进核心技术研发中的作用与功能。
一、日本政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举措
为更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与深度,日本政府不断推陈出新,借助制度创新的优势,完善知识产权立法,同时鼓励企业及个人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立法,使之成为日本的“全民工程”。日本政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的举措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积极改革并完善知识产权制度
围绕知识产权制度改革,日本政府进行了三个层面的布局:
第一,加强与社会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准确地对外发布政府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政策愿景及战略布局。附属于日本首相官邸的决策机构——“知识产权战略本部”,自2010年起每年定期发布“日本知识产权推进计划”报告。由于知识产权战略本部的人员构成不仅包括日本首相、内阁官房长官、经济产业大臣、文部科学大臣等政府权力部门的要员,同时还囊括了知名的学者、画家、律师、企业总裁和相关业界的代表等,可以说基本覆盖了与知识产权问题紧密关联的日本社会各个阶层。这既便于日本政府及时、客观地了解和掌握国内社会对知识产权问题的真实想法和对政府政策的真实期待,也有助于政府通过这一常设机构,向国内及国际社会发布日本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立场与观点,并使之能更好地得到理解和推广。
第二,积极推进并完善知识产权立法。作为其中的典型案例之一,2015年4月1日,日本开始实施新《商标法》,允许使用以颜色、声音、动态、位置、全息影像等作为表现形式的新型商标。2015年10月27日,日本特许厅(职能相当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外公布了首批新型商标。与仅限于文字和图形的传统商标相比,新型商标在表现形式及应用范围上均得以扩展。此做法既有助于提升日本品牌的可识别度,亦能更为高效地保护日本品牌的声誉和市场地位。
除采用新型商标,2015年7月日本国会通过了《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修正案,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并着重防止日本技术的非法外流。除此之外,日本政府自2015年6月1日开始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即允许特定的农副产品注明其地理产地,以区别于同类产品。
第三,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便利条件。日本政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降低申请费用,减轻日本企业因知识产权问题所产生的经济负担,鼓励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到知识产权的维权行动中来。不仅如此,日本政府以主动承担一半申请费用的优厚条件,鼓励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海外申请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此外,日本政府还开设了专项窗口及部门,方便企业及个人办理专利与商标申请等。例如上文所提及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日本农林水产省为此开设了专题网页,实时公布申请条件、优惠政策、最新消息等内容,同时还设立免费热线电话和网络咨询平台,便于国内企业及农户的咨询与申请。
(二)推进知识产权的市场化、金融化进程,提升日本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积极性与参与度
为促进日本国内制造业的蓬勃发展,尤其是为推动由广大中小企业共同构建起来的“日本制造”的振兴,日本政府积极宣传并推广“知识产权金融化”的新概念。日本政府积极鼓励国内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并以估价为基础,对知识产权的持有者(企业或个人)实施金融贷款。受此影响,日本国内的制造业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及融资渠道得到大幅改善,企业的生产及经营规模得以扩大。与此同时,日本金融机构的经营范围及贷款对象也变得更为丰富,资金的安全性也获得一定保障。
具体来看,2014年起日本特许厅就试验性地启动了“知识产权商业评估书”项目,专门用以评估日本中小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并免费向国内的金融机构提供评估信息。在此基础上,2015年5月20日,日本特许厅正式对外宣布,将启动“知识产权金融化促进事业”,其中就涉及对中小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及编制“知识产权商业评估书”的具体规定。为更加有力地推广并落实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金融化”工作,日本政府在2016年度的财政预算中专门拨出1亿日元专项资金。不仅如此,日本政府还希望在2015—2019年度的五年时间内,促使相关金融机构的融资总额突破15亿日元。
(三)鼓励日本企业积极在海外维权并保护其经济利益
日本政府积极鼓励企业及个人参与知识产权的维权行动。首相安倍晋三可谓“开路先锋”,他多次利用重要场合的演讲及谈话,阐述日本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想法,强调知识产权的有偿性问题。
当然,安倍的一系列发言也折射出日本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战略意图:(1)强调“在太平洋市场,不允许对‘知识产权’免费搭车”,进而烘托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法律地位与战略价值。(2)彰显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生产、生活体系中的经济价值,呼吁日本、美国乃至全世界的个人及企业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3)提醒日本国民及企业应积极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已有或将会拥有的知识产权不受侵害,必要时应争取经济赔偿。(4)凸显日美两国在保护知识产权问题上的“盟友关系”。换言之,日本愿意在制定及完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促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纵深发展等议题上,给予美国一切支持。(5)强调知识产权与日本的国家利益紧密关联。质言之,作为知识产权“免费班车”的最大受益者,日本谙知知识产权的魅力与财富价值,更担忧它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潜在经济利益被侵权者免费“窃取”。因此,日本寄希望于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实现其国家财富的最大化。受到安倍政府政策的鼓舞,日本企业积极投身于知识产权的维权活动之中。
