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产业发明专利发明专利经理知识产权保护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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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讲个故事。
不久前,亚马逊接到美国razor公司投诉,要求亚马逊上所有的平衡车产品全部删除,razor公司声称拥有平衡车在美国的独家销售权。随后亚马逊强制下架了所有中国卖家平衡车的产品,这一事件导致了目前将近价值4亿美元的100万件库存无法正常销售,所有账户冻结资金3个月,冻结资金可能超过2亿美金。同时,深圳至少有600家平衡车工厂需要停产并遣散员工,受影响人员超过10万人。
未来五到十年,将是中国传统制造业高速转型的时代,在“一带一路”的战略部署下,中国企业加速“走出去”已是大势所趋。要“走出去”,除了思想先行、粮草先行,做好前期规划和风险评估,还需要有知识产权先行的意识。
那么中国企业应该如何保护自有的知识产权?如何规避外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上设置的重重关卡?
方法一:苦练内功
中国企业出海,不可避免的要面临专利诉讼的官司。但如果企业对国际竞争有着正确的认识,积极维护自身利益,重视对知识产权的建设,依然可以在巨头的垄断攻势下全身而退。
三一重工:就算是美国总统也不给面子
作为全球最大的混凝土机械制造商,三一重工也经历了两次大型的国际维权事件。
2012年,三一重工在美关联公司欲收购位于美国俄勒冈州一海军训练基地附近的4座风力发电厂,但奥巴马发布总统令加以阻止,理由是此并购案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但三一集团“不信邪”,径直将奥巴马和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下简称“CFIUS”)会告上了法庭,利用美国国内法律机制维权。
2014年7月15日,三一重工胜诉了,这也是中国公司首次发起类似起诉并且获得胜利。美国祭出“国家安全”的理由,在很多时候是为保护国内市场设置特殊壁垒。在美国,“国家安全”压死人,即使用其他招数为难中国企业,它的复杂法律体系也常让有维权之心的中国企业望而却步。三一重工的胜诉把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打压中国企业的铁幕撕开了一道口子。
在遭到奥巴马和CFIUS阻止收购风力发电厂的第二年,美国本土起重机公司马尼托瓦克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下简称“ITC”)提出起诉,声称三一重工在美国销售的一款履带起重机产品侵犯其“928”和“158”两项专利权。2013年7月11日,ITC正式立案启动“337调查”。
随即,三一重工迅速组成了应诉团队予以应对。2014年7月11日,ITC初审判决专利“158”不侵权,但专利“928”侵权,对此三一重工表示异议,并于同年7月28日向美国ITC提起上诉。直到2014年4月,ITC才做出裁定:马尼托瓦克的两项指控均不成立。
三一重工能够在美国这样的市场“游刃有余”,遭遇“不公平待遇”时拿起法律武器,自然是来源于其对自身所从事商业项目,和对法律正义的自信;但更离不开企业的雄厚实力作为后盾,尤其是三一重工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是其推进国际化战略的重要保障。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三一重工累计申请中国专利8282件,其中发明专利3435件,中国专利授权5863件,其中发明专利1149件;PCT国际专利申请405件,海外专利申请254件,海外授权33件。
针对不同的市场,三一重工采取了不同的专利策略。在美欧日澳发达市场,知识产权管理一方面是专利与商标的申请与维护,另一方面是风险分析和预先管理;在巴西与印度等相对发达国家,三一重工也正在积极进行专利申请;而针对中东、北非等市场,三一重工核心的问题是建立预警制度,防备被侵权的风险。
方法二:反客为主
惹上了官司别心慌,反咬一口对薄公堂。国外行业巨头的诉讼很多都是纸老虎,你退他进,你再退他便不依不饶。中国企业越来越多的选择迎难而上,不仅积极应诉,而且猛抠诉讼细节,力图找出原告的漏洞。出其不意的来个反客为主没准就能让他的诉讼站不住脚,甚至是专利无效
比亚迪:你竖起壁垒我釜底抽薪
作为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后来居上的比亚迪,也曾历经过艰辛的专利战。
21世纪初,比亚迪在其入主时间不长的锂离子电池领域,发展迅猛,很快地就排到了全球第三的位置,直逼三洋和索尼。如此迅猛的势头,自然引发了两家巨头的恐慌。
