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审查审查审查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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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ABC”栏目力图用较为简洁的语言,介绍专利的一些基础知识,解答一些读者想要了解的问题。本期进一步介绍PCT申请审批流程。
国际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两个阶段:
国际阶段
国际申请的受理
中国个人或单位向中国专利局提出的国际申请, 国际阶段中除国际公布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统一进行外, 其它程序都在中国专利局里进行。
形式审查
是指审查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区别于实质审查,不对申请技术的创作性、新颖性、实用性进行判断。
国际检索
国际检索是指中国专利局按条约的规定对国际申请主题进行检索, 找出与其相关的文献并指明其相关程度。通常中国专利局在自国际申请日起4个月内作出国际检索报告。
国际公布
这个过程就是对专利进行公开的过程,和国内申请的相应流程类似,公布后,所申请的项目会得到一个公开号。
国际初步审查程序
国际初步审查不是必备的步骤,是可以选择的,是指中国专利局根据申请人请求对国际申请进行审查, 并对请求保护的发明看来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提出初步的、无约束力的意见。通常中国专利局在收到国际初步审查要求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国家阶段
国家阶段的期限
提交国家阶段的期限有两种情况,在国际阶段,国际初步审查程序是可选的,是否在优先权日后十九个月内进行了这个流程的审查,国家阶段提交期限有所不同:
进行国际初审程序的,是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
未进行国际初审程序的,是自优先权日起20个月
国家阶段其他手续
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的主要手续是按各国规定递交国际申请文件的译本和缴纳规定的国家费用。
审查
如果一向申请是直接提交国际申请,那么到这一步才是真正对其是否具有可专利性进行审查。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之后, 由各国专利局按其专利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审查, 并决定是否授予专利权。
国际申请的提交还有另外一种途径,就是先进行国家申请,后进入国际申请程序。对于两者的区别和优劣的比较将在下一期进行介绍。
来源:中国发明与专利
作者:陈幸
编辑:IPRdaily 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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