二、日本推动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动因
如上所述,为保护并促进国内制造业的发展,日本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度,并通过修改法律及政策,提升知识产权在日本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日本之所以会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付出如此大的努力,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新政,其动力主要源自内、外两个方面的不同影响。
外部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视程度持续升格,促使日本积极关注知识产权问题的发展动态,并与时俱进地修改完善国内制度及立法。早在关贸总协定时代,知识产权问题就已经是各参与方关注及谈判的焦点之一,并最终形成《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条款。进入世贸组织时代,TRIPS条款正式生效。20世纪60、70年代,随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成立,国际社会就共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达成全面共识,同时也让全球共同治理并解决这一现实矛盾驶入快车道。在知识产权问题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日本做出了较为积极的反应。二战结束后至20世纪末,日本建立了与国际标准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日本又制定了详尽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由是观之,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持续关注,促使日本愈发意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与复杂性,进而积极改革并完善国内制度,使之不仅符合知识产权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满足日本企业乃至日本经济逐步膨胀和全球拓展的客观需求,更为日本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维护其合法权益等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TPP所产生的变革推力。诚如日本有观点所述,TPP的核心是强化知识产权的保护体制。TPP谈判久攻不下,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谈判各方在保护知识产权议题上难以达成共识。这也从一个侧面显示出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性和敏感性。更为关键的是,知识产权问题还关涉一国的经济利益与现实矛盾,更影响到国家竞争力的战略性发展。鉴于此,日本在涉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的TPP谈判中,基本保持了谨言慎行的态度,也更为担忧在这一敏感问题上产生“作茧自缚”的效果。日本被动性地加速启动了知识产权法律条文的修改工作。2015年6月起,日本开始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而相关法律实际上在2014年年中就已获审批通过;2015年7月,日本国会又通过了《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正案,进一步提升了这些法律的实用性及可操作性。由此可见,TPP的谈判及基本达成,对日本修改国内知识产权制度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也为新制度的具体内容设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范本。反观日本,它实则也在借助TPP带来的外部压力,促使国内知识产权制度发生变革,使其更好地符合TPP规则要求,并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制度的发展灵活对接。
第三,与中国竞争的战略考虑,迫使日本构建遏制中国产业发展的新“政治牌”。由于知识产权问题不仅关涉企业利益的正常维护,更涉及国家利益的长远发展,日本格外重视这一领域的改革与发展,尤其是与中国在知识产权问题上的战略性竞争。另一方面,由于中国制造业技术水平及科技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促使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国内受到的关注度日益增大,并最终演变为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强大动力。在此背景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与落实出现大踏步的前进,不仅制度设计、体系完善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同时专利权、著作权等申请数量逐年增加。对此,日本已表现出强烈的危机感与紧迫感。强烈的对华危机感加剧了日本在知识产权问题上对中国的牵制,并不时以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为由,要求中国政府对相关制度及措施进行系统性的改革与完善。
除了上述的外因之外,日本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动力也源自国家内部及自身发展的直接需求。
第一,日本经济界对知识产权制度改革的期盼,促成政府改革政策的出台与实施。实际上,制度框架不完善、保护力度不足、操作性不强等日本知识产权制度运营上的弊端,始终受到其国内经济界的诟病,后者也通过不同渠道,不断“呈请”日本政府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改革。日本国内对改革知识产权制度的呼声是强烈的,更是迫切的,而日本经济界的声音则是这一需求的集中体现。更为重要的是,透视日本新修订的《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人们惊奇地发现,新法律中所增加的条款与内容完全反映了经济团体联合会、商工会议所等日本经济界的政策建议。这也从一个侧面显示出后者对政府决策的强大影响力及政治游说能力。