2002年9月,三洋公司以侵犯其电池专利为由将比亚迪告上美国圣地亚哥法院官司还未了结,2003年7月8日,索尼又起诉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指控其侵犯了自己两项日本锂离子充电电池专利。这对比亚迪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面临前后夹击,比亚迪真有些措手不及了。而三洋和索尼先后起诉比亚迪,二者巧合的“默契”,也耐人寻味。
2003年10月8日,比亚迪向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递交答辩书否认侵犯索尼的专利权。比亚迪经过慎重讨论后,决定把索尼的专利无效掉,这是日本《专利法》中规定的一个程序,如果可以把索尼的专利无效掉的话,自然也就谈不到索尼告比亚迪侵权的问题了。比亚迪战术很明确,首先是积极应诉,证实自己并没有侵犯索尼专利;另一方面,从根本上将其专利无效掉,自然不攻自破。
索尼的专利是在1997年5月9日向专利局申请的。比亚迪的律师团积极找寻线索,终于找到了索尼申请的设计专利在其申请日前就已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证据。随后律师团又找到了6篇在97年5月9日前发表的足以宣告索尼发明专利无效的文献,比亚迪的律师团从产品的发明技术方面再次有力地论证了索尼的发明专利应属公开技术。
比亚迪这一招釜底抽薪给索尼一记重拳。历时三年多的专利官司也终于画上了句号。比亚迪从积极应诉,到使其专利无效的应对措施。从根本上扫清了专利技术的发展障碍,也给中国企业面对专利官司情况时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正如比亚迪知识产权及法律部经理黄章辉说道:“比亚迪要给世界树立这样一个印象:中国公司会认真应对诉讼,并不软弱可欺!”
方法三:抱团取暖
中国还是专利小国,国际巨头也竖起高高壁垒。出头的鸟儿可能撞得头破血流,但是抱团取暖,高唱团结就是力量,往往就有了1+1>2的效果。
中日稀土之争:“抗日”的突围博弈战
当中国制造开始拓展出口市场时,跨国公司已经在布局专利封锁。中国等第二、第三梯度的制造业国家如果想要出口,必须向跨国公司申请专利资格,交纳专利费。如果不幸没有获得专利许可资格,那么企业生产的产品则无法出口。
沈阳中北通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稀土企业,受到日本日立金属专利封锁,产品不能出口欧美。
据了解,钕铁硼在军事领域和日常生活中有广泛应用。从汽车、智能手机到电脑的存储,钕铁硼一直是不可替代的要素。作为稀土生产和应用大国,中国目前有200余家钕铁硼企业,贡献了约占全球80%的钕铁硼产量。但在这个行业,中国从来没有话语权。造成中国企业被动局面的根本原因,是日本企业在稀土行业中的专利权封锁。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日本的稀土企业即开始进行全球专利布局。
1982年,日本住友特殊金属株式会社(下称住友特殊金属)率先发现钕铁硼,第二年就分别在美国和日本申请了专利,根据日本和美国的法律,此类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2003年这些关于钕铁硼的专利就失效了。
几乎在同期,中国的科研机构也在进行类似的研究,并且技术和产品都不比日本落后。但由于当时国内根本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加上到国外申请专利动辄就要十几万甚至几十万美元,所以当时中国没有人出去申请专利。
数据显示,算上日立金属在日本本土的专利,其在全球范围内共拥有600多项烧结钕铁硼相关专利。这其中,核心专利只有100多项,其余均为日立金属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重复申请。日立金属借前述100多项有效性存疑的专利,已对烧结钕铁硼市场形成技术垄断,这些专利涉及烧结钕铁硼生产制造的全部制程。
作为产业的先行者,发达国家企业往往在技术上占据了领先优势,所以借由专利遏制中国企业成长,也成了最有效的一招。但对于外国公司的压制,中国企业就该束手就缚,听任专利限制么?显然该区别应对,对于那些确实绕不开,且合法有效的专利,中国企业该积极取得专利授权,避免在国际市场因为专利侵权而面临禁售,或者是专利诉讼的风险;但是对于那些保护不是那么完善,存在无效、瑕疵,甚至是过期的专利,中国企业则需勇于挑战,为自己的生存发展赢得空间,也避免无谓的交了冤枉钱。
沈阳中北通磁科技等7家企业面对封杀主动作为,他们选择发起打破日立金属专利垄断的诉讼。2013年8月他们成立了稀土永磁产业联盟,赴美国专利局起诉日立金属,诉其核心专利无效;在国内,他们效仿华为当年诉高通专利封锁,聘请华为当年的律师团队,准备起诉日立金属专利垄断。官司从美国打到了中国,其中美国官司中日立金属已经有两个专利被判无效。中国稀土企业在突破专利权垄断道路上仍在不断地努力。
来源:今日头条
作者:看商界
编辑:IPRdaily 王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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