第二,现实利益的驱动也是日本积极改革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在现实动力。从日本政府公布的多份报告来看,毫无疑问,日本之所以竭力推动知识产权领域的改革,是因为的确存在现实利益的考量。而事实上,多年来日本一直是知识产权的净收益国。以日本的经常收支为例,据日本财务省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日本企业通过向海外企业出租专利权等获取的收入与因使用他人专利而支付的费用之差,即知识产权收支净额出现了16973亿日元的盈余,较2013年增加26.45%。这一盈余额也创下1996年有可比数据以来的最高纪录。当然,进一步从国家层面来看,知识产权制度的健全与完善,可以带动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联的就业增长,这又有助于缓解日本国内的就业压力。总之,如日本主流媒体之一的《读卖新闻》所言,专利等知识产权能有效提升企业的赢利能力,更是提供经济发展原动力的重要资源。另一方面,日本希冀实施全球性知识产权战略,以进一步拓展并扩大日本的经济利益及国家利益。除了上述较为现实的经济利益之外,日本更希望借助知识产权制度的更新及衍生,推动日本经济的市场化改革。尽管后一个目标更为虚化、宏观,但不可否认,它的作用更为长远,产生的价值也更为宏大。
第三,从制度层面保障日本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为此,日本主要强调三个层面的努力。其一,丰富并完善政府的经济政策,并为实现“安倍经济学”的改革目标奠定基础。其二,利用一切条件提升日本产品的附加值,并塑造日本品牌的国际效应及经济价值。其三,知识产权的制度完备有助于提升日本制造业的长期竞争优势,也便于日本向海外输出高精尖的生产技术及产品、甚至是整个产业。
由此可见,知识产权的法律框架被日本视为确保其长期竞争优势的有力武器。日本还进一步“升格”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其战略经济利益的竞争理念。具体而言,日本意图扩大知识产权制度的应用范围和法律效力,促使保护对象由传统的专利技术、创造发明扩大至研发工艺及判定标准等。这样一来,知识产权制度的实际有效保护时间就从“生产后”提前至“生产中”、甚至是“生产前”。显然,这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了侵权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性,更有利于日本国内的生产流水线整体性地向外转移。
三、日本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
综上所述,基于对经济利益的期待及国家发展战略的考量,日本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制度的改革与落实。沿着这一重要的思路框架,未来日本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方向已经基本明确。
(一)依据TPP、TTIP等新规则,进一步完善日本知识产权的制度建设
应该说,当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的国际治理与协调主要由WIPO和TRIPS两大政府间机制平行担当,但随着TPP、TTIP等地区性新规则的涌现,传统的知识产权制度运营受到极大挑战与冲击。与此同时,与挑战共存的是新规则所带来的改革动力。质言之,新规则在一定程度上适度反映了地区及国际经济发展的现实水平,也反映出制造技术、生产环境、研发能力的发展与进步,更反映出人类在生物医学、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新兴领域所取得的崭新成果。而且,这些因素的叠加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知识产权规则的修订与完善,也使传统规则的更新速度不断加快。对此,可以认为日本做出了一个较为迅速且灵敏的反应。实际上,在TPP谈判还未达成最终框架之前,日本就已经启动了知识产权的制度改革。TPP谈判一结束,日本政府随即组织不同专业、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协商议事,共同商讨应对TPP的政策措施。以知识产权领域的应对措施而言,日本知识产权战略本部综合各方意见之后,公布了“知识产权领域的政策应对措施”。由此可见,日本高度重视TPP等新制度的发展方向,更重视这类制度在地区及国际的适用范围与普及程度,同时借助其外力的助推作用,促使日本国内的制度性变革加速运转。
(二)积极参与构建地区乃至国际范围的知识产权治理机制,并争取新规则能充分反映日本的需求
从国家层面来看,日本加速知识产权领域的规则变革及制度创新,就是希冀构建与产业政策、科技政策、文化政策等相协调的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为日本构建超一流的国家创新体系、提升整体产业竞争力、培育国家竞争优势创造制度性保障。从地区层面而言,日本的这一举动实则为重新构建地区内产业分工体系做准备,进一步夯实并提升日本在新产业分工体系中的地位与决定力。从全球层面而言,日本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为“楷模”,一方面维护日本在世界知识产权领域的制度优势,另一方面,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系的变革,稳固日本在新体系中不可动摇的主导地位。不仅如此,更借助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框架,遏制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生产力的发展、甚至是后者的经济增长。除此之外,日本会更为重视在网络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网上维权的力度与深度。
(三)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层面推动知识产权立法的完善与落实,为日本企业的维权创造更多便利条件
其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内容。其一,确保日本企业在他国获得绝对化的最大经济利益。其二,干涉或遏制他国核心产业的布局与发展,进而迫使他国的产业结构转变为日本产业国际分工中的一个节点。
来源:新华网
作者:陈友骏 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副研究员
编辑:IPRdaily 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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